23.3.1 弱电间是电子信息系统中各种缆线的布线通道,也是安装机柜、接线箱、端子箱等设备需要的建筑空间。
23.3.2 选择弱电间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弱电间应与配电同、电梯间、水暖管道间分开设置;
2 弱电间的位置应方便各种管线的进出,尽量靠近控制室、机房,位于布线中心;
3 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电信间时,弱电间距最远信息点的距离应满足水平电缆<90m的要求;
4 根据建筑面积、系统出线的数量、路径等因素,每层设置1个及以上弱电间。每层弱电间应尽量设在与上下层对应的位置。
23.3.3 弱电间对建筑专业的要求如下:
1 弱电间的使用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进入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1.0m(宽)×0.4~0.6m(深);
2)进入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1.5m×2m,有三面墙可敷设竖向管线(槽)或安装设备,竖向管路不应穿越结构横梁;
3)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电信间(安放楼层配线设备和网络机柜)时,面积不应>10㎡。
2 弱电间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150~300mm或设高150~300的门坎。
3 弱电间的门应向外开,门的高度宜与同层其它房间门的高度一致,但不宜低于2.0m;宽度不宜小于0.8m。
4 应根据系统设备的需求,采取防静电、防尘措施。
23.3.4 弱电间对结构专业的要求如下:
1 兼任综合布线系统楼层电信间,设备间的楼板活荷载可按5.0kN/㎡设计;
2 承重墙和楼板应根据弱电专业的要求,预留进出线保护管、线的孔洞;
3 预留等电位连接端子。
23.3.5 弱电间对空调专业的要求如下:
1 弱电间内无有源设备时,温度宜保持在5~35℃之间,相对湿度宜保持在20%~80%;
2 弱电间内装设有源设备时,温度宜保持在18~25℃之间,相对湿度宜保持在35%~75%;
3 与弱电间无关的水管、通风管等不得进入弱电间。
23.3.6 弱电同对电气专业的要求如下:
1 弱电间按一般照明考虑,工作面照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 弱电间应预留交流220V、10A单相三孔维修电源插座,维修电源应由专用回路供给;
3 弱电间提供的工作电源(电子信息设备系统设备用)的负荷等级不宜低于C级机房的供电要求;
4 弱电间应敷设25×4mm铜排作为接地干线,并在接地干线上预留接地端子。
23.3.7 弱电间对消防和安防的要求如下:
1 弱电间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则要求;
2 弱电间墙壁和地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检修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垂直和水平孔洞应封堵;
3 弱电间应设置自身的安全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