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 防雷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中的主钢筋,还宜利用建筑物的钢柱、金属烟囱等作为引下线。
9.4.2 不同建筑物防雷分类引下线的数量及间距要求见表9.4.2引下线应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但利用混凝土中钢筋作引下线除外。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当加太截面或采取其他的防腐措施。
9.4.3 引下线材质要求见表9.4.3.
9.4.4 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引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2 当钢筋直径为10mm及以上,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3 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上0.8~1m处焊出一根直径为12mm或40mm×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m,并应作防腐处理。
9.4.5 当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绑扎、焊接或其它机械连接)并符合本章第9.4.4条要求时,竖向钢筋可作为引下线;横向钢筋若与引下线有可靠连接(绑扎或焊接)时可作为均压环。
9.4.6 引下线应沿建筑外墙壁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也可暗敷,但截面应加大一级。在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明敷地面上1.7m至地面0.3m的这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设施。保护设施宜采用硬绝缘管,也可用锌角铁扣在墙面上。不能将引下线穿入封闭金属管内。
9.4.7 暗装引下线和利用结构柱的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应在图纸上标明用作为引下线的柱位。
9.4.8 明设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垂直直线部分宜为1.5~3m;弯曲部分为0.3~0.5m。
9.4.9 为了便于测量接地电阻以及检查引下线、接地导体的连接状况,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除利用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钢柱作为引下线并同时利用基础钢筋作为接地网外,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至1.8之间设置断接卡。
9.4.10 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的烟囱,应设两根引下线。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相连,连接主筋不得小于二根。构件应用防腐材料或作防腐处理。烟囱上有航空障碍灯等金属构件时,应与引下线相连接。金属烟囱、烟囱的金属爬梯等可作为引下线,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9.4.11 当防雷系统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时,应将引人建筑内金属设备管道及金属建筑构件等连接成等电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