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安防监控中心
12.7.1 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信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12.7.2 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12.7.3 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和消防安全的规定。
12.7.1 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信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12.7.2 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12.7.3 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和消防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