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1.1 综合布线电缆与可能产生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应保持必要的间距。综台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14.11.1-1的要求。墙上设的综合布线电缆、光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酗符合表14.11.1-2的规定。
14.11.2 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线槽或钢管敷设时,线槽或钢管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在两端应有良好的接地。
14.11.3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光缆的金属件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14.11.4 所有进出建筑物电缆端接处的配线模块必须设置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14.11.5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独立接地方式时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4.11.6 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对材料的耐火要求,综合布线的缆线选用和布放方式及安装场地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从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功能、重要性等方面选用相应等级的电缆或光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