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 各类防雷建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符合表9.5.1要求。
9.5.2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当不具备条件时,应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或扁钢、铜、铜包钢、碳台金模块等做人工接地体。
9.5.3 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钢质的接地极及其连接导体应采用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还应适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人工接地体最小尺寸见表9.5.3。
9.5.4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为了减小相邻接地体的屏蔽效应,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不小于5m。
9.5.5 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
9.5.6 钢板桩可以作为接地装置,但必须每隔20m以内与楼内基础钢筋相焊接。并将钢板之间的缝隙焊接牢固或焊接线。
9.5.7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1 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网,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
2 将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脑土壤中;
3 采用降阻剂或换土,但应符合环保要求;
4 其它有效的新型接地措施。
9.5.8 对高土电阻率地区,如接地电阻难以符合规定要求时,可用均衡电位的方法,即沿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水平接地体成闭合回路,并将赚进人屋内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与闭合接地体相连,或采用外引接地网。为了防止反击,防醋置应与电力设备及金属管的接地网相连。
9.5.9 为降低跨步电压,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 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1m;
2 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50~80mm厚的沥青层;
3 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50~80mm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
9.5.10 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湿等季节变化对土壤电阻率的影响。接地电阻在雷雨季应符合设计要求。
9.5.11 当结构基础有被塑料、橡胶等绝缘材料包裹的防水层时,应在高出地下水位0.5m处,将引下线引出防水层,与建筑物周圈接地体连接。
9.5.12 沿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敷闭合环状的水平接地体,可埋设在建筑物散水及灰土基础以外的基础槽边。当采用的环形接地装置不能与刨槽同时施工时,为避免影响基础安全,必须根据结构专业的要求,接地装置要与基础保持一定的距离。
9.5.13 当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按各系统中最小值要求设置。在结构完成后,必须通过测试点测试接地电阻,若达不到设计要求,应加接人工接地体。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规定,其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
9.5.14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上设测试点,度配有与墙面同颜色的盖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