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 综合布线系统宜按下列七个部分进行设计;
1 工作区: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摸块(TO)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
2 配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和光缆、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
3 干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4 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栋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房间。对于综台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电话交换机,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入口设施也可与配线设备安装在一起。
5 建筑群子系统;由连接多个建筑物的主干电缆和光缆、配线设备(C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6 进线间:进线间是建筑物或多个建筑物外部通信(语音和数据)管线的入口用房子,可与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
7 管理:管理是对工作区、电信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14.2.2 综合布线系统分级及组成
1 综合布线铜缆系统的分级与对应的产品类别划分应符合表l4.2.l的要求。
2 光纤信道分为0F-300,0F-500和0F-2000三个等级,各等级光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300m,500m,及2000m。3 综合布线系统信道应由水平缆线、跳线和设备缆线及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由水平缆线及3个连接器件组成。
4 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以下形式:
1)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在楼层电信间的光纤配线设备经光纤跳线连接构成;
2)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在楼层电信间将光纤端接(熔接或机械连接)构成;
3)水平光缆布放路由经过电信间直接连至大楼设备间光纤配线设备。
5 当工作区用户终端设备或某区域网络设备需直接与公用电信网进行互通时,宜采用单模光缆从工作区直接布放至电信入口设施的光纤配线设备。
14.2.3 综合布线系统缆线长度的划分
1 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2000m.
2 建筑物或建筑群配线设备之间(FD与BD、FD与CD、BD与BD、BD与CD之间)组成的信道出现4个连接器件时,主干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3 配线子系统相关缆线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信道的缆线不应大于100血(包括90m水平缆线,最长10m的跳线和设备缆线);
2)永久链路的水平缆线不应大于90m;
3)工作区设备缆线,电信间配线设备的跳线和设备缆线之和不应大于10m,当大于10m时,水平缆线长度(90m)应适当减少;
4)搂层配线设备(FD)跳线,设备缆线及工作区设备缆线各自的长度不应大于5m;
4 配线设备(BD)和(CD),跳线不应大于20m,设备缆线不应大于30m。
14.2.4 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及连接器件选用原则
1 单模和多模光缆的选用应符合网络的构成方式、业务的互通互连方式及光纤在网络中的应用传输距离。楼内宜采用多模光缆,建筑物之间宜采用多模或单模光缆,需直接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相连时宜采用单模光缆。
2 为保证传输质量,配线设备连接的跳线宜选用产业化制造的电(屏蔽或非屏蔽)、光各类跳线,在电话应用时宜选用双芯对绞电缆。
3 工作区信息眯为电端口时,应采用8位模块通用插座(屏蔽或非屏蔽RJ45),当端口宜采用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
4 FD、BD、CD配线设备应采用8位模块通用插座或卡接式配线模块(多对,25对)、回线型卡接模块和光纤连接器件及光纤适配器(单工或双工的ST,SC或SFF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
14.2.5 综合布线屏蔽布线系统的设计
1 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高于3V/m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进行防护。
2 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的要求(电磁干扰和防信息泄漏)时,或网络安全有保密的需要,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3 采用非屏蔽布线系统无法满足安装现场条件对缆线的闾距要求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4 屏蔽布线系统采用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应是屏蔽的,并应保持屏蔽层的连续性。
14.2.6 开放型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
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的大开间及数据中心机房等场所,由于使用对象的不确定和流动性等因素,宜按开放式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时,每一个多用户插座应适当考虑备用量,宜选择能支持12个工作区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各段缆线长度可按表14.2.6选用,也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C=W+D工作区电缆、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长度之和;
D——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总长度;
W——工作区电缆的最大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2m;
H——水平电缆的长度。
2 采用集合点时,集合点配线设备与FD之间水平线缆的长度应大于15m,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按满足12个工作区信息点需要设置。同一个水平电缆路由中不允许超过一个集台点 (CP),从集合点引出的CP线缆应终接到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上。
3 多用户信息插座和集合点的配线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或柱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