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6.1 电信间的数目,应按所服务的范围来考虑,如果配线电缆长度都在90m范围以内时,宜设置一个电信间,当超出这一范围时,应设两个或多个电信间。
14.6.2 电信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4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14.6.3 设备间的位置及大小应根据安装设备所包括的种类、容量及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应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电缆引入区和网络接口处。
14.6.4 进线间的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建筑物外部线缆引人区, 面积大小应根据安装的人口设施或建筑群配线设备所包括的种类、容量及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4.6.5 进线间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电缆端接处的配线模块应设置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14.6.6 在进线间缆线入口处的管孔数量应满足建筑物之间、外部接入业务及2~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缆线接入的需求,并应留有2~4孔的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