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11.1 扩声系统的交流电源供电级别应与建筑物供电级别相适应。对重要的扩声系统要求两路供电,末端配电设备处互投,扩声设备的功放机柜采用单相三线放射式供电。引至调音台(或前级、信号处理机柜)功放设备的交流电源的电压波动超过设备规定时,应加装自动稳压装,电源的总容量宜为功放额定功率的两倍以上。
18.11.2 扩声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由不带可控硅调光负荷的变压器供电。当无法避免时,应对扩声设备的电源采取防干扰措施。
18.11.3 控制室和邻近的房间或走廊,应安装无闪烁效应的照明灯具。
18.11.4 扩声系统的电源线及信号馈线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18.11.5 接地设计
1 单独接地电阻≤4Ω。
2 在高层建筑里的多功能厅堂,一般采用共用接地极。其接地要求:工频接地电阻≤1Ω,并应设置专用接地干线。传声器馈线的屏蔽层应直接和调音台或前放大器的输人插孔的公共端相连, 并作一点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