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交流10kV及以下用电设备的接地配置及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设计。
10.1.2 用电设备接地及安全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发展规划和地质特点以及操作维护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1.3 用电设备的接地,一般可区分为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
10.1.4 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对其他非电力设备(电信及其他电子设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也可共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的接地电阻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10.1.5 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湿、冻结等季节变化对土壤电阻率的影响。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本章要求。
10.1.6 等电位联结是安全保障的有效措施,每个建筑均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等电位联结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