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技术措施.动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1 总则
2 供配电系统
2.1 一般规定
2.2 负荷分级
2.3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要求
2.4 电压等级选择与供电系统设计
2.5 供电质量与谐波治理、功率因数补偿
2.6 负荷计算
2.7 附 录
3 配变电所
3.1 一般规定
3.2 配变电系统
3.3 配变电所的位置
3.4 配电变压器
3.5 配电装置
3.6 继电保护装置
3.7 自动装置及操作电源
3.8 电工测量
3.9 配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
3.10 对有关专业要求
3.11 附录
4 应急电源
4.1 一般规定
4.2 柴油发电机组
4.3 EPS电源装置
4.4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4.5 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
4.6 附录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4 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
5.5 低压电器
5.6 导体选择
5.7 附录
6 线路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直敷布线
6.3 金属导管布线
6.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6.5 金属线槽布线
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7 电缆桥架布线
6.8 电气竖井内布线
6.9 封闭式母线布线
6.10 电力电缆布线
6.1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6.12 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6.13 电缆布线的防火、防腐措施
7 常用电器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机
7.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4 自动门
7.5 日用电器
7.6 舞台用电设备
7.7 升降类停车设备
7.8 附录
8 电器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质量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计算
8.6 照明设计
8.7 照明供电
8.8 照明控制
8.9 功能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8.10 建筑景观照明
8.11 电气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3 接闪器
9.4 避雷引下线
9.5 接地装置
9.6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9.7 浪涌保护器
9.8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9.9 附录
10 接地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范围
10.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0.4 接地装置
10.5 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0.6 电子设备、计算机房接地
10.7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9 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器区域的划分
11.3 系统设计
11.4 消防联动控制
11.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
11.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7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装置
11.8 消防专用电话
11.9 火灾应急照明
11.10 系统供电
11.11 导线选择及敷设
1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13 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1.14 系统接地的设置
12 安全防范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5 访客对讲系统
12.6 电子巡查系统
12.7 安防监控中心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构成
13.3 系统功能
13.4 系统设计
13.5 控制机房
13.6 缆线选择与敷设
13.7 电源与接地
13.8 附录
14 综合布线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配置
14.3 工作区设计
14.4 配线子系统设计
14.5 干线子系统设计
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7 管理的设计
14.8 建筑群子系统设计
14.9 安装工艺要求
14.10 线路敷设
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2 各类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设计示例
15 通信系统
15.1 一般规定
15.2 通信接入网系统
15.3 程控用户电话(调度通信)交换机系统
15.4 无线通信系统
15.5 通信配线与营道
16 有限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计原则
16.3 前端
16.4 放大器选择
16.5 光纤传输系统
16.6 用户分配网络
16.7 用户数字电视终端(DVB-C机顶盒)
16.8 机房工程
16.9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6.10 供电、防雷与接地
16.11 附录
17 广播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2 广播系统的组成及设置原则
17.3 广播网
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5 控制室
17.6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7.7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 扩声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
18.3 扩声系统的组成
18.4 厅堂扩声系统的计算
18.5 声道选择
18.6 传声器的布置与反馈抑制
18.7 室内扬声器的布置方式与要求
18.8 厅堂扩声设备的选择
18.9 控制室
18.10 扩声系统馈线设计
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 会议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会议系统的分类与功能
19.3 会议电视系统
19.4 IP视讯会议系统
19.5 会议电话系统
19.6 会议讨论系统
19.7 会议讨论及表决系统
19.8 同声传译系统
19.9 会议管理系统
19.10 设计要点
19.11 会议系统建筑及环境要求
19.12 线路设计
19.13 电源与防雷接地
20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信号显示系统
20.3 医院呼应信号系统
20.4 宾馆(酒店)、旅馆呼应信号系统
20.5 时钟系统
20.6 附录
21 信息网络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网络及其设计原则
21.3 网络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21.4 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21.5 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21.6 方式连接
21.7 网络应用
22 智能化集成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内容
22.3 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
22.4 住宅建筑(小区)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5 办公、文化、商业、媒体、体盲、医院、学校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6 交通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3 机房工程
23.1 一般规定
23.2 机房
23.3 弱电间
23.4 控制室
24 公共建筑电气设计
24.1 一般规定
24.2 体育场馆电气设计
24.3 博物馆电气设计
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5 综合医院电气设计
全文
模式
字号: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1 浴室内按电击危险程度划分为四个区,如图10.8.1.1、10.8.1-2所示。

 

10.8.2 浴室内应采取以下防电击措施;

1 在O区内,只允许采用标称电压不超过12V的安全特电压供电,其安全电源应设于3区以外的地方。

2 0及l区内,不应装设插座。在2区内如安装擂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2)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3)由采取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措施的供电线路供电,其动作电流值不应超过30mA.

3 在0、0及2区内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4 在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的地方,不论其标称电压如何,应采用以下方式提供直接接触保护;必须能防止手指触及装置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保护等级至少是IPZX的遮栏或外护物,或能耐受500V试验电压,历时lmin的绝缘。

5 浴室内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并应将0、1、2及3区所有外壳可导电部分,与位于这些区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导体连结起来。

6 不允许采取用阻挡物及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直接接触保护措施;也不允许采用非导电场所及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的间接接触保护措施。

10.8.3 浴室内电气设备的选用与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各区内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应至少具有以下保护等级;

1)在0区内:IPX7;

2)在1区内:IPX5;

3)在2区内:IPX4(在公共浴池内为IPX5);

4)在3区内:IPX1。

2 浴室内明敷电气线路和埋深不超过50mm的暗敷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采用无金属外皮的双重缘电缆或电线;在0区、1区、2区和3区内宜选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如BVV-型),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0.45/0.75kV;

2)在0、1区及2区内,不允许通过与该区用电设备无关的线路;

3)在0、1区及2区内,不允许在该区内装设接线盒。

3 当浴室内有成品组装淋浴小间时,开关和插座位置至预制淋浴间的门口不得小于0.6m。

4 当未取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及其用电器具时,在0区内,只允许采用专用于浴盆的电气设备;在1区内,只可装设防护等级不低于IPX4的电热水器;在2区内,只可装设电热水器及Ⅱ类灯具。

10.8.4 游泳池按电击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区,如图10.8.4-1、10.8.4-2所示。

 

10.8.5 游泳池内应采取以下防电击措施:

1 在0区内,只允许采用标称电压不超过12V的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其安全电源应设于3区以外的地方。

2 0及1区,不应装设插座。在2区内如安装擂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2)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3)由采取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措施的供电线路供电,其动作电流值不应超过30mA。

3 在0、l及2区内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1)水池构筑物的所有金属部件,包括水池外框,石砌挡墙和跳水台中的钢筋;

2)所有成型外框;

3)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或水池内的所有金属配件;

4)与池水循环系统有关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配件,包括水泵、电动机;

5)水下照明灯的电源及灯盒、爬梯、扶手、给水口、排水口及变压器外壳等;

6)采用永久生间壁将其与水池地区隔离的所有固定的金属部件;

7)采用永久性间壁将其与水池地区隔离的金属道和金属管道系统等。

4 在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的地方,不论其标称电压如何,都应采取以下方式提供直接接触保护;保护等级至少是IP2X的遮栏外护物,或能耐受500V试验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

5 水下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从灯具的上部边缘至正常水面不低于0.5m。面朝上的玻璃应有足够的防护,以防人体接触。

6 埋在地面内场所加热的加热器件,可以装设在1及2区内,但它们应用金属网栅(与等电位接地相连的)或接地的金属罩罩住。

10.8.6 游泳池内电气设备的选用与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各区内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以下保护等级;

1)在0区内:IPX8;

2)在1区内:IPX4,用于室内平时不用喷水清洗的游泳池;

3)在2区内:IPX2,用于室内游泳池时;

1PX4,用于室外游泳池时;

IPX5,用于很可能用喷水清洗的场所。

2 游泳池内明敷电气线路和埋深不超过500mm的暗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采用无金属外皮的双重绝缘电缆或电线;

2)在0及1区内不允许通过与该区用电设备无关的线路;

3)在0及1区内不允许在该区内装设接线盒。

3 开关、控制设备及其他电气器具的装设,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在0及1区内,严禁装设开关设备及辅助设备;

2)在2区内允许安装插座,但必须满足第10.8.5条2款的要求。

4 在0区内,只有采用标称电压不超过12V的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时,才可能装设用电器具及照明器(如水下照明器等)。在1区内,用电器具必须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或采用Ⅱ

级结构的用电器具。在2区内,如不由特低电压供电,用电器具可以是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或者采用Ⅱ类防电击设备;采用Ⅰ类防电击设备时,采取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措施, 其动作电流值不应超过30mA。

10.8.7 喷水池按电击危险程度划分为两个区,如图10.8.7所示。

10.8.8 喷水池内应采取以下防电击措施:

1 喷水池的0、1区的供电回路的保护,可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

1)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交流不超过12V、直流不超过30V),电源设备设置在0.1区以外;

2)220V电气设备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每一隔离电源(一台隔离变压器或一个二次绕组)只供绐一台电气设备;

3)220V电气设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电源,剩余电流动作电流为≤30mA。

2 室内喷水池与建筑总体形成总等电位联结外,还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室外喷水池在0,1区域范围内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下列导电部分应与等电位联结导体可靠连接:

1)喷水池构筑物的所有外露金属部件及墙体内的钢筋;

2)所有成型金属外框架;

3)固定在池上或池内的所有金属构件;

4)与喷水池有关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配件、包括水泵、电动机等;

5)水下照明灯的电源及灯盒,爬梯、扶手、给水口、排水口、变压器外壳、金属穿线管;

6) 永久性的金属隔离栅栏、金属网罩等。

3 在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的地方,应采用以下方式提供直接接触保护;保护等级至少是IP2X的遮挡或外护物;或能耐受500V试验电压,历时lmin的绝缘。

10.8.9 喷水池内电气设备的选用与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电气设备应满足的保护等级;

1)0区域:IPX8;

2)1区域:IPX4。

2 在0区域设备的供电电缆应尽可能远离池边及靠近用电设备。电缆必须穿套管保护以便于更换线路。在1区内应注意作适当机械保护。

3 除1区内采用特低电压回路外,不允许在0区和1区内装有接线盒。

4 在0区和1区内灯具应为固定安装。在0区和l区内灯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最高工作电压可为220V,这些灯具和电气设备应装设只能用工具能拆卸的网格玻或隔栅加以遮挡。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