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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技术措施.动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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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供配电系统
2.1 一般规定
2.2 负荷分级
2.3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要求
2.4 电压等级选择与供电系统设计
2.5 供电质量与谐波治理、功率因数补偿
2.6 负荷计算
2.7 附 录
3 配变电所
3.1 一般规定
3.2 配变电系统
3.3 配变电所的位置
3.4 配电变压器
3.5 配电装置
3.6 继电保护装置
3.7 自动装置及操作电源
3.8 电工测量
3.9 配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
3.10 对有关专业要求
3.11 附录
4 应急电源
4.1 一般规定
4.2 柴油发电机组
4.3 EPS电源装置
4.4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4.5 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
4.6 附录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4 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
5.5 低压电器
5.6 导体选择
5.7 附录
6 线路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直敷布线
6.3 金属导管布线
6.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6.5 金属线槽布线
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7 电缆桥架布线
6.8 电气竖井内布线
6.9 封闭式母线布线
6.10 电力电缆布线
6.1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6.12 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6.13 电缆布线的防火、防腐措施
7 常用电器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机
7.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4 自动门
7.5 日用电器
7.6 舞台用电设备
7.7 升降类停车设备
7.8 附录
8 电器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质量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计算
8.6 照明设计
8.7 照明供电
8.8 照明控制
8.9 功能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8.10 建筑景观照明
8.11 电气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3 接闪器
9.4 避雷引下线
9.5 接地装置
9.6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9.7 浪涌保护器
9.8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9.9 附录
10 接地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范围
10.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0.4 接地装置
10.5 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0.6 电子设备、计算机房接地
10.7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9 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器区域的划分
11.3 系统设计
11.4 消防联动控制
11.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
11.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7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装置
11.8 消防专用电话
11.9 火灾应急照明
11.10 系统供电
11.11 导线选择及敷设
1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13 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1.14 系统接地的设置
12 安全防范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5 访客对讲系统
12.6 电子巡查系统
12.7 安防监控中心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构成
13.3 系统功能
13.4 系统设计
13.5 控制机房
13.6 缆线选择与敷设
13.7 电源与接地
13.8 附录
14 综合布线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配置
14.3 工作区设计
14.4 配线子系统设计
14.5 干线子系统设计
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7 管理的设计
14.8 建筑群子系统设计
14.9 安装工艺要求
14.10 线路敷设
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2 各类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设计示例
15 通信系统
15.1 一般规定
15.2 通信接入网系统
15.3 程控用户电话(调度通信)交换机系统
15.4 无线通信系统
15.5 通信配线与营道
16 有限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计原则
16.3 前端
16.4 放大器选择
16.5 光纤传输系统
16.6 用户分配网络
16.7 用户数字电视终端(DVB-C机顶盒)
16.8 机房工程
16.9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6.10 供电、防雷与接地
16.11 附录
17 广播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2 广播系统的组成及设置原则
17.3 广播网
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5 控制室
17.6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7.7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 扩声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
18.3 扩声系统的组成
18.4 厅堂扩声系统的计算
18.5 声道选择
18.6 传声器的布置与反馈抑制
18.7 室内扬声器的布置方式与要求
18.8 厅堂扩声设备的选择
18.9 控制室
18.10 扩声系统馈线设计
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 会议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会议系统的分类与功能
19.3 会议电视系统
19.4 IP视讯会议系统
19.5 会议电话系统
19.6 会议讨论系统
19.7 会议讨论及表决系统
19.8 同声传译系统
19.9 会议管理系统
19.10 设计要点
19.11 会议系统建筑及环境要求
19.12 线路设计
19.13 电源与防雷接地
20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信号显示系统
20.3 医院呼应信号系统
20.4 宾馆(酒店)、旅馆呼应信号系统
20.5 时钟系统
20.6 附录
21 信息网络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网络及其设计原则
21.3 网络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21.4 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21.5 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21.6 方式连接
21.7 网络应用
22 智能化集成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内容
22.3 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
22.4 住宅建筑(小区)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5 办公、文化、商业、媒体、体盲、医院、学校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6 交通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3 机房工程
23.1 一般规定
23.2 机房
23.3 弱电间
23.4 控制室
24 公共建筑电气设计
24.1 一般规定
24.2 体育场馆电气设计
24.3 博物馆电气设计
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5 综合医院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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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低压电器

5.5.1 一般要求

1 按正常工作条件选择电器;

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定型产品;

2) 额定电压及频率等,应与所在回路的标称值相适应, 对某些设备还应考虑可能出现的最高或最低电压;

3)额定电流应不小于回路的计算电流及可能出现的过负荷电流;

4) 切断负荷电流的电器,应校验其所在回路的断开电流能力;

5)需要接通和断开启动尖峰电流的电器, 应校验其接通和断开能力及操作频率。

2 按使用环境选择电器:

1)对存在非导电粉尘的多尘环境, 宜选用防尘型(IP5X)电器, 对存在导电粉尘的多尘环境宜选用尘密型(IP6X)电器:

2) IP防护等级由二个数字组成, 第一个数字是防止外物侵人的等级,第二个数字是防水侵入的等级,数字越大则防护等级越高;见表5.5.l:

3) 根据环境的化学腐蚀严重程度,选用与其相适应的电器;

4)根据所处环境的海拔高度、干热条件、太阳能辐射等因素对电器设备性能的影响程度,遵照有关标准,规范选用与其相适应的电器;

5) 高温(环境温度大于40℃、高湿(相对湿度大于90%)的场所, 应选用抗湿热型产品;

6)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电器选择应满足相应环境及规范要求。

3 按回路或系统的短路电流选择电器:

1)凡可能通过回路或系统短路电流的电器,应能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及热稳定的要求;

2)断开回路或系统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分断能力能力;

3)母线应校难其动稳定及热稳定,电力电缆应校验其热稳定。

5.5.2 熔断器的选择

1 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应大于回路计算电流,即:

Ir≥IB   (5.5.2-1)

式中 Ir——熔体额定电流(A);

IB——线路计算电流(A)。

2 动力系统配电干线回路的熔体电流应不小于回路的尖峰电流, 即:

式中Iqm1——熔体额定电流(A);

1B(n-1)——除启动电流最大一台以外的线路计算电流(A);

Kr——配电干线回路的熔体选择系数,该系统与回路中最大一台电动机的启动状态有关,即最大一台启动电流(Iqm1)与除去最大一台启动电流以外的回路计算电流1B(n-1)之比,即:Iqm1/1B(n-1),见表5.5.2-1。

3 照明配电回路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小于回路气体放电灯的启动电流(IB),即:

II≥KmIB   (5.5.2-3)

式中Km——与灯具启动状态及熔断器安一秒特性有关的照明线路熔体选择系数,见表5.5.2-2。

4 熔断器熔体应能迅速切断短路电流,熔体额定电流应满足如下要求:

式中Id——接地故障短路电流(A);Kr——接地故障短路电流与熔体额定电流的比值,参见表5.5.2-1。

5 熔断器的分断能力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应不小于被保护线路的最大三相短路冲击电流有效值, 即:


一般民用建筑可以认为Ik=I",冲击电流有效值可由Ik换算成冲击电流:

式中Ikdr——熔断器的额定分断电流(kA);

Ik——三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kA);

Icb——短路全电流最大有效值(kA);

Kch——短路电流冲击系数。

被保护线路中的电阻越大,则Kch越小,当电阻大到电抗可以忽略不计时,则Kcb=1,相反当电抗值越大则Kch越大,当电抗值大到电阻可以忽略不计时,则Kcb=2,即:



因为熔断器在经受短路冲击电流时,熔体通常在0.01s内熔断,故熔断器的分断能力应满足公式5.5.2-5的要求。

2)当制造厂提供熔断的极限分断能力为交流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时,则应满足式中Itdr——用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表示的熔断器的极限分断能力(KA)。

5.5.3 配电型断路器的选择

1 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应大于回路的计算电流(A),即:

IrQ≥IB     (5.5.3-1)

In≥IB    (5.5.3-2)

式中 IrQ——断路器的额定电流(A);

In——断路器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A);

IR——回路的计算电流(A)。

2 配电用断路器的瞬时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应大于回路的尖峰电流,即:

式中 ——瞬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A);

IqmI——线路中最大一台电动机的启动全电流(A),全电流值包括周期分量和非周期分量,其值为该电动机启动电流Igm1的2倍;

Kzd3——可靠系数,取1.2;

IB(n-1)——除最大一台电动机以外的回路计算电流(A)。

3 为满足被保护线路各级间的选择性,当选用选择型保护电器时,其瞬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大于下一级保护电器所保护线路的短路电流;当选用非选择型保护电器时,其瞬时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只要躲过线路中的尖峰电流即可。

4 配电用断路器的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值、应大于被保护回路短时出现的尖峰电流,即:

式中 Kxd2——低压断路器的短延时脱扣器可靠系数,取1.2;

IqmI——回路中最大一台电动机启动电流(A);

IB(n-1)——回路中除最大一台电动机外的计算电流(A)。

5 动作时问的整定:短延时主要用于保证保护装置的选择性,其短延时断开时间分级为:0.1s、0.2s和0.4s,上下级的时间级差宜取0.1~0.2s。

6 配电型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值应大于线路的计算电流,不考虑线路的尖峰电流,即:

IzdI≥KzdIIB   (5.5.3-5)

式中 IzdI——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口器整定电流(A);

Kzd1——可靠系数,取1.1;

l0——线路的计算电流(A)。

7 断路器长延时整定电流应小千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即:

Izd1≤lx  (5.5.3-6)

式中 lx——导体允许载流量(A)。

8 照明用低压断路器瞬时过流脱扣器整定电流应大于线路计算电流的4~7倍, 即:

Izd3≥Kzd3IB  (5.5.3-7)

式中 Izd3——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A);

Kzd3——可靠系数,取4~7;

IB——线路计算电流(A)。

9 照明用低压断路器的长延时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大于干线路的计算电流,即:

式中 Kzd1——可靠系数,高压水银荧光灯取1.1,其它取1.0。

10 当断路器的分断时间大于0.O2s时, 其分断能力应大于被保护线路的三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 即:\\

式中 IId·z——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kA);(用交流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表示)

lk——被保护线睡的三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kA)。

11 当断路器的分断时间小于0.02s时,其分断能力应犬于被保护的三相短路电流第一周全电流有效值(或称冲击电流有效值),即:

式中 Ich——短路电流第一周全电流有效值(kA)。

12 为使断路器可靠切断接地故障电路,线路末端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其断路器的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即:

式中 Ikmin——被保护线末端最小短路电流(A);(对TN系统为相一N或相一PEN短路电流,对TT系统为相一N短路电流)。

lzd——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A);(当有短延时,取其短延时整定电流)

Ki——断路器脱扣器的动作可靠系数取1.3.

13 当配电变压器容量较小且配电线路长、配电组数多、线路末端的接地故障电流较小,其线路首端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取值(一般比较太)难以满足可靠系数的耍求时,宜减少配电系统级数,以便减小其首端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

14 为了满足动作可靠系数的要求,可采取如下措施提高线路的接地故障电流:

1)变压器选用D·ynll的接线方式,代替Y·yn0;

2) 加大接地线(PE,PEN)的截面,必要时接地线截面可与相线相等;

3) 改变配电线路方案,如:架空线路改为电线电缆, 裸母线干线改为紧密型封闭式母线。

15 低压断路器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标准、负荷等级和系统要求等条件进行选择。对于有一级负荷的用电单位、规模较大的智能化建筑,宜选用智能化断路器,以便于实现计算机集中监控管理。

16 严禁单独断开TN-C系统的PEN线,避免三相回路断零引起对电气设备及检修人员的危害。

17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电器作用于所有带电导体,且不得使这些电源并联;

2)TN-C-S、TN-S系统中的电源转换开关,应采用同时切断相线导体和中性线导体的四极开关;

3)正常供电电源与备用发电机电源系统之间,其电源转换电器应采用四极开关;

4)TT系统的电源进线开关应采用四极开关;

5)IT系统中当有中性导体时应采用四级开关;

6)开关电器的极数选择,见表5.5.3-l。

注:l 变压器低压总开关及母联开关,应视为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应作用于所有带电导体,且不能使其电源并联,故应选用四极开关。

2 在TN系统中低压出线包括应急电源出线开关及下级配电箱迸线开关,因与电源转挽无关.故选用三极开关。

3 在TN系统中,照明配电箱的出线开关可选用单极开关。

18 用于低压配电线路的塑壳(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其额定电流不宜大于1000A,特别需要时可以选用1600A。

19 断路器的接线方式、一般为上端接电源下端接出线。

20 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使用环境温度进行修正,装在封闭式的配电柜(箱)内时,其温度可能升高l0~15℃左右0 一般断路器可桉环境温度40℃、微型断路器按30℃为基准进行修正,或者按其额定电流的85%选用(例如在北京地区),其修正值见表5.5.3-2、表5.5.3-3。

 

21 电子设备系统(如:中央监控、消防中心、电信中心安全防范、音响电视及计算机房等),其配电线路的保护宜设置限制浪涌电流性能好、满足系统要求的保护电器。当线路末端选用微型断路器时,其上级宜优先选用同型号的高分断能力的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

22 线路末端宜选用限流型并具有脱扣指示的微型断路器保护,其脱扣特性选择,宜符合下列原则:

1)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的低电感负荷(如:照明系统的白炽灯、卤钨、电阻性负荷)的线路保护时,宜选用B型特性断路器;

2)用于高电感照明系统(如:线路中浪涌电流较大的荧光灯、气体放电灯等)负荷的电感性线路保护时、宜选用C型特性断路器;

3)空凋、冰箱、排风机等用电设备中的电机线路,宜选用适合保护电动机线路的D型特性断路器。

23 低压配电系统宜选用带可调式脱扣器特征的断路器,其脱扣电流及延时时间,宜参考下列参数进行整定:

1)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可按脱扣器额定电流IH的0.9~1.1倍(即0.9~1.11H),延时为15s;

2)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可按3~5IH选取,延时可根据配电级选取0.1s、0.2s或0.4s;

3)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可按10~15IH选取。

5.5.4 变压器低压侧主保护断路器的选择

1 变压器低压侧主保护断路器,过负荷保护整定值应与变压器允许的正常过负荷相适应, 使变压器容量得到充分利用、实现高效运行又不影响变压器的寿命。还应与低压配电出线断路器有良好的选择性。

2 变压器低压侧主保护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宜等于或接近于变压器低压侧额定电流, 即:

式中 Izd1——长延时过电流脱扣的整定电流(A);

Kzd1——可靠系数取1.1(考虑整定误差);

Ieb——变压器低压侧额定电流(A)。

3 变压器主保护短路短延时过电流脱扣整定电流由下式决定, 即:

式中Izd2——短路短延时电流脱扣额定电流(A);

Kzd2——可靠系数取1.3;

m——过电流倍数,当无确定值时可取3~5;

Icb——变压器低压侧额定电流。

4 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配出回路中最大回路保护断路器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L3倍,即:

式中 Izd3——配出回路中最大回路断路器瞬时脱扣器的额定电流(A)。

一般情况下,其短路短延时脱扣器的额定电流可取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3~5倍, 短路短延时的脱扣时间可取0.2~0.4s。

5 变压器主保护断路器瞬时过电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 一般不宜小于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的10倍, 即:

式中 Izd3——断路器瞬间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A);

1zd1——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额定电流(A)。

6 变压器低压侧总出线开关的设置,宜根据当地供电系统(部门)的要求确定。一般宜设置长延时、短延时、瞬时三段保护,在不能保证系统选择性时,可不设瞬时跳闸保护。 当没有双电流互投时,该开关可为刀型开关。

5.5.5 电动机保护用断路器的选择

1 电动机干线保护断路器应选用电动机保护型断路器。

1) 长延时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该线路的计算电流的1.1倍,即:

式中l2d1——长延时整定电流(A);

IB——线路计算电流(A)。

2) 短延时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回路的尖峰电流的1.2倍,即:

式中 Iqmi——最大一台电动机的启动电流(A);

I[sub]B(n-1)——除最大一台电动机之外的线路计算电流(A)

3) 瞬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宜大于或等于回路中可能出现的最大尖峰电流,一般按回路中最大一台电动机启动电流的2倍选取、即:

式中 Iqmi——最大一台电动机启动电流(A);

IB(n-1)——除最大一台电动机之外的线路计算电流(A);

Izb3——断路器瞬时电流脱扣整定电流(A);

2 非选择型低压断路器瞬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躲过回路的尖峰电流,并宜按其最接近值整定。

3 单台电动机保护用低压断路器的选择。

1) 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应大于或等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倍, 即:

式中I2d1——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A);

Ieb——单台电动机额定电流(A)。


2) 瞬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值由下式确定,即:

式中 I2d3——瞬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 (A);

K2d3——靠系数,其取值如下;

当断路器动作时间>0.02s时K2d3取1.35~1.4;

当断路器动作时间<0.02s时K2d3取1.7~2;

Iq——电动机启动电流(A)。

5.5.6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选择

1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运行环境,应符合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5~+55℃;

2)相对湿度:85%(+25℃)或湿热型;

3)海拔高度:<2000m;

4)外磁场:<5倍地磁场值;

5)抗振强度:0.8Hz,30min≥5g;

6) 半波,26g≥2000震次,持续时间6ms。

2 下列场所宜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

1)连接移动电气设备的线路;

2) 潮湿场所;

3)高温场所;

4)有水蒸汽的场所;

5)有震动的场所;

6)为确保人身安全;民用建筑中下列配电线路或设备终端线路处,应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且动作于跳闸;

①民用建筑的低压进线处,并应根据用户条件确定其动作于跳闸或动作于报警信号;

②客房的插座,以及住宅、办公、学校、实验室、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病房、福利院、美容院、游泳池、浴室、厨房、卧室等插座回路;

③室外照明,广告照明等室外电气设施及室外地面电热融雪、水下照明等;

④医疗用浴缸,按摩理疗等康复设施;

⑤夜间用电设备,工作电压超过150V的配电线路;

⑥装有隔离变压器的二次侧电压超过3OV的配电线路;

⑦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

3 下列场所不应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但可以装设剩余电流报警信号;

1)室内一般照明、应急照明、警卫照明、障碍标志灯;

2) 通讯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消防报警设备等;

3)消防泵类、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消防电梯等消防设备;

4)大型厨房中的冰柜和泠藏间以及因突然断电将危及公共安全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人身伤亡的用电设备:、

5) 对于医院手术室的插座,可选用剩余电流进行自动检测以在超越警戒参数值时发出漏电报警信号。

4 选用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原则

1) 在因电气系统发生泄漏或接地故障电流,可能导致人身伤亡及火灾的场所,剩余电流保护器应能在事故之前迅速切断故障电路。

2)剩余电流肿器的分断能力, 应能满足回路的过负荷及短路保护要求。当不能满足分断能力要求时,应另行增设短路保护断路器。

3)对电压偏差较大的配电回路、电磁干扰强烈的地区、雷电活动频繁的地区(雷暴日超过60)以及高温或低温环境中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4)安装在电源进线处及雷电活动频繁地区的电气设备,应选用耐冲击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5) 在环境恶劣的场所,应选用有相应防护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6) 在有强烈振动的场所(如射击场等),宜选用电子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7)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线路或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三相三线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线路或设备,应选用三极三线式;三相四线22O/380V或单相与三相共用的线路,应选用四极四线式或三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器。

8)选用剩余电流报警时,其报警动作电流可以按其被保护回路最大电流的1/1000~1/3O00选取,动作时间为0.2s~2s。

9)为防止人身遭受电击伤害,在室内正常环境下设置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各不同场所的动作要求见表5.5.6-1.

10) 分级安装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有选择性,上下级的电流比值一般可取3:1。配合选择见表5.5.6-2。

在一般室内正常环境下,末端线路剩余电流保护舶动作电流值不太于30mA。压级宜不大干300mA,配电干线不大于500mA。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泄漏电流估算值见表5.5.6-3。

5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设计与安装

1)为防止人身电击伤害而采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时,TN系统宜安装在配电线路的末端,而TT系统可安装在电源进线处。

2)在TN-C系统中,当需要装设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应采取如下措施之一;

①将TN-C系统转换为TN-C-S系统,即在电源进线处,将PEN线转换为PE线和N线,PEN进线先联接PE母线,并作接地,再联接N母线,同时N线与PE线分开不应再合并, 见图5.5.6-1;

②将装有剩余电流保护的线路和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改为局部TT系统(即设备外壳单独接地)、见图5.5.6-2。

3)采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线路或设备,其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接地保护或与PE线连接,且不得与N线相接。

4) 严禁PE线或PEN线穿过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电流互感器的磁性回路。

5) TN系统的配电线路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应将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剩余电流保护器电源侧的PE线相连接,在TT系统中则应与专用接地极相连接。

6) 剩余电流保护器后(负荷侧)的中性(N)线不得做重复接地,或与PE线相连接,亦不得与被保护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联接。

7) 在TT系统中,不允许将装有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设备与未装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极。

8)为减少大电流导电体,对剩余电流保护器灵敏度的影响,宜将剩余电流保护器与大电流导体间的距离保持在100mm以上。

9) 保护线PE不得接人保护装置内,以免造成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不动作。

5.5.7 隔离电器及控制电器的选择

1 隔离电器选择的一般原则;

1) 隔离电器一般指在运行时不能通断或切换负载电流、带电时只能通断空载电流的电器(如: 隔离开关、熔断器、刀熔开关、插头插座及连接片等)。隔离电器应在空载或不带电时操作,并有明显的通断显示或标识;

2) 为了满足测试、维护、检修时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要求,配电线路应装设隔离电器。隔离电器应能将所在回路与电源侧带电部分有效隔离;由同一配电箱(屏)供电的回路可以共用一套隔离电器;符合隔离要求的短路保护电器,可以兼作隔离电器。隔离电器应装在控制电器的附近;无载开断的隔离电器,应设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如:挂警示牌加锁、或采取防止无关人员接近的措施);

3)隔离电器应能满足该回路的额定电压、计算电流要求,并应按回路的短路和峰值电流进行耐受电流校验;

4) 当回路负荷较小、要求隔离电器有通断能力时,其断流能力应穴于该回路预期电流;

5) 当选用刀开关做隔离电器时,不得用中央手柄式刀开关切断负荷电流,而其它能断开一定负荷电流的刀型开关,则必须选用带灭弧罩的刀开关。

2 刀型开关及刀熔开关的选择:

1)刀型开关及刀熔开关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该回路的额定电压;

2)开关的额定电流应不小于该回路的计算电流;

3)需要切断负荷电流时,开关的断流能力应不小于计算电流;

4)开关的动、热稳定电流,应不小于该回路的三相短路电流有效值。

3 交流接触器的选择:

1)额定电压、电流、分断能力、及动、热稳定电流均应不低于或不小于该回路的相应参数;

2) 所控电动机功率,应不大于交流接触器的额定值;

3) 交流接触器的型式选择,应满足其安装场所和运行环境要求;

4)接触器吸引线圈的额定电压、耗电功率、辅助接点的容量及数量等。应满足控制回路的负载和接线要求;

5)接触器的允许操作频率应满足工艺要求;

6)根据控制设备所能耐受的操作频率、工作制度及负载特性等条件,正确选用交流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节能产品;接触器和启动器使用类别及代号,见表5.5.7;

注:1 直接启动器属于AC-3、AC -4、Ac-7b、AC-8a、Ac-8b中的一种或多种。

2 所有星-三角启动器和两级自耦减压启动器属千Ac-3类别。

3 转子变阻式启动器属于AC-2类别。

7) 用于连续工作制时,宜选用银或银触头的接触器。如果选用铜触头接触器, 则应按降容50%选择;

8)用于断续工作制时,应考虑启动电流和通断持续率的影响;

9) 用于非电动机负载 (如: 电阻炉、电容器、电焊机、照明等),除满足通断容量外还应满足运行中出现的过电流要求;

10) 应与短路保护电器协调配合。回路短路电流较大时,接触器应配用适当的短路保护器,两者性能应协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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