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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技术措施.动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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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供配电系统
2.1 一般规定
2.2 负荷分级
2.3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要求
2.4 电压等级选择与供电系统设计
2.5 供电质量与谐波治理、功率因数补偿
2.6 负荷计算
2.7 附 录
3 配变电所
3.1 一般规定
3.2 配变电系统
3.3 配变电所的位置
3.4 配电变压器
3.5 配电装置
3.6 继电保护装置
3.7 自动装置及操作电源
3.8 电工测量
3.9 配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
3.10 对有关专业要求
3.11 附录
4 应急电源
4.1 一般规定
4.2 柴油发电机组
4.3 EPS电源装置
4.4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4.5 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
4.6 附录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4 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
5.5 低压电器
5.6 导体选择
5.7 附录
6 线路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直敷布线
6.3 金属导管布线
6.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6.5 金属线槽布线
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7 电缆桥架布线
6.8 电气竖井内布线
6.9 封闭式母线布线
6.10 电力电缆布线
6.1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6.12 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6.13 电缆布线的防火、防腐措施
7 常用电器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机
7.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4 自动门
7.5 日用电器
7.6 舞台用电设备
7.7 升降类停车设备
7.8 附录
8 电器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质量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计算
8.6 照明设计
8.7 照明供电
8.8 照明控制
8.9 功能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8.10 建筑景观照明
8.11 电气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3 接闪器
9.4 避雷引下线
9.5 接地装置
9.6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9.7 浪涌保护器
9.8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9.9 附录
10 接地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范围
10.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0.4 接地装置
10.5 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0.6 电子设备、计算机房接地
10.7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9 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器区域的划分
11.3 系统设计
11.4 消防联动控制
11.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
11.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7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装置
11.8 消防专用电话
11.9 火灾应急照明
11.10 系统供电
11.11 导线选择及敷设
1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13 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1.14 系统接地的设置
12 安全防范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5 访客对讲系统
12.6 电子巡查系统
12.7 安防监控中心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构成
13.3 系统功能
13.4 系统设计
13.5 控制机房
13.6 缆线选择与敷设
13.7 电源与接地
13.8 附录
14 综合布线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配置
14.3 工作区设计
14.4 配线子系统设计
14.5 干线子系统设计
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7 管理的设计
14.8 建筑群子系统设计
14.9 安装工艺要求
14.10 线路敷设
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2 各类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设计示例
15 通信系统
15.1 一般规定
15.2 通信接入网系统
15.3 程控用户电话(调度通信)交换机系统
15.4 无线通信系统
15.5 通信配线与营道
16 有限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计原则
16.3 前端
16.4 放大器选择
16.5 光纤传输系统
16.6 用户分配网络
16.7 用户数字电视终端(DVB-C机顶盒)
16.8 机房工程
16.9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6.10 供电、防雷与接地
16.11 附录
17 广播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2 广播系统的组成及设置原则
17.3 广播网
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5 控制室
17.6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7.7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 扩声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
18.3 扩声系统的组成
18.4 厅堂扩声系统的计算
18.5 声道选择
18.6 传声器的布置与反馈抑制
18.7 室内扬声器的布置方式与要求
18.8 厅堂扩声设备的选择
18.9 控制室
18.10 扩声系统馈线设计
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 会议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会议系统的分类与功能
19.3 会议电视系统
19.4 IP视讯会议系统
19.5 会议电话系统
19.6 会议讨论系统
19.7 会议讨论及表决系统
19.8 同声传译系统
19.9 会议管理系统
19.10 设计要点
19.11 会议系统建筑及环境要求
19.12 线路设计
19.13 电源与防雷接地
20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信号显示系统
20.3 医院呼应信号系统
20.4 宾馆(酒店)、旅馆呼应信号系统
20.5 时钟系统
20.6 附录
21 信息网络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网络及其设计原则
21.3 网络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21.4 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21.5 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21.6 方式连接
21.7 网络应用
22 智能化集成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内容
22.3 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
22.4 住宅建筑(小区)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5 办公、文化、商业、媒体、体盲、医院、学校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6 交通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3 机房工程
23.1 一般规定
23.2 机房
23.3 弱电间
23.4 控制室
24 公共建筑电气设计
24.1 一般规定
24.2 体育场馆电气设计
24.3 博物馆电气设计
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5 综合医院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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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负荷计算

2.6.1 负荷计算的内容和用途

负荷计算的主要内容有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尖峰电流。

1 设备容量

设备容量也称为安装容量, 它是计算范围内安装的所有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或额定功率(设备名牌上的数据)之和(但应剔除不同时使用的负荷), 是配电系统设计和计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 计算容量

计算容量也称为计算负荷或需要负荷。计算负荷是一个假想的持续负荷,其热效应相当于同一时间内实际变动的负荷的最太热效应。通常采用计算范围内30min最大平均负荷, 作为计算负荷。它是配电设计时, 确定用户或供配电系统的正常电源、备用电源、应急电源容量、无功补偿容量和季节性负荷容量的依据。也是计算配电系统各回路中的电流. 并按发热条件选择变压器、开关等电器及导体的依据。

计算内容: 除需计算各回路的计算容量和总计算容量外,还应分别计算各级<含特别重要、一级、二级、三级)负荷的计算容量;季节性负荷的计算容量;必要时还应根据计费的需要, 分别计算电力负荷和照明负荷的计算容量。

3 计算电流

计算电流是计算负荷在额定电压下的正常工作电流。它是选择导体、电器、计算电压偏差、功率损耗等的依据。

4 尖峰电流

尖峰电流是负荷的短时(如电动机启动等) 最大电流。它是计算电压降、电压波动和选择导体、电器及保护元件等的依据。

2.6.2 负荷计算的方法

1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确定计算容量时, 可采用单位指标法估算, 并根据估算结果确定变压器容量。初步设计阶段当其他专业能提供一些大型设备的用电量时,可将已知设备容量与预估的照明等分散负荷容量相加,确定配电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各类建筑物的用电指标,可参考本章附录2.7表2.7.6。

2 施工图阶段的负荷计算

1) 设备容量的计算

在施工图阶段计算设备容量时, 应先对单台用电设备或成组用电设备进行如下处理再相加:

①单台设备的设备容量一般取其名牌上的额定容量或额定功率;

②连续工作的电动机的设备容量即名牌上的额定功率,它是电动机的轴输出有功功率;

③短时或周期工作制电动机,应将额定功率换算到统一负载持续率的有功功率;

④照明设备的设备容量采用光源的额定功率加附属设备的功率;

⑤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不包括备用设备容量;

⑥消防设备与火灾时切除的设备取其大者计人总设备容量;

⑦不同时使用的季节性负荷,如空凋制冷设备与采暖设备其大者计入总设备容量。

2) 计算容量(含计算有功功率、计算视在容量、计算无功功率)的计算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求得计算容量(计算有功功率):

Pjб=Kx·Pe  (2.6.2-1)

式中Pjб——计算有功功率,(kW);

Kx——需要系数(可参考本章附表2.7.7);

Pe——设备容量,(kW)。

视在容量:

Sjб=Pjs/cosΦ  (2.6.2-2)

式中

Sjб——计算视在容量,(kVA);

cosΦ——功率因数。

无功功率:

Qjs——计算无功功率(kVar)。

同类设备的计算有功功率,可以将设备容量之和,乘以需要系数。

不同类型设备的视在功率 (Sjs), 应将其有功负荷和无功负荷分别相加后求其均方根值, 即:

各类设备负荷的需要系数及功率因数,可参考本章附录2.7表2.7.7。

3) 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及容量选择:

①当应急发电机仅为特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特别重要负荷的计算容量,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②当应急发电机为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供电时, 应将两者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③当利用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电源,且有第三电源向特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向消防负荷、非消防一、二濒负荷及特别重要负荷供电的自备发电机,应以消防负荷和所有由其供电的非消防负荷的计算负荷之和,作为确定其容量的依据。

4〉单相负荷应均衡的分配到三相上。当无法使三相完全平衡时,宜取最大一相负荷的三倍作为等效三相负荷,并以此等效三相负荷,作为计算相应回路中的电流和选配相应回路的开关、导体等设备的依据(不包括三相电力变压器容量的选配)。

3 计算电流

1) 220/380V三相平负荷的计算电流:

式中 Ue——三相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Ue=0.38(kV)。

2) 220V单相负荷的计算电流:

3)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额定电流:

式中 Set——变压器的额定容量,(KVA);

Uet——变压器低压侧的额定电压, Uel=0.4(kV)。

4 尖峰电流

1) 在民用建筑中,常见的尖峰电流是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单台笼型异步电动机的启动电流,一般为其额定电流的4~7倍,计算时,应以制造厂冢提供的产品样本等资料数据为依据。

2) 为多台分别启动的电动机供电的回路中的尖峰电流,应取最大一台电动机的启动电流与其余电动机的计算电流之和。

3) 多台电动机同时启动,以及自启动电动机组的尖峰电流是所有参与同时启动的电动机的启动电流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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