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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技术措施.动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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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供配电系统
2.1 一般规定
2.2 负荷分级
2.3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要求
2.4 电压等级选择与供电系统设计
2.5 供电质量与谐波治理、功率因数补偿
2.6 负荷计算
2.7 附 录
3 配变电所
3.1 一般规定
3.2 配变电系统
3.3 配变电所的位置
3.4 配电变压器
3.5 配电装置
3.6 继电保护装置
3.7 自动装置及操作电源
3.8 电工测量
3.9 配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
3.10 对有关专业要求
3.11 附录
4 应急电源
4.1 一般规定
4.2 柴油发电机组
4.3 EPS电源装置
4.4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4.5 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
4.6 附录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4 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
5.5 低压电器
5.6 导体选择
5.7 附录
6 线路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直敷布线
6.3 金属导管布线
6.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6.5 金属线槽布线
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7 电缆桥架布线
6.8 电气竖井内布线
6.9 封闭式母线布线
6.10 电力电缆布线
6.1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6.12 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6.13 电缆布线的防火、防腐措施
7 常用电器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机
7.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4 自动门
7.5 日用电器
7.6 舞台用电设备
7.7 升降类停车设备
7.8 附录
8 电器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质量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计算
8.6 照明设计
8.7 照明供电
8.8 照明控制
8.9 功能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8.10 建筑景观照明
8.11 电气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3 接闪器
9.4 避雷引下线
9.5 接地装置
9.6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9.7 浪涌保护器
9.8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9.9 附录
10 接地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范围
10.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0.4 接地装置
10.5 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0.6 电子设备、计算机房接地
10.7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9 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器区域的划分
11.3 系统设计
11.4 消防联动控制
11.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
11.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7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装置
11.8 消防专用电话
11.9 火灾应急照明
11.10 系统供电
11.11 导线选择及敷设
1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13 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1.14 系统接地的设置
12 安全防范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5 访客对讲系统
12.6 电子巡查系统
12.7 安防监控中心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构成
13.3 系统功能
13.4 系统设计
13.5 控制机房
13.6 缆线选择与敷设
13.7 电源与接地
13.8 附录
14 综合布线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配置
14.3 工作区设计
14.4 配线子系统设计
14.5 干线子系统设计
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7 管理的设计
14.8 建筑群子系统设计
14.9 安装工艺要求
14.10 线路敷设
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2 各类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设计示例
15 通信系统
15.1 一般规定
15.2 通信接入网系统
15.3 程控用户电话(调度通信)交换机系统
15.4 无线通信系统
15.5 通信配线与营道
16 有限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计原则
16.3 前端
16.4 放大器选择
16.5 光纤传输系统
16.6 用户分配网络
16.7 用户数字电视终端(DVB-C机顶盒)
16.8 机房工程
16.9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6.10 供电、防雷与接地
16.11 附录
17 广播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2 广播系统的组成及设置原则
17.3 广播网
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5 控制室
17.6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7.7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 扩声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
18.3 扩声系统的组成
18.4 厅堂扩声系统的计算
18.5 声道选择
18.6 传声器的布置与反馈抑制
18.7 室内扬声器的布置方式与要求
18.8 厅堂扩声设备的选择
18.9 控制室
18.10 扩声系统馈线设计
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 会议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会议系统的分类与功能
19.3 会议电视系统
19.4 IP视讯会议系统
19.5 会议电话系统
19.6 会议讨论系统
19.7 会议讨论及表决系统
19.8 同声传译系统
19.9 会议管理系统
19.10 设计要点
19.11 会议系统建筑及环境要求
19.12 线路设计
19.13 电源与防雷接地
20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信号显示系统
20.3 医院呼应信号系统
20.4 宾馆(酒店)、旅馆呼应信号系统
20.5 时钟系统
20.6 附录
21 信息网络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网络及其设计原则
21.3 网络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21.4 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21.5 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21.6 方式连接
21.7 网络应用
22 智能化集成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内容
22.3 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
22.4 住宅建筑(小区)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5 办公、文化、商业、媒体、体盲、医院、学校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6 交通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3 机房工程
23.1 一般规定
23.2 机房
23.3 弱电间
23.4 控制室
24 公共建筑电气设计
24.1 一般规定
24.2 体育场馆电气设计
24.3 博物馆电气设计
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5 综合医院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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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4.1 建筑特点与功能要求

1 会展中心是展出临时性或相对固定展品的公共建筑。展览通过各种传媒手段传递信息;特大型和大型的会展建筑是集贸易、技术咨询、文化交流等功能的综合建筑。

2 会展中心一般由展览区、观众服务区、库房区、办公后勤区等基本部分组成。特大型,大型和大型展览建筑还设有快餐服务、集会、新闻中心、大中会议、仓储等空间。

3 展厅是会展中心的核心,展厅按国际标准(3m×3m)设计,专业性展厅室内柱网尺寸一般为9m,综合性展厅多为12m、18m跨度或单层无柱大空间。

4 大型设备展览的展品-般由集装箱装运,布展时需要吊车起重展品,为此,展厅首层室内空间净高尺寸一般在12m以上,首层以上各层室内净高亦在5~6m。

5 展览工艺设计一般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展馆或展览公司先根据各参展商的要求结合展厅的技术装备条件,确定各参展商的展位面积,有电量(点)、电话、电视、计算机使用点,用水量(点)、用气量(点)等,并将配电电缆、电话、电视、计算机线缆、给水管线、供气管线接至展位内;第二阶段,展览公司或参展商根据各自的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具体设计和实施布展。

6 展厅的电气设计是会展中心电气设计的重点,电气设备的设置是展厅技术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中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应明确展厅承办的各类展览,确定各类展览所需基本技术条件,以满足各类展览工艺的使用要求;

2)每个标准展位均应配电到位;同时为非标准展位供电预留条件;

3)展厅的供电能力应能满足各类展览的用电要求;一般机床展、印刷展所需用电负荷较大;

4)展览的配电方式应能满足各类展览的配电要求;做到既可为标准展位配电,也可为非标准展位配电;

5)特大型、大型会展中心甲等、乙等展厅的供电族应考虑缩短布展、撤展周期的措施;

6)应做好布展、撤展和展览期间的电气防火设计。

24.4.2 供配电系统设计

1 会展中心的供配电系统要求安全可靠,负荷容量不但要满足各类展览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举办大型综合活动所需的用电负荷。

2 会展中心的供配电设计应按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的规定进行设计,其供电电源应符台下列规定:

1)一类高层会展中心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应挺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会展中心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2) 大型、特大型会展中心的重要设备及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多层会展中心的重要及部位应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3 展厅展览用电负荷平均密度宜不小于75W/㎡。

4 展厅配电变压器装置指标:

1)在不考虑空调系统冷源部分用电负荷时,一般为120VA/㎡左右;

2)在考虑空调系统冷源部分用电负荷时,一般为360VA/㎡;

5 变配电所宜设置在展厅内,同时应核验其供电半径。

6 为满足非标展位或用电需求较大展品的临时用电要求,一般可在展厅变配电所低压配电柜内预留400A以上(含400A)的展览用电配电回路,在展厅配电间低压配电柜内预留400A以下的展览用电配电回路。

24.4.3 展位配电

1 展位配电主要是为室内标准展位、非标准展位和室外展场的配电。

2 室内标准展位配电宜采用综合展位插座箱,插座箱的间距一般为6m,插座箱内插座采用IP54工业插座,插座箱表面的荷载应与地面荷载相一致。

1)每个标准展位的用电负荷密度一般可按300W/㎡计算。

2)每个标准展位设一个插座。

3)每个插座为一个分支回路,每个回路设0.3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 展厅内每600㎡左右宜设置一展览用电配电柜。

1)展览用电配电柜的进线开关不宜超过400/350A。

2)展览用电配电柜的出线开关不宜超过225/160A。

3)在展览用电配电柜内宜预留备用出线开关,开关下口设专用接线端子以便临时专用配电路接线。

4)在展览用电配电柜主开关处0.5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 室外展场配电一般在室外设置电缆进,可根据室外展场的位置由展厅变配电所或展厅配电柜配电。

24.4.4 照明系统设计

1 除有特殊要求外,会展中心的展械应有自然采光。

2 除展品的局部照明外,展厅及会展中心其他功能用户一般照明的照度(lx)、统一眩光值(UGR)和一般显色指数(Ra),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规定。3 展厅展览区域的照明均匀度不宜小于0.7,展览区域邻近周围的照明均匀度不应不于0.5。

4 展厅的一般照明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灯具。展位的局部照明一般由展览公司按照明设计标准设计。

5 对展厅照明宜采用分布式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进行控制。

5 展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

1)展厅应急照明按其使用性质应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2)展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按安全疏散路线设计疏散导流标志。

3)展厅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的尺寸应与展厅的空间尺度相匹配,并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4)在单层大空间展厅地面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具有防火功能,其表面荷载不小于地面荷载。

24.4.5 智能化系统设计

1 会展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的有关规定。

2 会展中心应设置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并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展厅分散、展区分布广的特点, 采用相应的网络拓扑结构满足其业务需求;

2)综合布线系统应适应布展实用性、先进性、灵活性、可扩展性的需求,满足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要求,展位配置信息插座和有线电视终端可设置在综合展位插座箱内,并做好防护措施;

3)宜在展厅等公共区域设置无线局域网络系统;

4)会展中心的主要出入口、休息区等公共部位宜设置公用电话和无障碍公用电话;

5)宜设置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

3 中型以上会展中心宜设置公共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信息查询导引及发布系统。

4 有多种语言讲解需求的会展中心宜设置电子语音或多媒体信息导览系统。

5 特大型、大型会展中心应设置信息化应用系统,并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建筑的特点和应用要求,建立公共信息服务系统, 满足展览、会议、信息交流、商贸洽谈、通信、广告、休闲娱乐和办公等需求;

2)宜配置展览事务管理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管理系统、智能卡应用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和其他展览建筑需要的应用管理系统;

3)宜设置专用网站,通过公用通信网发布展览信息,提供网上展览等网络服务。

6 中型以上会展中心应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能实时检测和调节展厅空气的质量。

7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就应根据会展中心客流大、展厅分散、展位多且展品开放式阵列等特点,按不同的功能分区,采取合理的人防、技防配套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的良好的公共秩序,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的规定。

8 特大型、大型会展中心宜设置安检和票闸安全防范系统。

9 展厅内宜选择智能型火灾探测器;在单一型火灾探测器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可采用符合型火灾探测器;展厅的高大空间场所应采取合适且有效的火灾探测手段。

10 特大型会展中心宜设置公共安全系统。

11 展厅的扩声系统应根据展厅空间合理选择和布置扬声器,宜配置背景噪声监测设备并根据背景噪声自动调节音量,满足最佳扩声效果,系统应符合消防广播要求。

12 会展中心设置时钟系统和客流统计与分析系统。

24.4.6 线路敷设

1 首层(无地下室)室内展厅宜设置综合设备管沟和设备辅沟。综合设备管沟一般为通行管沟,沟内敷设配电干线电缆、通信主线缆、给水主管线和气体主管线;设备辅沟一般设置沟盖板,沟内敷设配电支线电缆、通信线缆、给水支管线和气体支管线。

综合设备管沟和设备辅沟的宽深尺寸,按相关设计规范根据管线的种类和数量与相关专业配合后确定。

综合设备管沟和设备辅沟应设有排水措施。

2 由展厅变配电所至展览用电配电柜的配电线路,宜在综合设备管沟内敷设,综合设备管沟可根据展厅变配电所至展览用电配电柜的相应位置在展厅的周边或中间设置。

通信等其它系统配线间的设置位置,宜以贴临综合设备管沟为原则。

3 当采用密集式母线作为配电线路敷设在综合设备管沟内时,密集式母线的防护等级应为IP55。

4 为综合展位插座箱配电的配电电缆,宜敷设在设备辅沟内;设备辅沟的设置间距宜为6m。

为二层以上(含二层)的综合展位插座箱配电时,可采用插接母线配电,插接母线的防护等级应为IP55。

5 在设备辅沟内敷设配电电缆时,宜采用预分支电缆;每隔6m设一个防护等级为IP54的380V、32A工业连接器。

24.4.7 防雷与接地

1 当利用建筑的金属屋面作为防雷系统的接闪器时,应核验金属层面的厚度。

2 在综合展位插座箱内应设等电位联结端子。

3 在综合设备管沟和辅沟内应做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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