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1 功放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柜前净距不应小于1.5m;
2 柜侧与墙、柜背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3 柜侧需要维护时,柜们距离不应小于1m;
4 采用电子管的功放设备单列布置时,柜间距离不应小于0.5m;
5 在地震区,应对设备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17.6.2 扬声器箱安装高度
1 建筑物内在有吊顶的场所,扬声器箱可采用顶棚安装方式。扬声器箱根据需要明装时,安装高度(扬声器箱底边距地面)一般为25m,不宜低于2.2m。
2 地较高的场所(如餐厅)扬声器箱明装时,安装高度(扬声器箱底边距地面)一般为3~4m。
3 在室外,扬声器箱可安装在地面上,也可安装在电杆上或墙上。当扬声器箱安装在电杆上或墙上时,安装高度-般为4~5m。
17.6.3 室内的广播线路应符合下列;
1 室内广播线路宜采用双绞多股铜芯塑料绝缘软线穿导管或线槽敷设;
2 广播系统线缆主干线的金属线槽宜敷设在弱电间内;
3 功放输出分路应满足广播系统分路的要求,不同分路的导线宜采用不同颜色的绝缘线区别;
4 广播线与扬声器的连接应保持同相位的要求;
5 当业务性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合并为一套系统;或共用扬声器和馈电线路时,广播线路的选用及敷设方式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关规定;
6 各种节目的信号线应采用屏蔽线并穿钢管敷设,不得与广播馈送线路同槽,同导管敷设。
17.6.4 室外广播线路的敷设路由及方式应根据总体规划及专业要求确定。当采用电缆直接埋地、地下排管及室外架空敷设方式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埋电缆路由不应通过预留用地或规范未定的场所,宜敷设在绿化地下面,当穿越道路时,穿越段应穿钢管保护;
2 室外架设的广播馈线宜采用控制电缆,与路灯照明线路同杆架设时,广播线缆应在路灯照明的线路的下面;
3 室外广播馈送线路至建筑物间的架空距离超过10m时,应加装吊线;
4 当采用地下排管敷设时,可与其他弱电缆线共管块、共管群,但必须采用屏蔽线并单独穿管,且屏蔽层必须接地;
5 对塔钟的号筒扬声器组应采用多路交叉配线。塔钟的直流馈电线、信号线和控制线不应与广播馈送线路同管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