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 电缆桥架布线适用于电缆数量较多或较集中的场所。在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对电缆桥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宜选用塑料护套电缆。
6.7.2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高度不宜低于1.8m,低于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 如配电室、电气竖井、术层等)内时除外。
6.7.3 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力电缆桥架间不应小于0.3m;
2 电信电缆与电力电缆桥架间不宜小于0.5m,如有屏蔽盖板可减少到0.3m;
3 控制电缆桥架间不应小于1.2m;
4 桥架上部距顶棚、楼板或梁等障碍物不宜小于0.3m。
6.7.4 几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或上下平行敖设时,各相邻电缆桥架间应考虑维护、检修距离。
6.7.5 在电缆托盘上可以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在托盘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电力电缆应考虑电缆载流量的校正系数。
6.7.6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 1kV 以上和1kV以下的电力电缆;
2 向同一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
3 应急照明和其它照明的电缆;
4 电力和电信电缆。
如受条件限制需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
6.7.7 电缆桥架不宜敷设在腐蚀性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菅道的下方,否则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6.7.8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6.5.10条表中规定。
6.7.9 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应设标记,注明电缆干线编号、型号及用途。
6.7.10 电缆桥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用防火堵料封堵。
6.7.11 在电气间内敷设的电缆桥架一般用梯架。
6.7.12 用于消防系统的电缆桥架应满足消防要求。
6.7.13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电缆的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金属电缆桥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保护干线(PE线)相连。
6.7.14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值。 电缆桥架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进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