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6.1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宜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质的场所,但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
6.6.2 同一路径无电磁兼容要求的几个配电回路可敷设在同一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及根数应符合6.5.6条的规定。
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宜穿于同一根刚性塑料导管内,但符合6.3.4条规定时可以除外。
6.6.3 当采用刚性塑料导管暗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归段管路应穿人金属管保护,防止机械损伤。
6.6.4 刚性塑料导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箱)或加大管径。
6.6.5 刚性塑料导管(槽)在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 应装设补偿装置。
6.6.6 电线、电缆在刚性塑料导管(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