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1 广播设备应根据用户的性质、系统功能的要求选择。
17.4.2 系统宜采用模块化结构方式,以便用户对系统进行最基本的配置和组合,系统容量升级和扩张。
17.4.3 系统播放设备宜具有连续、循环播放和预置定时播放的功能。
17.4.4 大型广播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的全数字模块化网络广播系统设备,所有输入/输出信号都由数字音频矩阵中央管理器进行管理。系统控制功能均可以通过多媒体管理软件在计算机上完成,编制播放程序,并在计算机的监视器上以动态图形的方式实时显示系统各部分的工作状况。控制室可以对不同广播分路根据需要播放不同内容的节目。
1 通过编程对指定区域进行广播。
2 具有自动调整广播音量、故障自动检测功能,故障功放设备自动倒备功能,系统中任何一个部分出现故障,广播控制室会自动发出故障提示。
3 全数字模块化网络广播系统宜具有和其他智能化系统的标准OPCSERVER接口,可以和通信网络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集成在一个平台上统一管理。
4 可以根据各区域(广播分路)需要分别播放不同内容的的广播。
17.4.5 大型广播系统宜具有自检功能,检测主机、功率放大器状态及扬声器线路的断路、短路的实时检测,监听不同回路扬声器工作状态。可以实现功率放大器热备份功能,即对接入系统中的功率放大器进行监控,当某台功率放大器出现故障时,系统可以自动将其跳开,并瞬间投入备用功率放大器进行放音,同时在主机上显示故障信息。
17.4.6 航空港、客运码头、铁路旅客站、车站的旅客大厅及商场、购物中心等对语言广播清晰度要求较高的场所,广播系统宜且有噪声探测功能,可根据设在现场的噪声信号器探测到环境声音太小,并自动调整扬声器的音质和音量,满足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17.7.7 音频矩阵控制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音频矩阵控制器可输入多种音源设备,包括传声器、AM/FM调谐器(或FM用户终端插座)、录放音机、数字播放机、激光唱机及具有控制功能的呼叫站;
2 对输入的音源信号具有放大、处理、混合、分配、控制功能;
3 具有分区广播功能,广播分区(广播分路)可以任意组合,以实现根据需要对不同分区(广播分路)同时播放不同音源信号;
4 具有优先控制功能,可以优先控制某音源对不同的区域进行广播,管理人员可以设定音源和广播分区的优先级;
5 音频矩阵控制器的输人(音源)、输出(广播分路)可以编程控制,系统可根据预先编制的播放表自动播放;
6 具有紧急触发功能,如火灾应急广播音源(传声器、呼叫站、录放音机等)优先接入,并控制对相关区域(广播分路)优先进行火灾应急广播;
7 音频矩阵控制器音源的输入(音源)、输出(广播分路)路数应大于工程所需数量;
8 具有与管理计算机、其他数字广播设备通讯的接口。
17.4.8 广播的用户或广播分路较多,但不一定同时都使用,应按同时需要广播的用户功率作为选择功放单元(机柜)的依据。广播系统功放设备的容量,宜按下述公式计算:
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
Po——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w);
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W);
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时,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应急广播时,Ki取1.0);
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
K2——老化系数,一般取l.2~1.4.
17.4.9 广播功放设备应设备用功放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备用功放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重要广播的功放单元应能时投入。
17.4.10 音源宜采用传声器、AM/FM调谐器(或FM用户终端插座)、录放音机、数字播放机、激光唱机。根据需要音源可来自数字程控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数字程调度交换机系统、会议系统或会议电视系统。
17.4.11 传声器的类别应根据使用性质确定,其灵敏度、频率特性和阻抗等均应与前级设备的要求相配合。
17.4.12 大型广播系统宜采用具有分区呼叫控制功能的呼叫站,具有紧急呼叫按钮,可以对每一设定广播分路进行广播或编组进行广播,并可设置不同输入信号的优先等级,满足不同优先级广播需求。
17.4.13 服务性广播分路应桉其使用要求的不同分别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当与火灾应急广播合用广播分路时,应安装火灾应急广播强切装置。
17.4.14 扬声器的选择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还宜符台下列规定;
1 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3W的扬声器箱;
2 走廊、门厅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扬声器箱宜采用3~5W;
3 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采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 扬声器提供的声压级宜比环境噪声大10~15dB,但最高声压级不宜过90dB;
5 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箱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
6 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水防尘型,其防护等级应满足所设位置的环境要求。
17.4.15 用于背景音乐的扬声器(或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扬声器(或箱)的中心间距应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及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均匀度不宜大于6dB.
2 扬声器箱在吊顶安装时,应根据场所的性质来确定其间距。
1)门厅、电梯厅、休息厅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 L——扬声器箱安装间距(m);
H——扬声器箱安装高度(m)。
2) 走道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3)会议厅、多功能厅、餐厅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 θ——扬声器的辐射角度,宜大于或等于90°;1.3——为人体坐姿时,耳朵的平均高度(m)。
3 根据公共场所的使用要求,扬声器(或箱)的输出宜就地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兼作多种用途的场所,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