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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技术措施.动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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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供配电系统
2.1 一般规定
2.2 负荷分级
2.3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要求
2.4 电压等级选择与供电系统设计
2.5 供电质量与谐波治理、功率因数补偿
2.6 负荷计算
2.7 附 录
3 配变电所
3.1 一般规定
3.2 配变电系统
3.3 配变电所的位置
3.4 配电变压器
3.5 配电装置
3.6 继电保护装置
3.7 自动装置及操作电源
3.8 电工测量
3.9 配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
3.10 对有关专业要求
3.11 附录
4 应急电源
4.1 一般规定
4.2 柴油发电机组
4.3 EPS电源装置
4.4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4.5 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
4.6 附录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4 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
5.5 低压电器
5.6 导体选择
5.7 附录
6 线路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直敷布线
6.3 金属导管布线
6.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6.5 金属线槽布线
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7 电缆桥架布线
6.8 电气竖井内布线
6.9 封闭式母线布线
6.10 电力电缆布线
6.1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6.12 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6.13 电缆布线的防火、防腐措施
7 常用电器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机
7.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4 自动门
7.5 日用电器
7.6 舞台用电设备
7.7 升降类停车设备
7.8 附录
8 电器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质量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计算
8.6 照明设计
8.7 照明供电
8.8 照明控制
8.9 功能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8.10 建筑景观照明
8.11 电气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3 接闪器
9.4 避雷引下线
9.5 接地装置
9.6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9.7 浪涌保护器
9.8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9.9 附录
10 接地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范围
10.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0.4 接地装置
10.5 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0.6 电子设备、计算机房接地
10.7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9 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器区域的划分
11.3 系统设计
11.4 消防联动控制
11.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
11.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7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装置
11.8 消防专用电话
11.9 火灾应急照明
11.10 系统供电
11.11 导线选择及敷设
1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13 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1.14 系统接地的设置
12 安全防范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5 访客对讲系统
12.6 电子巡查系统
12.7 安防监控中心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构成
13.3 系统功能
13.4 系统设计
13.5 控制机房
13.6 缆线选择与敷设
13.7 电源与接地
13.8 附录
14 综合布线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配置
14.3 工作区设计
14.4 配线子系统设计
14.5 干线子系统设计
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7 管理的设计
14.8 建筑群子系统设计
14.9 安装工艺要求
14.10 线路敷设
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2 各类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设计示例
15 通信系统
15.1 一般规定
15.2 通信接入网系统
15.3 程控用户电话(调度通信)交换机系统
15.4 无线通信系统
15.5 通信配线与营道
16 有限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计原则
16.3 前端
16.4 放大器选择
16.5 光纤传输系统
16.6 用户分配网络
16.7 用户数字电视终端(DVB-C机顶盒)
16.8 机房工程
16.9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6.10 供电、防雷与接地
16.11 附录
17 广播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2 广播系统的组成及设置原则
17.3 广播网
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5 控制室
17.6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7.7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 扩声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
18.3 扩声系统的组成
18.4 厅堂扩声系统的计算
18.5 声道选择
18.6 传声器的布置与反馈抑制
18.7 室内扬声器的布置方式与要求
18.8 厅堂扩声设备的选择
18.9 控制室
18.10 扩声系统馈线设计
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 会议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会议系统的分类与功能
19.3 会议电视系统
19.4 IP视讯会议系统
19.5 会议电话系统
19.6 会议讨论系统
19.7 会议讨论及表决系统
19.8 同声传译系统
19.9 会议管理系统
19.10 设计要点
19.11 会议系统建筑及环境要求
19.12 线路设计
19.13 电源与防雷接地
20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信号显示系统
20.3 医院呼应信号系统
20.4 宾馆(酒店)、旅馆呼应信号系统
20.5 时钟系统
20.6 附录
21 信息网络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网络及其设计原则
21.3 网络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21.4 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21.5 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21.6 方式连接
21.7 网络应用
22 智能化集成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内容
22.3 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
22.4 住宅建筑(小区)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5 办公、文化、商业、媒体、体盲、医院、学校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6 交通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3 机房工程
23.1 一般规定
23.2 机房
23.3 弱电间
23.4 控制室
24 公共建筑电气设计
24.1 一般规定
24.2 体育场馆电气设计
24.3 博物馆电气设计
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5 综合医院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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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4.1 广播设备应根据用户的性质、系统功能的要求选择。

17.4.2 系统宜采用模块化结构方式,以便用户对系统进行最基本的配置和组合,系统容量升级和扩张。

17.4.3 系统播放设备宜具有连续、循环播放和预置定时播放的功能。

17.4.4 大型广播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的全数字模块化网络广播系统设备,所有输入/输出信号都由数字音频矩阵中央管理器进行管理。系统控制功能均可以通过多媒体管理软件在计算机上完成,编制播放程序,并在计算机的监视器上以动态图形的方式实时显示系统各部分的工作状况。控制室可以对不同广播分路根据需要播放不同内容的节目。

1 通过编程对指定区域进行广播。

2 具有自动调整广播音量、故障自动检测功能,故障功放设备自动倒备功能,系统中任何一个部分出现故障,广播控制室会自动发出故障提示。

3 全数字模块化网络广播系统宜具有和其他智能化系统的标准OPCSERVER接口,可以和通信网络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集成在一个平台上统一管理。

4 可以根据各区域(广播分路)需要分别播放不同内容的的广播。

17.4.5 大型广播系统宜具有自检功能,检测主机、功率放大器状态及扬声器线路的断路、短路的实时检测,监听不同回路扬声器工作状态。可以实现功率放大器热备份功能,即对接入系统中的功率放大器进行监控,当某台功率放大器出现故障时,系统可以自动将其跳开,并瞬间投入备用功率放大器进行放音,同时在主机上显示故障信息。

17.4.6 航空港、客运码头、铁路旅客站、车站的旅客大厅及商场、购物中心等对语言广播清晰度要求较高的场所,广播系统宜且有噪声探测功能,可根据设在现场的噪声信号器探测到环境声音太小,并自动调整扬声器的音质和音量,满足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17.7.7 音频矩阵控制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音频矩阵控制器可输入多种音源设备,包括传声器、AM/FM调谐器(或FM用户终端插座)、录放音机、数字播放机、激光唱机及具有控制功能的呼叫站;

2 对输入的音源信号具有放大、处理、混合、分配、控制功能;

3 具有分区广播功能,广播分区(广播分路)可以任意组合,以实现根据需要对不同分区(广播分路)同时播放不同音源信号;

4 具有优先控制功能,可以优先控制某音源对不同的区域进行广播,管理人员可以设定音源和广播分区的优先级;

5 音频矩阵控制器的输人(音源)、输出(广播分路)可以编程控制,系统可根据预先编制的播放表自动播放;

6 具有紧急触发功能,如火灾应急广播音源(传声器、呼叫站、录放音机等)优先接入,并控制对相关区域(广播分路)优先进行火灾应急广播;

7 音频矩阵控制器音源的输入(音源)、输出(广播分路)路数应大于工程所需数量;

8 具有与管理计算机、其他数字广播设备通讯的接口。

17.4.8 广播的用户或广播分路较多,但不一定同时都使用,应按同时需要广播的用户功率作为选择功放单元(机柜)的依据。广播系统功放设备的容量,宜按下述公式计算:

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

Po——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w);

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W);

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时,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应急广播时,Ki取1.0);

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

K2——老化系数,一般取l.2~1.4.

17.4.9 广播功放设备应设备用功放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备用功放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重要广播的功放单元应能时投入。

17.4.10 音源宜采用传声器、AM/FM调谐器(或FM用户终端插座)、录放音机、数字播放机、激光唱机。根据需要音源可来自数字程控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数字程调度交换机系统、会议系统或会议电视系统。

17.4.11 传声器的类别应根据使用性质确定,其灵敏度、频率特性和阻抗等均应与前级设备的要求相配合。

17.4.12 大型广播系统宜采用具有分区呼叫控制功能的呼叫站,具有紧急呼叫按钮,可以对每一设定广播分路进行广播或编组进行广播,并可设置不同输入信号的优先等级,满足不同优先级广播需求。

17.4.13 服务性广播分路应桉其使用要求的不同分别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当与火灾应急广播合用广播分路时,应安装火灾应急广播强切装置。

17.4.14 扬声器的选择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还宜符台下列规定;

1 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3W的扬声器箱;

2 走廊、门厅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扬声器箱宜采用3~5W;

3 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采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 扬声器提供的声压级宜比环境噪声大10~15dB,但最高声压级不宜过90dB;

5 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箱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

6 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水防尘型,其防护等级应满足所设位置的环境要求。

17.4.15 用于背景音乐的扬声器(或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扬声器(或箱)的中心间距应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及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均匀度不宜大于6dB.

2 扬声器箱在吊顶安装时,应根据场所的性质来确定其间距。

1)门厅、电梯厅、休息厅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 L——扬声器箱安装间距(m);

H——扬声器箱安装高度(m)。


2) 走道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3)会议厅、多功能厅、餐厅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 θ——扬声器的辐射角度,宜大于或等于90°;1.3——为人体坐姿时,耳朵的平均高度(m)。

3 根据公共场所的使用要求,扬声器(或箱)的输出宜就地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兼作多种用途的场所,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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