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日用电器
7.5.1 本节适合用于公共建筑和住宅内日用电器的配电设计。
7.5.2 固定式日用电器的电源接线应装设单独回路保护和控制,配电回路要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固定式可不设剩余电流保护。
7.5.3 接插功率在0.25kW及以下的电感性负荷(如电动机)或2kW及以下的电阻性负荷(如电热器),可以采用插座作为隔离电器,并兼做功能性开关。
7.5.4 当日用电器的额定电压为220V时,其供电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5%、-10%。
7.5.5 日用电器的插座线路敷设,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应采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插头,以防将插头插入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
2 干燥场所,宜选用普通插座,当需要接插带接地线的日用电器的插座,必须采用带接地插孔的插孔的插座;
3 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或保护型的带保护触头的插座,其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5 住宅内插座,当安装高度为1.8m及以上时,可选用普通插座;低于1.8m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如选用安全型插座且配电回路设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其安装高度可不受限制;插座如是单独回路时,每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灯头和插座混合用的回路插座不应超5个;办公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
6 儿童活动场所,插座距地安装不应低于1.8m,宜选用安全型插座。
7.5.7 插座的额定电流,应为已知使用设备额定电流的1.25倍。插座回路的载流量,对已知使用设备的插座供电时,应大于插座的额定电流。对未知设备的插座供电时,应大于总计算负荷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