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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技术措施.动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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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供配电系统
2.1 一般规定
2.2 负荷分级
2.3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要求
2.4 电压等级选择与供电系统设计
2.5 供电质量与谐波治理、功率因数补偿
2.6 负荷计算
2.7 附 录
3 配变电所
3.1 一般规定
3.2 配变电系统
3.3 配变电所的位置
3.4 配电变压器
3.5 配电装置
3.6 继电保护装置
3.7 自动装置及操作电源
3.8 电工测量
3.9 配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
3.10 对有关专业要求
3.11 附录
4 应急电源
4.1 一般规定
4.2 柴油发电机组
4.3 EPS电源装置
4.4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4.5 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
4.6 附录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4 保护电器选择性配合
5.5 低压电器
5.6 导体选择
5.7 附录
6 线路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直敷布线
6.3 金属导管布线
6.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6.5 金属线槽布线
6.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6.7 电缆桥架布线
6.8 电气竖井内布线
6.9 封闭式母线布线
6.10 电力电缆布线
6.1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6.12 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6.13 电缆布线的防火、防腐措施
7 常用电器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机
7.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4 自动门
7.5 日用电器
7.6 舞台用电设备
7.7 升降类停车设备
7.8 附录
8 电器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质量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计算
8.6 照明设计
8.7 照明供电
8.8 照明控制
8.9 功能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8.10 建筑景观照明
8.11 电气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9 建筑物防雷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3 接闪器
9.4 避雷引下线
9.5 接地装置
9.6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9.7 浪涌保护器
9.8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9.9 附录
10 接地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范围
10.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0.4 接地装置
10.5 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0.6 电子设备、计算机房接地
10.7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0.8 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0.9 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器区域的划分
11.3 系统设计
11.4 消防联动控制
11.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
11.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7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装置
11.8 消防专用电话
11.9 火灾应急照明
11.10 系统供电
11.11 导线选择及敷设
1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13 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1.14 系统接地的设置
12 安全防范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5 访客对讲系统
12.6 电子巡查系统
12.7 安防监控中心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构成
13.3 系统功能
13.4 系统设计
13.5 控制机房
13.6 缆线选择与敷设
13.7 电源与接地
13.8 附录
14 综合布线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配置
14.3 工作区设计
14.4 配线子系统设计
14.5 干线子系统设计
14.6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设计
14.7 管理的设计
14.8 建筑群子系统设计
14.9 安装工艺要求
14.10 线路敷设
14.11 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4.12 各类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的系统设计示例
15 通信系统
15.1 一般规定
15.2 通信接入网系统
15.3 程控用户电话(调度通信)交换机系统
15.4 无线通信系统
15.5 通信配线与营道
16 有限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计原则
16.3 前端
16.4 放大器选择
16.5 光纤传输系统
16.6 用户分配网络
16.7 用户数字电视终端(DVB-C机顶盒)
16.8 机房工程
16.9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6.10 供电、防雷与接地
16.11 附录
17 广播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2 广播系统的组成及设置原则
17.3 广播网
17.4 设备的选型与设置
17.5 控制室
17.6 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
17.7 供电、防雷与接地
18 扩声系统
18.1 一般规定
18.2 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
18.3 扩声系统的组成
18.4 厅堂扩声系统的计算
18.5 声道选择
18.6 传声器的布置与反馈抑制
18.7 室内扬声器的布置方式与要求
18.8 厅堂扩声设备的选择
18.9 控制室
18.10 扩声系统馈线设计
18.11 供电、防雷与接地
19 会议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2 会议系统的分类与功能
19.3 会议电视系统
19.4 IP视讯会议系统
19.5 会议电话系统
19.6 会议讨论系统
19.7 会议讨论及表决系统
19.8 同声传译系统
19.9 会议管理系统
19.10 设计要点
19.11 会议系统建筑及环境要求
19.12 线路设计
19.13 电源与防雷接地
20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20.1 一般规定
20.2 信号显示系统
20.3 医院呼应信号系统
20.4 宾馆(酒店)、旅馆呼应信号系统
20.5 时钟系统
20.6 附录
21 信息网络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2 网络及其设计原则
21.3 网络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21.4 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21.5 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21.6 方式连接
21.7 网络应用
22 智能化集成系统
22.1 一般规定
22.2 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内容
22.3 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
22.4 住宅建筑(小区)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5 办公、文化、商业、媒体、体盲、医院、学校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2.6 交通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
23 机房工程
23.1 一般规定
23.2 机房
23.3 弱电间
23.4 控制室
24 公共建筑电气设计
24.1 一般规定
24.2 体育场馆电气设计
24.3 博物馆电气设计
24.4 会展中心电气设计
24.5 综合医院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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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继电保护装置

3.6.1 一般要求

1 民用建筑配变电设备及线路,应设有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设备异常运行保护装置,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2 配变电所高低压配电装置断路器的控制方式,宜采用控制室集中操作或在开关柜上就地操作。

3 配变电所的主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并设置三相过流及速断保护装置,以确保用户故障时不影日向上级系统的正常供电。

4 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1)可靠性——要求保护装置动作可靠,避兔误动和拒动。宜选择最简单的保护方式,选用可靠的元器件构成最简单的回路,便于检测调试、整定和维护。

2) 选择性——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的保护装置切除故障。为保证选择性,对一个回路系统的设备和线路的保护装置,其上、下级之间的灵敏性和动作时间应逐级相互配合。

3) 灵敏性——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 发生金属性短路或接地时,保护装置应避免越级跳闸并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同运行方式和不同故障类型进行计算,灵敏系数Km为被保护区发生短路时, 保护装置处的最小短路电流Ikmin与保护装置一次侧动作电流Idz的比值0 即:

对多相短路保护,Ik0min取两相短路电流最小值Ik2min;对35、6~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单相短路保护取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最小值Icmin;对220/380V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单相接地保护,取单相接地电流最小值Ik1min;各类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应不小于国家规范的要求。

4)速动性——保护装置应尽快的切除故障,以提高系统稳定性,缩小故障影响范围。

5 保护装置应有避免因短路或接地故障电流衰减、系统振荡等引起拒动和误动的功能。

6 保护装置与测量仪表,不宜共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保护装置用电流互感器的稳态比误差不应大于10%。当技术上难以满足要求,且不致引起误动时,可允许较大稳态误差。保护装置用电流互感器一次侧电流不宜大于其供电容量的1.5倍。

7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或其它故障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作时,应装设断线闭锁装置;当保护装置不致误动作时,应装设电压回路断线信号装置。

8 在保护装置内应设置由信号继电器或其它元件等构成的指示信号。指示信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直流电压消失时自动复归,或在直流恢复时仍能维持原动作状态;

2) 能分别显示各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 对复杂系统的保护装置,能分别显示各部分及各段的动作情况,并可根据装置条件,设置能反应装置内部异常的信号。

3.6.2 变压器保护

1 保护装置的配置,根据变压器的型式、容量和使用特点,采用不同的保护装置,变压器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见表3.6.2。

2 小于400kVA变压器,宜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保护;400~800kVA变压器可以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保护或断路器保护;1000kVA及以上\小于1600kVA变压器宜采用断路器保护;l600kVA及以上变压器应采用断路器保护,并采用反时限型继电器作为变压器的过流及速断保护。

3 高压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可以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为简化计算,对10kV系统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10数值定为熔体额定电流。(如800kVA的变压器,熔体额定电流可以选为80A)。

4 800kVA(车间内400k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设有瓦斯佑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当变压器高压侧无断路器保护时则动作于信号。

5 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当数台井列运行或单独运行并作为其它负荷的备用电源时,应根据可能过负荷的情况装设过负荷保护,其过负荷保护装置宜采用单相式带限动作于信号。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必要时过负荷保护可动作于跳闸或断开部分负荷。

注:l 当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灵敏度的要求时,应采用低电压闭锁的带时限过电流保护。

2 当利用高压侧过电流保护及低压侧出线断路器保护不能满足灵敏度要求时,应装设变压器中性线上的零序过电流保护。

3 低压电压为230/4OOV的变压器,当低压侧出线断路器带有过负荷保护时,可不装设专用的过负荷保护。

6 400kVA及以上,线圈为Y.yn0接线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其低压侧的单相接地短路应选择下列保护之一:

1)利用高压侧的过电流保护时,保护装置宜采用三相式,以提高灵敏度,保护装置应带时限动作干跳闸。当变压器低压侧有分支线时,接于低压侧的三相电流保护宜利用分支过电流保护装置,有选择地切除各分支回路故障;

2) 接于低压侧中性线上的零序电流保护。

7 400kVA及以上,一次电压为10kV及以下,线圈为D-ynl1接线低压侧中性点直接地的变压器,对低压侧单相接地短路,当灵敏度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高压侧的过电流保护。保护装置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8 630kVA及以上干式变压器应设绕组的过热保护装置,其主要构成和功能包括温度传感器、断线报警、起停风机、超温报警或跳闸、绕组温度巡回检测及温度显示等。当有防护外罩时,应设保护路器与防护外罩门的安全闭锁装置。

9 变压器的过负荷保护宜通过低压侧主进断路器来实现。

3.6.3 6~10kv 线路保护

1 保护配置:6~10kV线路的继电保护配见表3.6.3。

注:无时限电流速断保护范围,应保证切除所有使该母线残压于50%~60%额定电压的短路。为满足这一要求,必要时保护装置可无选择地动作,并以自动装置来补救。

2 当过电流保护的时限不大于0.5~0.7s,可以不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当线路短路使配电所高压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50%~60%时,或由于导线截面过小,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 应装设速断保护。

3 对3~10kV单侧电源线路,一般宜装设两段保护,第一段为不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第二段为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可以选用定时限或反时限特性继电器。保护装置设在线路的电源侧。

4 单相接地故障保护装置应按下列原则设置:

1)有条件安装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线路(如电缆或经过电缆引出的架空线路),当单相接地电流能满足保护装置的选择性和灵敏性要求时,应设置动作于信号的单相接地保护,也可以将零序电流保护装置,接于三相电流互感器构成的零序回路中;

2〕必要时在配电所母线上,装设单相接地监视装置,监视装置反应零序电压,动作于信号;

3)对于出线回路不多或难以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时,可以采用依次断开线路的方法,寻找故障线路;

4)根据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要求,对经小电阻接地系统,应装设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

5 对于有可能经常出现过负荷情况的电缆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过负荷保护装置宜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必要时可以动作于跳闸。

3.6.4 6~l0kV分列运行的母线分段断路器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见表3.6.4。

1 母线分段断路器保护,一般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如果采用反时限电流继电器,可只装设过电流继电器。

2 分段断路器的过流保护, 应比出线回路的过电流保护增大一级时限。

3.6.5 保护装置的配合

1 用电流动作满足上下级之间保护配合时。其上下级动作电流之比宜不小于1.1。

2 用动作时间满足上下级之间的保护配合时,其上下级的动作时间差值△t,定时限宜不小于0.5s;反时限之间及定时限保护与反时限保护之间不小于O.5~0.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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