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1模拟化语言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拟化语言教学系统,应包括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并配置系统操作软件:
1)教师授课设备宜包括教师电脑、教师语音编辑教学软件、多媒体集中控制器、音频主控制箱、音频分配器、VGA视频分配器、教师对讲式耳机、DVD影碟机、录像机、实物投影仪、带云台变焦CCD彩色摄像机、监视器、主控制台与集中供电设备;
2)学生学习设备宜包括跟读机、学生视频选择器、学生对讲式耳机、学生终端桌。
2模拟化语言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其功能应符合有关教学仪器设备的标准要求。
3模拟化语言教学系统宜采用星形或环形组网方式。
4语言室平面设计和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语言教室的使用面积,应按标准的二座席学生终端桌规格和教师主控制台座席规格进行建筑平面设置;每套二座席学生终端桌平均占用面积不宜小于3m2,教师主控制台占用面积不宜小于6m2;
2)语言教室内线缆,应采用地板电缆线槽或活动地板下金属电缆线槽中暗敷设方式;
3)当需设置话筒和扬声器箱时,应避免话筒播音时的啸叫;扬声器箱箱体安装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4m;
4)当语言教室设置带云台变焦摄像机进行教学观测和评估时,摄像机宜安装在学生背后的后墙上,高度不宜小于2.4m;
5)语音教室宜设置由教师控制台控制的电动窗帘;
6)教师主控制台边距教师后背墙净距不宜小予2.0m,前排学生终端桌边距主控制台净距不宜小于1.2m;
7)学生终端桌宜按面向教师主控台水平三纵或四纵列排列,纵列之间的走道净距不宜小于0.8m;横列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4m。
20.6.2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应包括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并配置系统操作软件:
1)教师授课设备宜包括教师授课电脑、服务器、教师语言教学专用主录放机、实时数字音频编码器、音频节目源设备、网络交换机、主控制台等设备;
2)学生学习设备宜包括LCD机或台式电脑等设备以及系统操作软件。
2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其功能应符合有关各仪器设备的标准要求。
3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标准的TCP/IP以太网组网方式,线路带宽应支持100Mbit/s和(或)1000Mbit/s及以上的应用;
2)数字化语言教室中的网络应与校园网互通。
4教学系统用房平面和设备布置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0.6.1条的相关规定。
20.6.3多媒体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宜包括教师授课电脑、网络音视频编码及网络音频点播服务器、教师语言教学专用主录放机、实时数字音频编码器、音视频节目源设备、网络交换机、主控制台、学生学习的电脑终端等设备及系统操作软件。
2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机设备,其功能应符合各有关仪器设备的标准要求。
3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标准的TCP/IP以太网组网方式,线路带宽应支持100Mbit/s和(或)/1000Mbit/s及以上的应用;2)交互式语言教室中网络设备应与校园网互通及留有与Internet连接端口。
4交互式语言教室平面设计和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教室的使用面积应按标准的二座席学生终端桌规格位置和教师主控制台座席规格位置进行建筑平面设置;
2)每套二座席学生终端桌平均占用面积不宜小于4.5m2,教师主控制台占用面积不宜小于6m2。
20.6.4多媒体双向CATV教学网络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向CATV教学网络系统应包括控制中心机房的系统主控设备和各教室分控教学设备,并配置系统操作控制软件。
1)控制中心机房CATV教学系统,宜包括主控计算机、主控制器、音视频节目源设备、AV矩阵切换控制器、调制器、混合器、话筒、电视监视器幕墙、卫星接收机、多媒体播出电脑等设备及操作控制软件;
2)教室分控设备宜包括教室智能控制器、多功能组合遥控器、彩色电视机、话筒等。
2控制中心机房CATV和教室分控教学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其功能应符合各有关仪器设备的行业标准要求。
3多媒体双向CATV教学网络系统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宜采用总线分配型组网方式;
2)系统组网主干线缆宜采用铝管型屏蔽或编织型四屏蔽同轴电缆,传输距离遥远时宜采用光缆;
3)系统组网的分支线缆应采用编织型四屏蔽同轴电缆;
4)系统组网中用户放大器应采用双向用户放大器。
4各教室彩色电视机规格不宜小于74cm,电视机机架安装底部离地不宜低于2.1cm。
5各教室扬声器组合音箱安装底部离地不宜低于2.4m。
6教学系统用房平面设计和设备的布置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0.6.1条的相关规定。
20.6.5多媒体集中控制与教室分控教学网络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学网络系统应包括电教集中控制中心机房的系统主控设备和各多媒体教学分控教学设备:
1)校园电教集中控制中心机房主控设备宜包括中央控制计算机、服务器、共享音视频节目源设备、音视频中央切换器、主控制台、UPS、教学监控显示器、监控视频矩阵、监控音视频信号录像机、嵌入式数码硬盘录像机、监控键盘等设备及操作控制软件和网络集中控制软件;
2)多媒体教室分控设备宜包括分控计算机、音视频节目源设备、音视频切换器、合并式中央控制器、高
亮度大屏幕投影机、实物投影仪、笔记本微机、显示器、多路调音台、功率放大器、回声抑制器、音箱、无线话筒接收机、话筒(包括无线话筒)、录音机、一体化半球形彩色摄像机、教师电子讲台等设备及分控操作软件。
2电教集中控制中心机房主控和各教室分控教学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其功能应符合各有关仪器设备的标准要求。
3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宜采用标准的星形组网方式;
2)系统采用计算机网络线缆和专用的音频线、视频线、控制线、电源线缆应安全可靠,不同物理链路的路由应保证畅通。
4教学系统用房平面设计和设备的布置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0.6.1条的相关规定。
20.6.6IP远程教学网络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IP远程教学网络系统宜分别按实时和非实时的应用方式,设置专门的远程教学业务系统设备、承载网络设备以及操作控制软件等。
2.IP远程教学网络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IP网络上构建系统的教学平台;
2)宜建立一个虚拟的教学环境,向远程各教学点的学生提供授课、答疑、讨论、作业、虚拟实验、考试等教学内容;
3)应根据教学业务需要,配置不同模式的网络系统和硬件设备。
3.IP远程教学网络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完成主要的教学活动;
2)应能对教学过程作全方位的控制管理与监督;
3)应能提供系统运营的手段、计费、认证与安全。
4.IP远程教学网络系统中,各业务应用模式的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时教学视频会议教学业务模式的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播教室教师授课设备宜按电子白板、实物投影仪、大屏幕投影机、多点控制单元MCU、编解码器、遥控器、笔记本微机、摄像机、摄像机切换器、网络接口及操作控制软件等配置;
——远程教学点设备宜按视音频会议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摄像机、网络接口及操作控制软件等配置;
——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实时远程教学授课和实时双向课堂交流要求;
——主播教室的电子白板应与互联网相连;
——授课教师应将电子白板上授课内容以JPEG或MPEG格式,上传至Web服务器指定目录上;
——远程教学点宜设置在多媒体教室内。
2)按需点播流媒体教学业务模式的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系统宜按流媒体服务器、流媒体制作工具、流媒体管理工具、网络交换设备编解码器、远程终端设备、网络接口和操作管理软件等配置;
——系统的设置宜将教师授课的视音频录像、电子白板、教案、课件、图片等多媒体教学课源实时同步制作、存储、播放;
——系统宜将已有教学录像带、VCD、DVD片源资料制作成流媒体教学课件;
——系统宜对网上远程教学终端设备提供实时直播与点播的视音频课件;
——系统应提供互联网教学平台;
——系统的VOD服务器应支持多种压缩编码格式的视音频课件。
3)基于Web的网上教学业务模式的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系统宜按Web服务器、远程学习电脑、网络接口、操作软件等配置;
——Web的网上教学系统应以Web教学课件为学习者主要的资源;
——Web教学课件应为以文本、图片、动画、音频媒体编码的电子教学课件;
——系统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应提供课程大纲、学习参考进度、难点分析、各类模拟试题、在线测试、全文资源检索、书签以及自动答题、作业系统的辅助教学;
——web的网上教学应满足学习者非实时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脑上IR连接至Web服务器上。
5IP远程教学网络系统的组网方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1)远程教学系统应根据教学业务和实际情况组网,并满足教学业务对网络带宽的需求;
2)系统的组网宜满足有多种拓扑结构、提供多种网络承载和用户接人方式;
3)系统选择的网络连接方式和协议,应能与公用网、教育专网等多种网络实现互联。
6教学系统用房平面设计和设备的布置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0.6.1条的相关规定。
20.6.7多媒体现代教学系统,供电、防雷、接地及电磁兼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媒体现代教学系统的主电源,不应低于本建筑物的最高供电等级;
2多媒体现代教学系统电源,宜采用不问断电源设备;
3系统防雷、接地及电磁兼容,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22、23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