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一般规定
17.1.1本章适用于医院及公共建筑内,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的设计。
17.1.2呼应信号,仅指以找人为目的的声光提示及应答装置。
信息显示,仅指在公共场所以信息传播为目的的大型计时记分及动态文字、图形、图像显示装置。
17.1.3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的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管理和维护。
17.1.1本章适用于医院及公共建筑内,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的设计。
17.1.2呼应信号,仅指以找人为目的的声光提示及应答装置。
信息显示,仅指在公共场所以信息传播为目的的大型计时记分及动态文字、图形、图像显示装置。
17.1.3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的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