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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已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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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代号
2.1术语
2.2代号
3 供配电系统
3.1一般规定
3.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3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3.4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3.5负荷计算
3.6无功补偿
4 配变电所
4.1一般规定
4.2所址选择
4.3配电变压器选择
4.4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4.5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4.6 10(6)kV配电装置
4.7低压配电装置
4.8电力电容器装置
4.9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4.10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5.1一般规定
5.2继电保护
5.3电气测量
5.4二次回路及中央信号装置
5.5控制方式、所用电源及操作电源
6 自备应急电源
6.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6.2应急电源装置(EPS)
6.3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7 低压配电
7.1一般规定
7.2低压配电系统
7.3特低电压配电
7.4导体选择
7.5低压电器的选择
7.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7.7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1一般规定
8.2直敷布线
8.3金属导管布线
8.4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8.5金属线槽布线
8.6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8.7电力电缆布线
8.8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8.9矿物绝缘(MI)电缆布线
8.10电缆桥架布线
8.11封闭式母线布线
8.12电气竖井内布线
9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1一般规定
9.2电动机
9.3传输系统
9.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5自动门和电动卷帘门
9.6舞台用电设备
9.7医用设备
9.8体育场馆设备
10 电气照明
10.1一般规定
10.2照明质量
10.3照明方式与种类
10.4照明光源与灯具
10.5照度水平
10.6照明节能
10.7照明供电
10.8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10.9建筑景观照明
11 民用建筑物防雷
11.1一般规定
11.2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11.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1.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1.5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11.6接闪器
11.7引下线
11.8接地网
11.9防雷击电磁脉冲
12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2.1一般规定
12.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12.3保护接地范围
12.4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
12.5.接地网
12.6通用电力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12.7电子设备、计算机接地
12.8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
12.9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1一般规定
13.2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与报警、探测区域的划分
13.3系统设计
13.4消防联动控制
13.5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选择与设置
13.6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
13.7消防专用电话
13.8火灾应急照明
13.9系统供电
13.10导线选择及敷设
13.11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
13.12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13.13接地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4.1一般规定
14.2入侵报警系统
14.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4.4出入口控制系统
14.5电子巡查系统
14.6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4.7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14.8管线敷设
14.9监控中心
14.10联动控制和系统集成
1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5.1一般规定
15.2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原则
15.3接收天线
15.4自设前端
15.5传输与分配网络
15.6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5.7线路敷设
15.8供电、防雷与接地
16 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16.1一般规定
16.2广播系统
16.3扩声系统
16.4会议系统
16.5设备选择
16.6设备布置
16.7线路敷设
16.8控制室
16.9电源与接地
17 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
17.1一般规定
17.2呼应信号系统设计
17.3信息显示系统设计
17.4信息显示装置的控制
17.5时钟系统
17.6设备选择、线路敷设及机房
17.7供电、防雷及接地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1一般规定
18.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
18.3管理网络层(中央管理工作站)
18.4控制网络层(分站)
18.5现场网络层
18.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软件
18.7现场仪表的选择
18.8冷冻水及冷却水系统
18.9热交换系统
18.10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
18.11生活给水、中水与排水系统
18.12供配电系统
18.13公共照明系统
18.14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18.1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设计
18.16监控表
18.17机房工程及防雷与接地
19 计算机网络系统
19.1一般规定
19.2网络设计原则
19.3网络拓扑结构与传输介质的选择
19.4网络连接部件的配置
19.5操作系统软件与网络安全
19.6广域网连接
19.7网络应用
20 通信网络系统
20.1一般规定
20.2数字程控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
20.3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系统
20.4会议电视系统
20.5无线通信系统
20.6多媒体现代教学系统
20.7通信配线与管道
21 综合布线系统
21.1一般规定
21.2系统设计
21.3系统配置
21.4系统指标
21.5设备间及电信间
21.6工作区设备
21.7缆线选择和敷设
21.8电气防护和接地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22.1一般规定
22.2电磁环境卫生
22.3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防治
22.4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
22.5电源干扰的防护
22.6信号线路的过电压保护
22.7管线设计
22.8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23 电子信息设备机房
23.1一般规定
23.2机房的选址、设计与设备布置
23.3环境条件和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23.4机房供电、接地及防静电
23.5消防与安全
24.5供电
24 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
24.1一般规定
24.2自动化仪表的选择
24.3热工检测与控制
24.4自动报警与连锁控制
24.6仪表盘、台
24.7仪表控制室
24.8取源部件、导管及防护
24.9缆线选择与敷设
24.10接地
24.11锅炉房计算机监控系统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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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18.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软件

18.6.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三个网络层,应具有下列不同的软件:

1管理网络层的客户机和服务器软件;

2控制网络层的控制器软件;

3现场网络层的微控制器软件。

18.6.2管理网络层(中央管理工作站)应配置服务器软件、客户机软件、用户工具软件和可选择的其他软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网络层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支持客户机和服务器体系结构;

2)应支持互联网连接;

3)应支持开放系统;

4)应支持建筑管理系统(BMS)的集成。

2服务器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Windows2003以上操作系统;

2)应采用TCP/IP通信协议;

3)应采用InternetExplorer6.0SPl以上浏览器软件;

4)实时数据库冗余配置时应为两套;

5)关系数据库冗余配置时应为两套;

6)不同种类的控制器、微控制器应有不同种类的通信接口软件;

7)应具有监控点时间表程序、事件存档程序、报警管理程序、历史数据采集程序、趋势图程序、标准报告生成程序及全局时间表程序;

8)宜有不少于100幅标准画面。

3客户机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WindowsXPSPl以上操作系统;

2)应采用TCP/IP通信协议;

3)应采用InternetExplorer6.0SPl以上浏览器软件;

4)应有操作站软件;

5)应采用Web网页技术;

6)应有系统密码保护和操作员操作级别设置软件。

4用户工具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建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和组建数据库软件;

2)应有生成操作站显示图形软件。

5工程应用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控制器自动配置软件;

2)应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调试软件。

6当监控系统需要时,可选择下列软件:

1)DSA分布式服务器系统软件;

2)开放式系统接口软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口软件;

4)安全防范系统接口软件;

5)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接口软件(包括物业管理系统接El软件)。

18.6.3控制网络层(控制器)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网络层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器应接受传感器或控制网络、现场网络变化的输入参数(状态或数值),通过执行预定的控制算法,把结果输出到执行器、变频器或控制网络、管理网络;

2)控制器应设定和调整受控设备的相关参数;

3)控制器与控制器之问应进行对等式通信,实现数据共享;

4)控制器应通过网络上传中央管理工作站所要求的数据;

5)控制器应独立完成对所辖设备的全部控制,无需中央管理工作站的协助;

6)控制器应具有处理优先级别设置功能;

7)控制器应能通过网络下载或现场编程输入更新的程序或改变配置参数。

2控制器操作系统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能控制控制器硬件;

2)应为操作员提供控制环境与接口;

3)应执行操作员命令或程序指令;

4)应提供输入输出、内存和存储器、文件和目录管理,包括历史数据存储;

5)应提供对网络资源访问;

6)应使控制网络层、现场网络层节点之间能够通信;

7)应响应管理网络层、控制网络层上的应用程序或操作员的请求;

8)可以采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开发控制器操作平台;

9)可以嵌入Web服务器,支持因特网连接,实现浏贤器直接访问控制器。

3控制器编程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数据点描述软件,具有数值、状态、限定值、默认值设置,用户可调用和修改数据点内的信息;

2)应有时间程序软件,可在任何时间对任何数据点赋予设定值或状态,包括每日程序、每周程序、每年程序、特殊日列表程序、今日功能程序等;

3)应有事件触发程序软件;

4)应有报警处理程序软件,导致报警信息生成的事件包括超出限定值、维护工作到期、累加器读数、数据]点状态改变;

5)应有利用图形化或文本格式编程工具,或使用预先编好的应用程序样板,创建任何功能的控制程序应用程序软件和专用节能管理软件;

6)应有趋势图软件;

7)应有控制器密码保护和操作员级别设置软件。

4应提供独立运行的控制器仿真调试软件,检查控制器模块、监控点配置是否正确,检验控制策略、开关逻辑表、时间程序表等各项内容设计是否满足控制要求。

18.6.4现场网络层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层网络通信协议,宜符合由国家或国际行业协会制定的某种可互操作性规范,以实现设备互操作。

2现场网络层嵌入式系统设备功能,宜符合由国家或国际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文件的功能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微控制器功能宜符合某种末端设备控制器行业规范功能文件的规定,成为该类末端设备的专用控制器,并可以和符合同一行业规范功能文件的第三方厂商生产的微控制器实现互操作;

2)分布式智能输入输出模块宜符合某种分布式智能输入输出模块(数字输入模块DI、数字输出模块DO、

模拟输入模块AI、模拟输出模块AO)行业规范功能文件的规定,成为该类模块的规范化的分布式智能输人输出模块;并可以和符合同一行业规范功能文件的第三方厂商生产的同类分布式智能输入输出模块实现互换;

3)智能仪表宜符合温度、湿度、流量、压力、物位、成分、电量、热能、照度、执行器、变频器等仪表的行业规范功能文件的规定,成为该类仪表的规范化智能仪表,并可以和任何符合同一行业规范仪表功能文件的第三方厂商生产的智能仪表实现互换。

3每种嵌入式系统均应安装该种嵌入式系统设备的专用软件,用于完成该种专用功能。

4嵌入式系统的操作系统软件应具有系统内核小、内存空间需求少、实时陛强的特点。

5嵌入式系统设备编程软件,应符合国家或国际行业协会行业标准中的《应用层可互操作性准则》的规定,并宜使用已成为计算机编程标准的《面向对象编程》方法进行编程。

22 条评论
评论
  •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当前这个文本已经作废了。

  • 谢谢

  • 非常好,解决了建设单位的很多问题。

  • 谢谢了

  • 谢谢了

  • 出新版了

  • 5.2.4条文说明【其二,当变电所失电后,电压恢复,电容器不切除,就可】后面少了好长一截,我真服了,错字,漏字是真的多

  • 错字有点多

  • 感谢,非常好

  • 附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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