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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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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 语
2.2 缩略语
3 供配电系统
3.1 一般规定
3.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3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3.4 电压等级选择和电能质量
3.5 负荷计算
3.6 无功补偿
4 变电所
4.1 一般规定
4.2 所址选择
4.3 配电变压器选择
4.4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4.5 变电所型式和布置
4.6 35kV、20kV、10kV配电装置
4.7 低压配电装置
4.8 并联电力电容器装置
4.9 所用电源及操作电源
4.10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4.11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5 继电保护、 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继电保护的基本规定
5.3 配电变压器保护
5.4 20kV或10kV线路保护
5.5 35kV线路保护
5.6 35kV、20kV或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保护
5.7 并联电容器保护
5.8 10kV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容量<2MW)保护
5.9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5.10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的切换
5.11 数字式综合保护装置
5.12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5.13 二次回路
5.14 中央信号装置
5.15 电气测量
5.16 电能计量
6 自备电源
6.1 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6.2 应急电源
6.3 不间断电源
7 低压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低压配电系统
7.3 特低电压配电
7.4 导体选择
7.5 低压电器的选择
7.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7.7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直敷布线
8.3  刚性金属导管布线
8.4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8.5 电缆桥架布线
8.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8.7 电力电缆布线
8.8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8.9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8.10 母线槽布线
8.11 电气竖井内布线
8.12 铝合金电缆布线
8.13 照明母线槽布线
9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1 一般规定
9.2 电动机
9.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4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伸缩门窗
9.5 舞台用电及放映设备
9.6 医用设备
9.7 交流充电桩
9.8 其他用电设备
10 电气照明
10.1 一般规定
10.2 照明方式与种类
10.3 照度水平与照明质量
10.4 应急照明
10.5 照明光源与灯具
10.6 照明供电与控制
10.7 景观照明
11 民用建筑物防雷
11.1 一般规定
11.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11.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
11.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
11.5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11.6 接闪器
11.7 引下线
11.8 接地网
11.9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11.10 防雷装置的材料要求
12 电气装置接地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
12.1 一般规定
12.2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的范围
12.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和接地电阻
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12.5接地装置
12.6通用用电设备接地
12.7保护等电位联结
12.8屏蔽接地及防静电接地
12.9智能化系统接地
12.10潮湿场所的安全防护
13 建筑电气防火
13.1一般规定
13.2系统设置
1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13.4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计
13.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13.6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13.7系统供电
13.8线缆选择及敷设
13.9非消防负荷线缆与通信电缆的选择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4.1一般规定
14.2入侵报警系统
14.3视频监控系统
14.4出入口控制系统
14
14.5电子巡查系统
14.6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4.7楼宇对讲系统
14.8传输线路
14.9安防监控中心
14.10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14.11应急响应系统
1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5.1一般规定
15.2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原则
15.3有线电视系统接入
15.4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5.5自设前端
15.6HFC接入分配网
15.7IP接入分配网
15.8传输线路选择
16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16.1一般规定
16.2公共广播系统
16.3厅堂扩声系统
16.4设备选择
16.5设备布置
16.6线路及敷设
16.7控制室
16.8供电电源、防雷与接地
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17.1一般规定
17.2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17.3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设计
17.4时钟系统设计
17.5设备选择及机房
17.6供电电源、防雷与接地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1一般规定
18.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
18.3管理网络层
18.4控制网络层
18.5现场网络层
18.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软件
18.7现场仪表的选择
18.8冷热源系统监控
18.9空调及通风系统监控
18.10给水与排水系统监控
18.11供配电系统监测
18.12照明系统监控
18.13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监控
18.14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
19 信息网络系统
19.1一般规定
19.1一般规定
19.2网络系统设计原则
19.3网络系统逻辑设计
19.4网络系统物理设计
19.5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
19.6网络服务器选择
19.7网络互联设计
19.8网络应用规划
19.9无线局域网络
20 通信网络系统
20.1一般规定
20.2信息接入系统
20.3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20.4数字无线对讲系统
20.5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20.6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20.7数字微波通信系统
20.8会议系统
20.9多媒体教学系统
21 综合布线系统
21.1一般规定
21.1一般规定
21.2系统设计
21.3系统配置
21.4系统指标
21.5设备间及电信间
21.6工作区设备
21.7线缆选择和敷设
21.8接地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22.1一般规定
22.2电磁环境卫生
22.3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防治
22.4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
22.5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
23.1一般规定
23.2机房设置
23.3机房设计与布置
23.4环境条件和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23.5机房供电、接地及防静电
23.6消防与安全
24 建筑电气节能
24.1一般规定
24.2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24.3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24.3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24.4动力装置的节能设计
24.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设计
24.6其他
25 建筑电气绿色设计
25.1一般规定
25.2光伏发电系统
25.3导光设备
25.4能效监管系统
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26.1一般规定
26.2园区综合管道
26.3园区配线设施
26.4建筑物引入管
26.5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26.6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附录A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
附录B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年平均雷击次数的计算
附录C 浴盆和淋浴盆(间)区域的划分
附录D 游泳池和戏水池区域的划分
附录E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附录F 声压级及扬声器所需功率计算
附录G 各类建筑物的混响时间推荐值及缆线规格计算与选择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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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多媒体教学系统

20.9.1多媒体教学环境可按教学模式分为数字交互式语言学习系统、多媒体普通教室教学系统、多媒体阶梯教室教学系统、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教学系统和交互式视频多媒体教室教学系统等。

▼ 展开条文说明


20.9.2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员学习设备的功能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1数字交互式语言学习系统

20.9.3语言实验教室中数字交互式语言学习系统宜由教师主控单元、学员单元、系统操作及教学应用软件等组成。

▼ 展开条文说明


20.9.4学员单元设备可分为终端型和计算机型两类。

▼ 展开条文说明


20.9.5数字语音信号在教师主控单元、学员单元之间全通道传输时,系统设备可按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分A、B为两个级别。

▼ 展开条文说明


20.9.6数字交互式语言学习系统应以系统基本配置为基础,并可按需进行设备扩展。

▼ 展开条文说明


20.9.7数字交互式语言教学及多媒体教学系统应具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等功能,并能完整记录授课时学生的语言学习情况。

20.9.8每间语言实验教室内应配置1套授课教师主控单元和多套学员单元,其学员单元数量应根据实际上课人员数量配置且留有余量。

▼ 展开条文说明


20.9.9数字交互式语言学习系统应具有教师与学员之间交互通话、个别通话、分组通话,分组讨论、示范等功能。

20.9.10数字交互式语言学习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员单元应能通过网络名称或1P地址访间教师主控单元,实现教室内网络互通;

2任何一台计算机应能通过网络访问教学主干网络实现互通;

3教室内连接学员单元接口的传输速率应支持100Mbps及以上自适应的要求,上联教学网络主干应支持1000Mbps及以上。

▼ 展开条文说明


20.9.11语言实验教室平面设计和教学等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语言实验教室宜采用长方形教室布局,学生单元应按标准的二座席位学员单元设备桌规格位置和教师单元主控制台规格位置进行平面设置,每位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

2按不同教学模式需求,按实际需求可在教师讲台处设置不小于20厘米的学员上台表演区域;

3语言实验教室区域宜设置教学辅助用房,安放视听设备或储藏视听教学资料;

4教室内设置专用话筒和壁挂扬声器音箱时,应避免话筒播音时的啸叫,扬声器音箱箱体安装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4m;

5教室内需设置带云台变焦高清摄像机进行教学观测监控和评估时,摄像机宜分别明装在教室前墙和后墙上,高度不宜小于2.4m;

6教室可设置由教师主控制台控制的室内电动遮光窗帘和区域照明调光;

7教室内教师单元和学员单元的网络及配电线缆的布线路由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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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2语言实验教室的室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语言实验教室不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底层及地下各层,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选址位置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23.2节中有关规定。

2教室内横梁下距活动地板面净高不宜低于3.1m。

3教室内系统网络及配电线缆布线的金属管槽可按下列方式敷设:

1)可在楼板上防静电全钢活动地板内敷设,地板架空高度不宜低于0.25m;

2)可在楼板上硬木制地板内敷设,地板架空高度不宜低于0.15m;其金属管槽可嵌装或暗埋在架空的木制地板中;

3)可在楼板的垫层及找平层内敷设,楼板的厚度应满足预先布局暗埋的金属槽管及过路盒或出线盒的敷设。

4教室围护结构的隔声、混响时间、噪声限值、楼面均布活荷载值、消防报警与安全防范系统、室内照明、设备等电位接地、师生课桌椅的环保指标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11多媒体普通教室教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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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3可按不同教学系统硬件设备和相关配套教学设备组成不同类型的多媒体普通教室,可分为:

1电视机型多媒体普通教室;

2投影机型多媒体普通教室;

3交互式触控一体机型多媒体普通教室。

20.9.14多媒体普通教室中教师授课设备和学员学习设备,应以教学基本配置为基础,并根据教学的实际需求增设扩展设备。

20.9.15电视机型多媒体普通教室中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具有1台教学计算机终端和不少于1台16:9宽高比例显示屏的电视机;

2教学计算机终端显示屏分辨率及电视机屏幕分辨率不宜低于100万像素;

3教学计算机终端可通过网络卡、射频信号转换卡与校园计算机和有线电视网络连接。

20.9.16投影机型多媒体普通教室中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由教师授课的计算机终端、投影仪、投影幕布或交互式电子白板、视频实物展示台、音视频播放设备、有线电视射频信号转换器等高清晰度视频设备组成;

2多媒体教师讲台中内置网络中央集中控制设备时,应能对教室内各教学基本配置设备和扩展配置的设备进行现场集中控制,并应满足对每个教学设备的实时监控管理;

3授课采用交互式电子白板时,宜选用高亮度超短焦投影仪和对角线不小于82in规格、16:9高分辨率显示电子白板,并可嵌装在双门或三门移动书写绿板框架内;

4授课采用投影幕布时,宜选用高清高亮度投影仪和对角线不小于100cm、16:9宽高比例、宽视觉角度显示电动投影幕布,并与教师书写的移动绿板配套设置;

5多媒体教师讲台内配置射频信号转换器时,应将有线电视信号转换为音视频信号,上传至教室投影仪的接口上,并可通过红外手动遥控器或中央集中控制设备面板手动切换频道;

6授课教室可根据教学需求增设教学监控高清摄像机和高保真拾音器、教室灯光控制等扩展设备,并可由网络中央集中控制设备进行信号连接、传输及控制;

7多媒体教师讲台中内置教师身份识别读卡机、电控锁和教学设备防盗报警装置时,应能通过中央集中控制设备的讲台状态检测功能模块,对讲台进行安全管理并可上传信息;

8多媒体教师讲台内的网络中央集中控制设备,应具有上联用户网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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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7交互式触控一体机型多媒体普通教室的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互式触控一体机宜选用图像分辨率不低于200万像素、16:9宽高比例、对角线70in及以上规格显示屏且内嵌防眩光硬屏的薄型触控一体机,一体机可嵌装在双门或三门防眩光无尘的移动绿板框架内;

2教室中其他教学设备配置可参见本标准第20.9.1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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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8多媒体普通教室教学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按用户单位教学等多网合一的组网方式;接入多媒体普通教室内多个网络系统的缆线宜与用户单位各对应主干网络互通;

2教室内采用标准的TCP/IP协议网络接口时,其传输速率应支持100Mbps及以上的要求;

3各普通教室内网络中央集中控制设备,应由用户单位网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软件进行控制;

4各教室内宜设无线网络收发基站AP点,其传输速率应支持300Mbps及以上要求。

20.9.19多媒体普通教室的室内环境要求可参见本标准第20.9.12条规定。多媒体阶梯教室教学系统

20.9.20多媒体阶梯教室可按不同教学系统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备组合成不同类型的多媒体教室,其教室可分为:

1多媒体阶梯教室普通教学系统;

2多媒体阶梯教室高级教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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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1阶梯教室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应以教学系统基本配置为基础,并可根据教学模式、教学需求、教学环境、教学服务层次等要求增设相对应的扩展设备。

20.9.22多媒体阶梯教室的教学系统应按基本配置与扩展配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

20.9.23多媒体阶梯教室的普通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由授课的计算机终端、投影机及幕布、视频实物展示台、音频与视频播放设备、场景摄像机、有线电视射频信号转换器等基础和扩展设备组成;

2授课的投影仪不宜少于1台,并可设置在教师书写绿板或白板的正前方或左右侧;

3投影幕布宜采用对角线120in、16:9宽高比例、宽视觉角度显示的固定或电动幕布;

4按教学需求,可设置多套课堂教学场景高清摄像机和高保真拾音器,并进行实时录制;

5阶梯教室的语言扩声系统混响时间宜为1.3s,特性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20.8.18会议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二级标准要求;

6阶梯教室普通教学系统的其他要求可参见本标准第20.9.12条和第20.9.16条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0.9.24多媒体阶梯教室高级教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由授课的计算机终端、投影机及幕布、交互式触控一体机、数字视频实物展示台、音视频播放设备、摄像机、有线电视射频信号转换器等组成;

2授课的高亮度投影仪不宜少于2台,并设置在教师书写白板的正前方或左右侧;

3投影幕布不宜低于对角线120in、16:9宽高比例、宽视觉角度显示的固定或电动幕布,幕布底边距教室地面不宜低于1.4m;

4教室内宜设置不少于2套自平衡式上下推拉书写白板;

5教室内可按授课教学需求,配置1套可移动的交互式触控一体机;

6教室内应设置多套课堂教学场景高清摄像机和高保真拾音器,并进行实时录制;

7阶梯教室的语言扩声系统特性指标与混响时间的标准要求,可参见本节第20.9.23条第5款的规定;

8阶梯教室高级教学系统的其他要求可参见本节第20.9.12条和第20.9.16条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0.9.25多媒体阶梯教室教学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入多媒体阶梯教室内的多个网络缆线应与用户单位各对应主干网络互通;

2阶梯教室普通教学系统中各个教学子系统宜由网络中央集成控制系统进行连接控制,并具有上联用户单位网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接口,传输速率应支持1OOOMbps及以上的要求;

3阶梯教室高级教学系统设备宜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软件与上联网、城域网、广域网上教学平台链接;宜采用标准的TCP/IP协议网络光接口,传输速率应支持1000Mbps及以上的要求;

4多媒体阶梯教室中宜设置无线网络收发基站AP点,基站的个数与信道数应满足课堂教学人员的使用要求,其传输速率应支持300Mbps及以上要求。

20.9.26多媒体阶梯教室平面设计和教学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阶梯教室内应以教师书写板为中心,学员课桌椅宜采用扇形平面及梯阶升高空间方式布局;

2可按实际教学需求,设置1个固定式或1个移动式多媒体教师讲台;

3阶梯教室宜采用长方形教室横向布局方式,课桌椅数量应按多班学员合用人数确定;教室宜按90人/100人座课椅或140人/150人座课椅设置;

4阶梯教室旁应设置教学辅助用房和音视频及网络教学设备控制室;教学辅助用房和教学设备控制室使用面积应按设置的教学橱柜、桌椅、设备机柜及控制桌占用面积设定,并应留有扩展的余量;

5每个阶梯教室旁宜设置1间音视频及网络教学设备控制室,其使用面积宜不小于12m气

6宜在多个阶梯教室处合设1间存放教学器件与资料的教学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宜不小于24m气

7教学辅助用房或音视频及网络设备控制室内楼面均布活荷载值不应低于3.5kN/m气

8阶梯教室最后一排座椅的学员,应能清晰目视前方教师书写板书和投影幕布上的文字;

9阶梯教室内中央区域第一排学生桌椅左右侧,应各设置1个无障碍专用席位,并在席位上方设置专用课桌板;

10阶梯教室内设置专用话筒和专用壁挂扬声器音箱时,应避免话筒播音时的啸叫;扩声扬声器主音箱箱底安装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4m;

11教学场景录制或教学观测监控与评估用的摄像专用一体机,应明装在教室前墙书写板的两侧和后墙上,前墙上安装时底部距地不宜低于2.4m,后墙上不宜低于1.8m;

12多媒体教师讲台宜具有控制教室内电动遮光窗帘开合、前后区域照明调光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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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7阶梯教室内室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教室前部授课区域建筑地面与吊平顶之间的净高不宜低于3.1m,后部学习区域最小净高不应低于2.2m;

2教室内其他室内环境要求可参见本标准第20.9.12条的规定。N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教学系统

20.9.28教室中教学系统应包括教师网络授课设备、学员有线或无线网络学习终端机及多媒体电子教室系统等设备,并配置系统操作及教学应用软件。

20.9.29教室内宜构建本地局域网,其网络接入交换机的背板带宽及传输速率应满足教学时各位学生10M/100Mbps及以上自适应快速上网的需求。

20.9.30移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应设置无线网络收发基站AP点,基站点设置的信道数和传输速率应满足教师授课和每位学员快速上网的需求。

20.9.31网络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学授课时,每位学员宜配置

1台网络固定台式或移动式终端机,满足教师授课时能对学员分别进行一对一的信息互动交流。

20.9.32网络多媒体教室中不同的配置可构成不同种类的网络教室模式,根据需要可增加网络教学平台应用软件和增加扩展设备的方式进行配置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20.9.33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的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员计算机可通过网络名称或1P地址访间教师授课计算机并实现教室内网络互通的要求;

2教室内任何一台计算机应能通过网络访问到用户单位教学主干网络实现互通的要求;

3教室内网络设备连接学员学习计算机的传输速率应支持10M/100Mbps自适应的要求,上联教学网主干应支持1000Mbps及以上要求。

20.9.34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平面设计和教学等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长方形教室竖向布局方式,其学员与教室使用面积可参见相关标准要求;

2网络多媒体教室平面设计及教学等设备布置可参见本标准第20.9.11条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0.9.35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室的室内环境要求可参见本标准第20.9.12条的规定。V交互式多媒体教室教学系统

20.9.36教室可按不同教学系统硬件设备及配套教学设备组合成不同终端类型的交互式音视频多媒体教室,其多媒体教室可分为:

1基于计算机网络普通终端型;

2基于专用触控一体机终端型。

20.9.37交互式音视频教学系统宜用于案例教学、网络学堂、虚拟教学等本地或异地交互式教学模式。20.9.38教学系统应以基本配置为基础,并按教学模式、教学环境等需求增配设备。

20.9.39教学系统应支持双码流等标准协议,满足教学期间同时向多处教学单位或教室传送音视频和数据的技术要求。

20.9.40基于计算机网络普通终端型交互式音视频多媒体教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室内计算机局域有/无线网络与网络普通终端等硬件设备应满足教学配置指标要求;

2教室内每位学员应配置1台网络普通终端机及显示屏顶部高清摄像机与耳机话筒组合件;

3网络普通终端机可采用对角线不小于23in、16:9宽高比例、1360X720及以上高清晰度显示屏;

4应根据多点教室交互式教学规模的需求,配置多点控制单元(MCU)设备;

5网络普通终端机应具有实时播放的多个交互式视频教学窗口的用户专用操作系统软件和标准的应用等软件;

6系统视频图像单向传输延时不宜大于1OOms,双向传输延时不宜大于200ms。

20.9.41基于专用触控一体机终端型交互式视频多媒体教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室内可采用1台对角线不小于70in专用触控一体机终端机和1块及以上对应规格尺寸辅助教学显示屏;

2应根据多点教室交互式教学规模的需求,配置多点控制单元(MCU)设备,满足多点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设备组网的要求;

3系统设备的应用功能,应满足交互式多媒体教学需求;

4系统设备应具有交互式视频教学多窗口的用户专用软件操作系统和标准的应用等软件;

5系统视频图像单向传输延时不宜大于1OOms,双向传输延时不宜大于200ms;

6系统应支待网络动态速率自动调整等功能。

▼ 展开条文说明


20.9.42教学系统宜采用基于H.26x或MPEGx等系列高清晰视频图像等压缩编解码格式,并满足基于TCP/IP方式传输的要求。

20.9.43教学系统配套的摄像机单元设备宜采用720P及以上专用高清晰度彩色摄像机。

20.9.44教学系统配套的管理软件应具有教学登记、过程控制、教学内容的传送、各教室的分屏设定和对终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等功能。

20.9.45教学系统在使用单位内多个本地教室进行视频交互时,应接入使用单位教学主干网络,其传输速率应支持1000Mbps及以上的要求。

20.9.46教学系统在本地与异地多个教室进行音视频交互时,不同组网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接入基于H.323通信协议的城域网或广域网上教学通信平台,以TCP/1P方式进行传输;

2可接入基于S1P通信协议的城域网或广域网上教学通信平台,以SIP方式进行传输。

20.9.47交互式视频教学系统的多点控制单元、音视频通信协议、图像传输质量等要求可参见本标准第20.8.6条、第20.8.8条、第20.8.9条的相关要求。

20.9.48交互式多媒体教室的室内用房、设备布置、电声学与建筑声学、建筑环境等要求可参见本标准第20.9.23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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