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0-08-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1 总 则
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 语
2.2 缩略语
3 供配电系统
3.1 一般规定
3.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3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3.4 电压等级选择和电能质量
3.5 负荷计算
3.6 无功补偿
4 变电所
4.1 一般规定
4.2 所址选择
4.3 配电变压器选择
4.4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4.5 变电所型式和布置
4.6 35kV、20kV、10kV配电装置
4.7 低压配电装置
4.8 并联电力电容器装置
4.9 所用电源及操作电源
4.10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4.11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5 继电保护、 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继电保护的基本规定
5.3 配电变压器保护
5.4 20kV或10kV线路保护
5.5 35kV线路保护
5.6 35kV、20kV或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保护
5.7 并联电容器保护
5.8 10kV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容量<2MW)保护
5.9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5.10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的切换
5.11 数字式综合保护装置
5.12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5.13 二次回路
5.14 中央信号装置
5.15 电气测量
5.16 电能计量
6 自备电源
6.1 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6.2 应急电源
6.3 不间断电源
7 低压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低压配电系统
7.3 特低电压配电
7.4 导体选择
7.5 低压电器的选择
7.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7.7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直敷布线
8.3  刚性金属导管布线
8.4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8.5 电缆桥架布线
8.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8.7 电力电缆布线
8.8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8.9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8.10 母线槽布线
8.11 电气竖井内布线
8.12 铝合金电缆布线
8.13 照明母线槽布线
9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1 一般规定
9.2 电动机
9.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4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伸缩门窗
9.5 舞台用电及放映设备
9.6 医用设备
9.7 交流充电桩
9.8 其他用电设备
10 电气照明
10.1 一般规定
10.2 照明方式与种类
10.3 照度水平与照明质量
10.4 应急照明
10.5 照明光源与灯具
10.6 照明供电与控制
10.7 景观照明
11 民用建筑物防雷
11.1 一般规定
11.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11.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
11.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
11.5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11.6 接闪器
11.7 引下线
11.8 接地网
11.9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11.10 防雷装置的材料要求
12 电气装置接地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
12.1 一般规定
12.2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的范围
12.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和接地电阻
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12.5接地装置
12.6通用用电设备接地
12.7保护等电位联结
12.8屏蔽接地及防静电接地
12.9智能化系统接地
12.10潮湿场所的安全防护
13 建筑电气防火
13.1一般规定
13.2系统设置
1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13.4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计
13.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13.6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13.7系统供电
13.8线缆选择及敷设
13.9非消防负荷线缆与通信电缆的选择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4.1一般规定
14.2入侵报警系统
14.3视频监控系统
14.4出入口控制系统
14
14.5电子巡查系统
14.6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4.7楼宇对讲系统
14.8传输线路
14.9安防监控中心
14.10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14.11应急响应系统
1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5.1一般规定
15.2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原则
15.3有线电视系统接入
15.4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5.5自设前端
15.6HFC接入分配网
15.7IP接入分配网
15.8传输线路选择
16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16.1一般规定
16.2公共广播系统
16.3厅堂扩声系统
16.4设备选择
16.5设备布置
16.6线路及敷设
16.7控制室
16.8供电电源、防雷与接地
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17.1一般规定
17.2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17.3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设计
17.4时钟系统设计
17.5设备选择及机房
17.6供电电源、防雷与接地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1一般规定
18.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
18.3管理网络层
18.4控制网络层
18.5现场网络层
18.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软件
18.7现场仪表的选择
18.8冷热源系统监控
18.9空调及通风系统监控
18.10给水与排水系统监控
18.11供配电系统监测
18.12照明系统监控
18.13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监控
18.14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
19 信息网络系统
19.1一般规定
19.1一般规定
19.2网络系统设计原则
19.3网络系统逻辑设计
19.4网络系统物理设计
19.5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
19.6网络服务器选择
19.7网络互联设计
19.8网络应用规划
19.9无线局域网络
20 通信网络系统
20.1一般规定
20.2信息接入系统
20.3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20.4数字无线对讲系统
20.5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20.6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20.7数字微波通信系统
20.8会议系统
20.9多媒体教学系统
21 综合布线系统
21.1一般规定
21.1一般规定
21.2系统设计
21.3系统配置
21.4系统指标
21.5设备间及电信间
21.6工作区设备
21.7线缆选择和敷设
21.8接地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22.1一般规定
22.2电磁环境卫生
22.3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防治
22.4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
22.5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
23.1一般规定
23.2机房设置
23.3机房设计与布置
23.4环境条件和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23.5机房供电、接地及防静电
23.6消防与安全
24 建筑电气节能
24.1一般规定
24.2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24.3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24.3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24.4动力装置的节能设计
24.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设计
24.6其他
25 建筑电气绿色设计
25.1一般规定
25.2光伏发电系统
25.3导光设备
25.4能效监管系统
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26.1一般规定
26.2园区综合管道
26.3园区配线设施
26.4建筑物引入管
26.5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26.6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附录A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
附录B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年平均雷击次数的计算
附录C 浴盆和淋浴盆(间)区域的划分
附录D 游泳池和戏水池区域的划分
附录E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附录F 声压级及扬声器所需功率计算
附录G 各类建筑物的混响时间推荐值及缆线规格计算与选择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全文
模式
字号:
16.5设备布置

16.5.1传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布置扬声器和传声器,使传声器位于扬声器辐射角之外;

2当室内声场不均匀时,传声器宜避免设在声压级高的部位;

3传声器应远离谐波干扰源及其辐射范围;

4厅堂类会议场所应在主席台台口和观众席等处分别设置传声器插座;

5具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信号时,宜设置传声器信号分配系统。

▼ 展开条文说明


16.5.2扩声系统应采取声反馈抑制措施,除应符合本标准第16.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会场应具有合适的混响时间,以及平直的频率特性;

2应选择指向性强的扬声器和传声器,减少传声器拾到扬声器直达声引起的扩声啸叫;

3必要时可使用均衡器来补偿声场频率特性,改善声反馈;

4扩声系统宜加入反馈抑制器或移频器来抑制声反馈;

5扩声系统应留有不少于6dB的工作余量;

6当多只传声器同时使用时,可采用自动混音台或音频媒体矩阵处理器,合理控制扬声器扩声与传声器拾音,提高传声增益,增加扩声总声压级。

▼ 展开条文说明


16.5.3设备机柜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23.2节的有关规定。

16.5.4厅堂扩声扬声器的布置宜采用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及混合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布置时,应使听众区的直达声较均匀地覆盖全场,并减少声反馈。下列情况,扬声器系统宜采用集中布置方式:

1)设有舞台并要求视听效果一致;

2)受建筑体型限制不宜分散布置。

2分散布置时,应控制靠近前台第一排扬声器的功率,减少声反馈。应防止听众区产生双声现象,必要时可在不同通路采取相对时间延迟措施。下列情况,扬声器系统宜采用分散式布置方式:

1)建筑物内的大厅净高较高,纵向距离长或者大厅被分隔成几部分使用时,不宜集中布置;

2)系统需要采用多通道扩声,播放立体声节目。

3下列情况,扬声器或扬声器组宜采用混合布置方式:

1)对眺台过深或设楼座的剧院等,宜在被遮挡的声影部位布置辅助扬声器系统;

2)对大型或纵向距离较长的大厅,除集中设置扬声器系统外,宜在后区布置辅助扬声器系统;

3)对各方向均有观众的场所宜混合布置,控制扬声器指向性及声压级,避免听到回声。

4返听扬声器应安装在靠近舞台台口位置,并应独立控制。

5重要扩声场所扬声器的布置方式宜根据建筑声学实测结果确定。

▼ 展开条文说明


16.5.5公共广播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扬声器的中心间距应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不均匀度不宜大于6dB。

2扬声器在吊顶安装时,应根据场所按公式(16.5.5-1),公式(16.5.5-3)确定其间距;


3根据公共场所的使用要求,扬声器的输出宜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兼作多种用途的场所,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

▼ 展开条文说明


16.5.6在厅堂集中布置扬声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扬声器或扬声器组至最远听众的距离,不应大于临界距离的3倍;

2扬声器或扬声器组与任一只传声器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临界距离;

3扬声器的轴线不应对准主席台和其他设有传声器之处;对主席台上空附近的扬声器或扬声器组应单独控制;

4看到发言人位置应与听到扬声器组扩声方位相同,达到声像方位一致。

▼ 展开条文说明


16.5.7广场类室外扩声扬声器或扬声器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供声范围内的声压级及声场均匀度的要求;

2扬声器或扬声器组的声辐射范围应避开障碍物;

3控制反射声或因不同扬声器、扬声器组的声程差引起的双重声,应在直达声后50ms内到达听众区。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 表26.1.7没有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