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10kV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容量<2MW)保护
5.8.1 对10kV异步电动机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 定子绕组相间短路;
2 定子绕组单相接地;
3 定子绕组过负荷;
4 定子绕组低电压;
5 相电流不平衡及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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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对电动机绕组及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电流速断保护,当电流速断保护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保护装置可采用两相或三相式接线,并应瞬时动作于跳闸;
2 作为纵联差动保护的后备,宜装设过电流保护;保护装置可采用两相或三相式接线,并应延时动作于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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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对电动机单相接地故障,当接地电流大于5A时,应装设单相接地保护。
当单相接地电流为10A及以上时,保护装置应动作于跳闸;当单相接地电流为10A以下时,保护装置可动作于跳闸,也可动作于信号。
5.8.4 对电动机的过负荷应装设过负荷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过程中易发生过负荷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装置应根据负荷特性,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
2 启动或自启动困难、需防止启动或自启动时间过长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负荷保护,并应动作于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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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对母线电压短时降低或中断,应装设电动机低电压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电源电压短时降低或短时中断又恢复时,需断开的次要电动机,以及根据生产过程不允许或不需要自启动的电动机,应装设0.5s时限的低电压保护,保护动作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65%~70%;
2 在电源电压长时间消失后需自动断开的电动机,应装设9s时限的低电压保护,保护动作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45%~50%;
3 保护装置应动作于跳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