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 二次回路
5.13.1 继电保护的二次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次回路的工作电压不宜超过250V。
2 互感器二次回路连接的负荷,不应超过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工作准确等级所规定的负荷范围。
3 二次回路应采用铜芯控制电缆和绝缘导线。在绝缘可能受到油侵蚀的地方,应采用耐油的绝缘导线或电缆。
4 控制电缆的绝缘水平宜选用450V/750V。
5 强电控制回路铜芯控制电缆和绝缘导线的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弱电控制回路铜芯控制电缆和绝缘导线的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2。缆线芯线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流互感器的工作准确等级应符合综合误差的要求;短路电流倍数无可靠数据时,可按断路器的额定开断电流确定最大短路电流;
2)当全部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时,电压互感器至保护和自动装置屏的电缆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3%;
3)在最大负荷下,操作母线至设备的电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
6 控制电缆宜选用多芯电缆,并应留有适当的备用芯;不同安装单位的回路不应共用同一根电缆。
7 电压回路选用电压型端子,一个端子最多允许接两根导线;电流回路选用电流型端子,一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当多根导线需要并接时,应选用带短接片的电流型端子在端子排上并接。
8 屏内设备与屏外设备以及屏内不同安装单位设备之间连接均应经端子排,同一根外部电缆的芯线不宜接至屏两侧的端子排。
9 在可能出现操作过电压的二次回路内,应采取降低操作过电压的措施。
10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供电电源,应有监视其完好性的措施;供电电源侧的保护设备应与装置内保护设备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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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 电流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用电流互感器应满足误差和保护动作特性要求,宜选用P类产品;
2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额定电流,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选5A或1A;
3 用于差动保护各侧的电流互感器宜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性;
4 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及低电阻接地系统用电流互感器,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两相或三相配置;
5 当条件受限,测量仪表和保护或自动装置共用电流互感器的同一个二次绕组时,应将保护或自动装置接在测量仪表之前;
6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只有一点接地,宜在就地端子箱或开关柜上经端子排一点接地;几组电流互感器有电路直接联系的保护回路,应在保护屏或开关柜上经端子排一点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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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 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用电压互感器主二次绕组的准确级应为3P,剩余电压绕组准确级应为6P。
2 电压互感器剩余电压绕组额定电压,对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及低电阻接地系统应为100V/3V。
3 当条件受限,测量仪表和保护或自动装置共用电压互感器的同一个二次绕组时,应选用保护用电压互感器。此时,保护或自动装置和测量仪表应分别经各自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接入。
4 电压互感器的一次侧隔离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5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中性点或线圈引出端之一应接地。对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及低电阻接地系统宜采用B相接地方式,也可采用中性点接地方式;对V-V接线的电压互感器,宜采用B相接地方式。电压互感器的接地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互感器剩余电压绕组的引出端之一应接地;
2)电压互感器接地点宜设在电压互感器柜或控制室保护屏内,并应牢固焊接在接地小母线上;
3)向交流操作的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供电的电压互感器,应通过击穿保险器接地;采用B相接地的电压互感器,其二次中性点也应通过击穿保险器接地。
6 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除剩余电压绕组和另有规定者外,应装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在接地线上不应安装有开断可能的设备。当采用B相接地时,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应安装在线圈引出端与接地点之间。
7 电压互感器剩余电压绕组的试验用引出线上应装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8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或其他故障能使保护装置误动作时,应装设断线闭锁或采取其他措施,将保护装置解除工作并发出信号;当保护装置不致误动作时,应设有电压回路断线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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