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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50726-2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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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基体要求
3.3 焊缝要求
3.4设 计
3.5 施 工
3.6验 收
3.7包装、储存、运输和吊装
3.8运行与维护
4 基体表面处理
4.1 一般规定
4.2设 计
4.3 施 工
4.4检 验
5 纤维增强塑料衬里
5.1 一般规定
5.2材 料
5.3设 计
5.4 施 工
5.5检验
6 橡胶衬里
6.1 一般规定
6.2材 料
6.3 设 计
6.4施工
6.5检 验
7 铅衬里
7.1 一般规定
7.2材 料
7.3 设 计
7.4施工
7.5检 验
8 涂料衬里
8.1 一般规定
8.2 材 料
8.3 设 计
8.4 施 工
8.5检 验
9 热塑性塑料衬里
9.1 一般规定
9.2 材 料
9.3设 计
9.4施 工
9.5 检 验
10 玻璃鳞片衬里
10.1 一般规定
10.2 材 料
10.3设 计
10.4施 工
10.5 检 验
11 喷涂聚脲衬里
11.1 一般规定
11.2材 料
11.3 设 计
11.4 施 工
11.5 检 验
12 氯丁胶乳衬里
12.1 一般规定
12.2材料
12.3 设 计
12.4 施 工
12.5 检 验
13 砖板衬里
13.1 一般规定
13.2材 料
13.3设 计
13.4 施 工
13.5检验
14 金属热喷涂层
14.1 一般规定
14.2 材 料
14.3设 计
14.4施工
14.5检验
15 设备及管道外表面涂层
15.1 一般规定
15.2 材 料
15.3 设 计
15.4 施 工
15.5检 验
16 职业健康与安全
17 环境保护
17 环境保护
17 环境保护
18 工程验收
附录A 基体表面等级与典型缺陷及控制要求
附录B 待衬里设备及管道的典型结构和适用衬里类型
附录C 基体表面等级与焊缝典型缺陷及控制要求
附录D 常见腐蚀介质分类、环境温度下部分衬里材料的选用
附录E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F 分享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G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H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附录J 基体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的制作
附录K 原材料的质量指标
附录L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试验方法
L.1 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法
L.2 原材料的试验方法
L.3 制成品的试验方法
附录M 橡胶衬里的完好性检测
M.1 一般规定
M.2检测步骤与判定
附录N 橡胶衬里适用介质
附录P 硬制橡胶衬里粘合强度凿击试验
附录Q 砖板符合衬里结构的传热计算
附录R 施工配合比
附录S 外表面涂层配比
附录Q 砖板复合衬里结构的传热计算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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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环境保护

17  环境保护


17.0.1工程项目施工中应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订环境保护计划。

17.0.2施工现场应制订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17.0.3运输易产生扬尘物料时,应密闭运输或采取遮盖措施。

17.0.4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硬化、绿化、洒水等措施,减小扬尘。

17.0.5当进行基体表面处理、衬里施工及涂装作业排出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地区大气质量时,应在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后,再向大气排放。

17.0.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清运到指定地点。

17.0.7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

17.0.8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固体废料时,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17.0.9  施工现场的泥浆或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17.0.10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不得泄漏,并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0.11  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不得直接回填或掩埋。

17.0.12  施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采取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应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  施工单位储存、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应设置统一的识别标志,并应制订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  装载液体或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的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应留出100mm以上的空间;

4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弃物可堆叠存放,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5储存危险废物的施工单位应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并应对储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储存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6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1部分:通则》JT/T 617.1的有关规定执行。


17.0.13施工中产生的灰尘、粉尘等污染物的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砂石应集中堆放;

2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不得使用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4收集、储存、运输或装卸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时,应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

5  施工现场的胶泥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当进行基体表面处理、机械切割或气喷涂作业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17.0.14  施工中对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源应采取降噪、防噪措施;

2  对公众造成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应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  施工现场噪声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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