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总 则
1.0.1为提高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水平,加强防腐蚀工程质量控制,强化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钢、铸铁为基体的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衬里和外表面涂层的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运行和维护。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工业设备及管道:
1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及管道;
2受核辐射作用的设备及管道;
3经常移动、转动或剧烈震动的设备及管道;
4搪玻璃的设备及管道;
5除铅衬里、金属热喷涂层之外的金属衬里设备和热套衬里设备。
1.0.4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衬里和外表面涂层的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运行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