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设 计
8.3.1 涂料衬里的设计条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有关规定。
8.3.2 涂料衬里宜优先选用无溶剂、高固体分涂料。
8.3.3 涂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机富锌涂料、溶剂型环氧涂料、无溶剂环氧涂料和常温固化型酚醛环氧涂料的选用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93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无溶剂聚氨酯涂料宜用于油类、水或污水和天然气,使用温度不得大于50℃;
3 环氧粉末涂料宜用于各种油品、水或污水和天然气,使用温度不得大于80℃;
4 ETFE和ECTFE粉末涂料宜用于酸、碱、盐和溶剂等介质,使用温度不得大于150℃;
5 PFA粉末涂料宜用于酸、碱、盐和溶剂等介质,使用温度不宜大于200℃。
8.3.4加热后固化型酚醛环氧涂料宜在小于或等于100℃温度下使用,烘烤型酚醛涂料宜在小于或等于120℃温度下使用。环境温度下加热后固化型酚醛环氧涂料衬里和烘烤型酚醛涂料衬里的选用可按本标准附录D确定。
8.3.5涂料衬里耐腐蚀性能的确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际使用工况条件下耐腐蚀性能的验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性的测定 第1部分:浸入除水之外的液体中》GB/T 30648.1进行浸泡试验,并应按标准要求制备样板或样棒,在实际工况条件下的化学介质中浸泡720h后,涂层应无粉化、起泡、开裂或脱落等缺陷;
2 当使用工况中有温度、压力和介质共同作用时,宜按现行行业标准《钢质储罐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0319的有关规定进行测试和评定。
8.3.6 涂料衬里系统可由一层或多层组成(图8.3.6)。
8.3.7 涂料衬里的设计厚度和层数宜符合表8.3.7的规定。
8.3.8当对涂料衬里有耐磨损要求时,应选用耐磨填料,耐磨性能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GB/T 1768的有关规定,其厚度应满足使用工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