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设 计
10.3.1玻璃鳞片衬里的设计温度可按表10.3.1确定。
10.3.2 玻璃鳞片衬里耐腐蚀性能的确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现场挂片或实验室试验验证时,耐腐蚀性能的评定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24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玻璃鳞片衬里不适用于含氟类腐蚀介质的防护。
10.3.3 玻璃鳞片衬里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玻璃鳞片胶泥衬里,其构造应为底涂层、玻璃鳞片胶泥、封面层;
2玻璃鳞片涂料衬里,其构造应为底涂层、玻璃鳞片涂料(面涂)层。
10.3.4玻璃鳞片衬里厚度可按表10.3.4确定。
10.3.5 玻璃鳞片衬里可与纤维增强塑料衬里、树脂耐磨胶泥复合使用。树脂耐磨胶泥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表K.0.2的规定。
10.3.6 玻璃鳞片衬里与基体上的接管、阴阳角、开孔等连接部位应采用纤维增强塑料局部加强。
10.3.7 设备阴阳角区衬里构造(图10.3.7)应采用玻璃鳞片衬里与纤维增强塑料的复合结构,纤维增强塑料宜为1层~2层,增强范围应为沿尖角方向各300mm。
10.3.8设备内支撑区衬里构造(图10.3.8)应采用玻璃鳞片衬里与纤维增强塑料的复合结构,纤维增强塑料宜为2层,增强范围应为全结构,并自内支撑架焊缝外延100mm。
10.3.9设备内支撑梁区衬里构造(图10.3.9)应采用纤维增强塑料层包覆玻璃鳞片衬里层结构,纤维增强塑料宜为1层~2层。当处于重度磨损区时,应在纤维增强塑料层外增加耐磨胶泥层。
10.3.10设备接管区衬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DN200及以下接管,应采用纤维增强塑料预制插管与玻璃鳞片衬里的复合结构(图10.3.10-1),纤维增强塑料预制插管的壁厚应大于1.2mm,管长应比设备接管长10mm,其法兰外径应与设备接管法兰外径相同,与设备接管间隙不应小于1.5mm,间隙应采用玻璃鳞片胶泥填充。
2 DN200以上接管,采用玻璃鳞片衬里与纤维增强塑料的复合结构(图10.3.10-2),当管长小于250mm时,接管应采用纤维增强塑料全部加强;当管长大于250mm时,接管两端宜采用纤维增强塑料局部加强。
10.3.11当管道内径小于300mm且长度大于1200mm时,宜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预制插管与玻璃鳞片衬里的复合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