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设 计
12.3 设 计
12.3.1 氯丁胶乳衬里的设计条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4.1条的规定,且其适用工作条件宜为盐、碱和溶剂类介质,不宜用于酸性介质。
12.3.2氯丁胶乳衬里耐腐蚀性能的确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常温下氯丁胶乳衬里的耐腐蚀性能应符合表12.3.2的规定。
2氯丁胶乳衬里的耐腐蚀性能的试验方法和评价等级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24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3 氯丁胶乳衬里应包括氯丁胶乳水泥砂浆衬里和氯丁胶乳水泥胶泥衬里,其设计厚度可按表12.3.3确定。
12.3.4 氯丁胶乳衬里与基体上的接管、阴阳角、开孔等连接部位应平滑过渡。
12.3.5 氯丁胶乳水泥砂浆衬里的基本构造(图12.3.5)应包括作为底涂层的氯丁胶乳水泥素浆、内含1层~3层玻纤网的氯丁胶乳水泥砂浆层和作为面涂层的氯丁胶乳水泥素浆。
12.3.6氯丁胶乳水泥胶泥衬里的基本构造(图12.3.6)应包括作为底涂层的氯丁胶乳水泥素浆、内含1层~3层玻纤网的氯丁胶乳水泥胶泥层和作为面涂层的氯丁胶乳水泥素浆。
12.3.7 氯丁胶乳衬里的接管构造(图12.3.7)应采用耐腐蚀管直接插入钢壳内,当接管直径小于或等于65mm时,伸入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00mm;当接管直径大于65mm时,伸入长度应小于或等于300mm。
12.3.8氯丁胶乳衬里的人孔(图12.3.8)应采用氯丁胶乳水泥砂浆厚度向人孔法兰方向逐渐递减的构造,且应在逐渐递减的斜面刮涂氯丁胶乳水泥胶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