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施工
11.4 施 工
11.4.1 含减水组分的防冻剂相容性的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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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防冻剂的品种、掺量应以混凝土浇筑后5d内的预计日最低气温选用。在日最低气温为-5℃~-10℃、-10℃~-15℃、-15℃~-20℃时,应分别选用规定温度为-5℃、-10℃、-15℃的防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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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掺防冻剂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2 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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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防冻剂与其他外加剂同时使用时,应经试验确定,并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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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使用液体防冻剂时,贮存和输送液体防冻剂的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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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掺防冻剂混凝土拌合物的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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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掺防冻剂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施工及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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