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施工
4.4.1 普通减水剂相容性的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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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通过附录A试验方法检验普通减水剂与混凝土其他原材料的相容性,快速预测工程混凝土的工作性能的变化。
4.4.2 普通减水剂掺量应根据供方的推荐掺量、环境温度、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凝结时间、运输距离、停放时间等经试验确定,不应过量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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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普通减水剂的常用掺量是根据试验结果和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效果而提出的。试验结果证明,随着普通减水剂掺量增加,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延长,尤其是木质素磺酸盐类减水剂超过适宜掺量时,含气量有所增加,强度值随之降低,而减水率增高幅度不大,有时会使混凝土较长时间不凝结而影响施工。因此注意避免过量掺加。
4.4.3 难溶和不溶的粉状普通减水剂应采用干掺法。粉状普通减水剂宜与胶凝材料同时加入搅拌机内,并宜延长搅拌时间30s;液体普通减水剂宜与拌合水同时加入搅拌机内,计量应准确。减水剂的含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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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由于减水剂的掺量较小,采用干粉加入搅拌机时,不易在拌合物中均匀分散,会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尤其是木质素磺酸盐类减水剂会造成混凝土工程中的个别部位长期不凝的质量事故。为了确保均匀性,粉状减水剂,特别是粉状早强型减水剂直接掺入混凝土干料中时,应延长混凝土搅拌时间。
4.4.4 普通减水剂可与其他外加剂复合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配制溶液时,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应分别配制溶液并分别加入混凝土搅拌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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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根据工程要求,为满足混凝土多种性能要求,常需用复合减水剂。在配制复合减水剂时,应注意各种外加剂的相溶性。将粉状复合减水剂配制成溶液,如有絮凝状或沉淀等现象产生,则影响外加剂的匀质性,并可能对混凝土性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分别配制溶液,分别加入搅拌机中。
4.4.5 早强型普通减水剂在日最低气温0℃~-5℃条件下施工时,混凝土养护应加盖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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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低温下,掺有早强型普通减水剂的混凝土早期强度较低,开始浇水养护的时间应适当推迟,并应覆盖塑料薄膜或保温材料进行早期养护。
4.4.6 掺普通减水剂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后,应及时抹压,并应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终凝后还应浇水养护,低温环境施工时,应加强保温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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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掺有缓凝型普通减水剂的混凝土早期强度较低,开始浇水养护的时间也应适当推迟。当施工气温较低时,应覆盖塑料薄膜或保温材料养护,在施工气温较高、风力较大时,应在平仓后立即覆盖混凝土表面,以防止混凝土水分蒸发,产生塑性裂缝,并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直至养护龄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