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通信
11.18.1 泵站应设置生产调度通信和行政管理通信的通信设施。通信方式应根据泵站规模及布置、当地电力系统要求、生产管理体制、生活区位置等因素规划设计。泵站可采用光纤等有线通信方式和无线通信方式。通信通道根据比选确定。对担负防汛的泵站,还应满足防汛通信要求。
11.18.2 泵站生产调度通信和行政通信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或分开设置。梯级泵站宜设置单独的调度通信设施,其配置应与调度运行方式相适应。
11.18.3 通信设备的容量应根据泵站规模、枢纽布置及自动化和远动化的程度等因素确定。
11.18.4 泵站与电力系统间的联系应按当地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要求确定。
11.18.5 泵站通信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