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统一泵站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更新改造的供水、灌溉和排水泵站设计。
1.0.3 泵站设计应广泛收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经过分析,准确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1.0.4 泵站设计应吸取实践经验,进行必要的科学试验,遵循节能降耗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5 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10g的泵站,应进行抗震设计。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的泵站,可不进行抗震计算,但仍应采取抗震措施。
1.0.6 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