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起重设备
10.11.1 泵站应设起重设备,其额定起重量应根据最重吊运部件和吊具的总重量确定。起重机的提升高度应满足机组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10.11.2 起重量小于或等于10t时,宜选用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起重量大于10t时,宜选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0t及以下桥式起重机宜选择地面操作。
10.11.3 当主泵机组台数为4台及以下时,起重机的工作级制宜取A3;当机组台数大于4台且选用1台起重机时,起重机的工作级制宜取A3~A4;行车机构及起升机构的工作级制应取M4。
10.11.4 起重机轨道两端应设阻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