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1 无人看守或有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前,应设置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14.4.2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宜由交叉线、铁路路面文字标记、横向虚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停止线(或停车让行线)五部分组成,线条及路面文字标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线应为白色反光标线,线宽应为40cm,长应为600cm,宽应为300cm;
2 铁路路面文字标记,应为白色反光线,自左至右标写于交叉线的左右部位,单个字高应为200cm,宽应为70cm;
3 横向虚线应为白色反光线,线宽应为40cm,线段长应为60cm,间隔应为60cm;横向虚线共有2道,间距应为15m,第一道距离铁路道口应为15m;
4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应为黄色反光线,应与路段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宽度一致,长度应大于30m;
5 停止线应为白色反光线,线宽应为40cm;停车让行线应由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组成,白色实线宽度应为20cm,间隔应为20cm,“停”字宽应为100cm,高应为250cm。有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前应采用停止线,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前应采用停车让行线。
14.4.3 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应在铁路道口前3m~5m应设置停车让行线(图14.4.3)。
图14.4.3 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标线设置示例(cm)
14.4.4 有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应在铁路前3m~5m设置停止线。在道路视线良好、其他交通设施设置完备时,可仅设置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交叉线和停止线。
14.4.5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应与铁路道口警告标志及停车让行标志配合设置,有关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