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1 对车辆在此处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时,应设置停车让行线。对车辆在此处减速确认安全后通行时,应设置减速让行线。
13.6.2 对无信号灯交叉口或路段,停车让行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路与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相交,支路进口道应设置停车让行线;
2 两条次干路相交,流量较少道路的进口道应设置停车让行线;
3 两条支路相交,流量较少道路的进口道宜设置停车让行线;
4 干路沿线出入口前宜设置停车让行线。
13.6.3 对无信号灯交叉口或路段,减速让行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形交叉口所有进口道应设置减速让行线;
2 当主路交通无专用加速车道、加速车道长度不足或视距不足时,在入口前应设置减速让行线;
3 对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流量较大的区域,在机动车道上宜设置减速让行线。
13.6.4 停车让行线应由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组成,白色实线宽度应为20cm,间距应为20cm,“停”字宽应为100cm,高应为250cm,距离白色实线应为2m~2.5m。
13.6.5 减速让行线应由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倒三角形组成,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应分别为60cm和20cm,线宽应为20cm,线间距应为20cm;倒三角形底宽应为120cm,高应为300cm,距离白色虚线应为2m~2.5m。底线宽应为40cm或45cm,腰线宽应为15cm。
13.6.6 让行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有利于驾驶者观察路况的位置;
2 当设有人行横道时,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m~3m;
3 当无人行横道时,让行线宜设在距横向道路路缘延长线后3m~10m处;
4 环形交叉口处的减速让行线宜设在距环岛2m处,并宜垂直于行车道。
13.6.7 对双向行驶的交叉口,让行线的长度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对单向行驶的交叉口,让行线的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对仅机动车单向行驶的交叉口,让行线的长度应横跨整个车行道。
13.6.8 停止让行线应与停车让行标志配合使用,减速让行线应与减速让行标志配合使用。
13.6.1 让行线的设置规定了交叉路口的通行优先权,应依据综合技术判定,判定的基本原则是:
(1)确保交通安全;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使必须停车的车辆数最小;
(4)使路段交通延误率最小。
让行线包括停车让行标线和减速让行标线两种,应用时应注意其区别:
停车让行线用于交叉道路等级或车流量明显差异的情况,仅使用在道路等级低或流量小的道路上;减速让行线用于交叉道路等级都较低或车流量都较少,使用在交叉的两条道路上或流量更少的一条道路上;或用于虽然两条道路有明显主次之分,但次要道路经常性需要汇入主要道路车流、视距较好、主要道路车辆驾驶员一般是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使用在次要道路上;或用于路况较复杂,需要驾驶员减速谨慎驾驶的情况。
13.6.2、13.6.3 一般符合设置停车让行线或减速让行线条件的交叉口,均应同时相应地设置停车让行线和停车让行标志或减速让行线和减速让行标志;当路面条件无法施划标线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停车让行标志或减速让行标志;当交通标志设置条件不具备或设置效果不好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停车让行线或减速让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