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5-12-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设置原则
3.2 设置流程
3.3 设计文件编制
4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2 标志版面布置
4.3 标志的设置位置与数量
4.4 标志间的匹配设置
4.5 标志支撑方式
4.6 材料要求
4.7 标志结构设计
5指示标志
5.1 一般规定
5.2 车辆行驶方向标志
5.3 立体交叉行驶路线、环岛行驶标志
5.4 单行路标志
5.5 鸣喇叭标志
5.6 最低限速标志
5.7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8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5.9 人行横道标志
5.10 步行标志
5.11 允许掉头标志
5.12 停车位标志
6禁令标志
6.1 一般规定
6.2 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
6.3 会车让行标志
6.4 禁止通行标志
6.5 禁止驶入标志
6.6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6.7 禁止各类或某类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标志
6.8 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
6.9 禁止掉头标志
6.10 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6.11 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标志
6.12 禁止鸣喇叭标志
6.13 禁止非机动车骑行标志
6.14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6.15 区域禁止、区域解除标志
6.16 限制宽度、限制高度标志
6.17 限制质量、限制轴重标志
6.18 停车检查标志
6.19 海关标志
7 警告标志
7.1 一般规定
7.2 交叉口标志
7.3 注意信号灯标志
7.4 铁路道口标志
7.5 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
7.6 急弯路标志
7.7 反弯路标志
7.8 连续弯路标志
7.9 陡坡标志
7.10 连续下坡标志
7.11 驼峰桥标志
7.12 窄路、窄桥标志
7.13 双向交通标志
7.14 注意障碍物标志
7.15 注意潮汐车道标志
7.16 注意合流标志
7.17 施工标志
7.18 注意行人标志
7.19 注意儿童标志
7.20 注意非机动车标志
7.21 注意残疾人标志
7.22 傍山险路标志
7.23 堤坝路标志
7.24 渡口标志
7.25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7.26 慢行标志
7.27 注意危险标志
7.28 建议速度标志
7.29 注意保持车距标志
8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
8.1 一般规定
8.2 交叉口预告标志
8.3 交叉口告知标志
8.4 路名牌标志
8.5 街道名称标志
8.6 地点方向标志
8.7 地点距离标志
8.8 著名地点标志
8.9 分界标志
8.10 地点识别标志
8.11 停车场标志
8.12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标志
8.13 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
8.14 观景台标志
8.15 应急避难设施(场所)标志
8.16 绕行标志
8.17 此路不通标志
8.18 车道数变少标志
8.19 车道数增加标志
8.20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
8.21 线形诱导标
9 快速路指路标志
9.1 一般规定
9.2 入口预告标志
9.3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9.4 入口标志
9.5 地点距离标志
9.6 路名标志
9.7 出口预告标志
9.8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9.9 出口标志
9.10 出口地点、方向标志
9.11 起点标志
9.12 终点预告、终点提示及终点标志
9.13 交通信息标志
9.14 里程牌、百米牌标志
9.15 停车领卡标志
9.16 车距确认标志
9.17 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
9.18 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
9.19 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
9.20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指示标志
9.21 计重收费标志
9.22 加油站标志
9.23 紧急停车带标志
9.24 特殊情况下指路标志的设置
10 其他标志
10.1 作业区标志
10.2 辅助标志
10.3 告示标志
10.4 旅游区标志
11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
11.1 一般规定
11.2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素
11.3 交通标线的材料要求
11.4 交通标线的其他要求
12 指示标线
12.1 一般规定
12.2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2.3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2.4 潮汐车道线
12.5 车行道边缘线
12.6 待行区线
12.7 路口导向线
12.8 导向车道线
12.9 人行横道线
12.10 车距确认标线
12.11 道路出入口标线
12.12 停车位标线
12.13 停靠站标线
12.14 导向箭头
12.15 路面文字标记
12.16 路面图形标记
12.17 减速丘标线
13 禁止标线
13.1 一般规定
13.2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3.3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3.4 禁止停车线
13.5 停止线
13.6 让行线
13.7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8 导流线
13.9 中心圈
13.10 网状线
13.11 车种专用车道线
13.12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
14 警告标线
14.1 一般规定
14.2 路面(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14.3 接近障碍物标线
14.4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14.5 减速标线
14.6 立面标记
14.7 实体标记
15 其他标线
15.1 一般规定
15.2 突起路标
15.3 轮廓标
15.4 弹性交通柱
15.5 作业区的标线
16 交通标志和标线协调设置
16.1 一般规定
16.2 交叉口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6.3 路段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7 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及验收
17.1 一般规定
17.2 交通标志施工及验收
17.3 交通标线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全文
模式
字号:
12.6 待行区线

12.6.1  交叉口范围较大且左转车辆较多,左转车辆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应设置左弯待转区线。交叉口范围较大且直行车道及车辆较多,直行车辆在横向道路左转时进入待行区等待直行,应设置直行待行区线。

12.6.2  待行区线应由白色虚线、停止线和导向箭头三部分组成;白色虚线线宽应为15cm,线段及间隔长度均应为0.5m;停止线线宽宜为20cm或30cm;导向箭头长应为3m,宜在待行区起始位置及停止线前各施划一组,待行区较长时可重复设置,较短时可仅设置一组(图12.6.2)。

图12.6.2  待行区线设置示例(cm)

12.6.3  待行区内可同时施划箭头和文字,颜色均应为白色,文字字高应为150cm,字宽应为100cm,间距应为50cm,文字应在待行区内居中布置。直行待行区应与可变电子信息牌配合使用。

12.6.4  待行区应设置于专用车道前端,伸入交叉口,在有条件的地点,可设置多条待行车道,但不得超过对应出口道车道数。

12.6.5  对设置左弯待转区线的信号相位分配,应先放行本方向直行,后放行本方向左转。对设置直行待行区线的信号相位分配,应先放行横向道路左转,后放行本方向直行。

12.6.6  待行区线的设置不得相互交叉及影响其他方向车辆的正常行驶。

条文说明

12.6.1  目前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当交叉口间距比较小、交叉口范围较大且直行车道及车辆较多时候,为提高交叉口的通行能力(5%~10%),允许直行车辆在横向道路车辆左转时进入待行区等待直行,设置了直行待行区线,效果良好,本规范新增了直行待行区线。

12.6.2  待行区的设置包括位置、长度、车道数以及形式等,应充分考虑相位分配、信号配时、交叉口形状尺寸以及交通量。

12.6.3  直行车辆在横向道路车辆左转时进入直行待行区,但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横向道路左转相位时没有左转车辆,而本向直行车辆又看不到横向道路已经是左转相位,所以应在交叉口直行方向的前方适当位置设置可变电子信息牌,及时提示直行车辆进入直行待行区。

12.6.4  一个左转专用车道对应多根左弯待转区车道,可以充分利用空间,增加左转弯的通行能力。在容许车辆掉头的情况下,内侧左弯待转区可以结合掉头车道共同设置,外侧左弯待转区实行专用左转。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