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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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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设置原则
3.2 设置流程
3.3 设计文件编制
4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2 标志版面布置
4.3 标志的设置位置与数量
4.4 标志间的匹配设置
4.5 标志支撑方式
4.6 材料要求
4.7 标志结构设计
5指示标志
5.1 一般规定
5.2 车辆行驶方向标志
5.3 立体交叉行驶路线、环岛行驶标志
5.4 单行路标志
5.5 鸣喇叭标志
5.6 最低限速标志
5.7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8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5.9 人行横道标志
5.10 步行标志
5.11 允许掉头标志
5.12 停车位标志
6禁令标志
6.1 一般规定
6.2 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
6.3 会车让行标志
6.4 禁止通行标志
6.5 禁止驶入标志
6.6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6.7 禁止各类或某类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标志
6.8 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
6.9 禁止掉头标志
6.10 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6.11 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标志
6.12 禁止鸣喇叭标志
6.13 禁止非机动车骑行标志
6.14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6.15 区域禁止、区域解除标志
6.16 限制宽度、限制高度标志
6.17 限制质量、限制轴重标志
6.18 停车检查标志
6.19 海关标志
7 警告标志
7.1 一般规定
7.2 交叉口标志
7.3 注意信号灯标志
7.4 铁路道口标志
7.5 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
7.6 急弯路标志
7.7 反弯路标志
7.8 连续弯路标志
7.9 陡坡标志
7.10 连续下坡标志
7.11 驼峰桥标志
7.12 窄路、窄桥标志
7.13 双向交通标志
7.14 注意障碍物标志
7.15 注意潮汐车道标志
7.16 注意合流标志
7.17 施工标志
7.18 注意行人标志
7.19 注意儿童标志
7.20 注意非机动车标志
7.21 注意残疾人标志
7.22 傍山险路标志
7.23 堤坝路标志
7.24 渡口标志
7.25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7.26 慢行标志
7.27 注意危险标志
7.28 建议速度标志
7.29 注意保持车距标志
8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
8.1 一般规定
8.2 交叉口预告标志
8.3 交叉口告知标志
8.4 路名牌标志
8.5 街道名称标志
8.6 地点方向标志
8.7 地点距离标志
8.8 著名地点标志
8.9 分界标志
8.10 地点识别标志
8.11 停车场标志
8.12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标志
8.13 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
8.14 观景台标志
8.15 应急避难设施(场所)标志
8.16 绕行标志
8.17 此路不通标志
8.18 车道数变少标志
8.19 车道数增加标志
8.20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
8.21 线形诱导标
9 快速路指路标志
9.1 一般规定
9.2 入口预告标志
9.3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9.4 入口标志
9.5 地点距离标志
9.6 路名标志
9.7 出口预告标志
9.8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9.9 出口标志
9.10 出口地点、方向标志
9.11 起点标志
9.12 终点预告、终点提示及终点标志
9.13 交通信息标志
9.14 里程牌、百米牌标志
9.15 停车领卡标志
9.16 车距确认标志
9.17 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
9.18 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
9.19 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
9.20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指示标志
9.21 计重收费标志
9.22 加油站标志
9.23 紧急停车带标志
9.24 特殊情况下指路标志的设置
10 其他标志
10.1 作业区标志
10.2 辅助标志
10.3 告示标志
10.4 旅游区标志
11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
11.1 一般规定
11.2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素
11.3 交通标线的材料要求
11.4 交通标线的其他要求
12 指示标线
12.1 一般规定
12.2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2.3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2.4 潮汐车道线
12.5 车行道边缘线
12.6 待行区线
12.7 路口导向线
12.8 导向车道线
12.9 人行横道线
12.10 车距确认标线
12.11 道路出入口标线
12.12 停车位标线
12.13 停靠站标线
12.14 导向箭头
12.15 路面文字标记
12.16 路面图形标记
12.17 减速丘标线
13 禁止标线
13.1 一般规定
13.2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3.3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3.4 禁止停车线
13.5 停止线
13.6 让行线
13.7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8 导流线
13.9 中心圈
13.10 网状线
13.11 车种专用车道线
13.12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
14 警告标线
14.1 一般规定
14.2 路面(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14.3 接近障碍物标线
14.4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14.5 减速标线
14.6 立面标记
14.7 实体标记
15 其他标线
15.1 一般规定
15.2 突起路标
15.3 轮廓标
15.4 弹性交通柱
15.5 作业区的标线
16 交通标志和标线协调设置
16.1 一般规定
16.2 交叉口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6.3 路段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7 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及验收
17.1 一般规定
17.2 交通标志施工及验收
17.3 交通标线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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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导向箭头

12.14.1  下列情况应设置导向箭头:

    1  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大于或等于2条的进口道;

    2  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为1条,需规定车道行驶方向的进口道;

    3  单行道的交叉口进口道;

    4  在车道数增加或缩减的路段上游车道;

    5  设有专用车道的交叉口进口道和出口道;

    6  在畸形、复杂交叉口的进口道和出口道;

    7  在道路出口的分流处及道路入口的合流处;

    8  路段中禁止变化车道前。

12.14.2  下列情况宜设置导向箭头:

    1  交叉口间距较短的出口道;

    2  交叉口出口道为单向行驶的出口道;

    3  基本路段过长的路段车道。

12.14.3  导向箭头指示方向应包括:直行,直行或左转,左转,右转,直行或右转,掉头,直行或掉头,左转或掉头,左转或右转,左弯或向左合流,右弯或向右合流,直行、左转或右转。车辆的行驶方向应遵循导向箭头的指示;导向箭头指示方向应与禁止标志相匹配。

12.14.4  导向箭头的颜色应采用白色。按尺寸大小,导向箭头长度可分为3.0m、4.5m、6.0m、9.0m四种类型,不同道路等级及设计速度,导向箭头的大小及导向箭头重复设置次数应满足表12.14.4的规定。

表12.14.4   导向箭头的大小及设置次数

    注:40*指连续流匝道的设计速度。

12.14.5  交叉口进口道应设置两组及以上导向箭头,第一组在距停止线1m~5m处设置,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的起始位置设置、箭头起始端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平齐,第三组在距第二组箭头上游30m~50m处设置,并可按30m~50m间隔增设。导向箭头指示方向应与导向车道允许行驶方向保持一致,箭头间隔距离应包含下一组箭头本身长度。

12.14.6  路段中前方道路状况改变时,导向箭头宜连续设置2组及以上,第一组应设置在路况变化起点处上游的3m~5m,第二组应设置在距离第一组上游30m~50m处,根据路况的复杂性和路径选择的重要性,可增设组数,设置间距应为30m~50m。

12.14.7  道路出入口附近的导向箭头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2.14.4条的规定。

12.14.8  当导向箭头与路面指路文字标记同时设置时,路面文字标记应设置在箭头上游3m~5m处。

12.14.9  对采用极限标准设计的平纵线形的道路路段中或者视距不良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中,在禁止变换车道前的30m~50m应设置一组导向箭头。

条文说明

12.14.5  交叉口进口道的导向车道内应设置两组及以上导向箭头,因为导向车道前端需要让排队车辆确认行驶方向,导向车道后尾要让车辆选择所要行驶方向的车道,对于车流量大时,尤其是可能发生排队车流长度超出导向车道长度的情况时,还应在导向车道尾端向上游30m~50m处设置第三组导向箭头,以使得行驶中的车辆能够提前获取导向车道的信息,及时进行判断和驾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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