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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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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设置原则
3.2 设置流程
3.3 设计文件编制
4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2 标志版面布置
4.3 标志的设置位置与数量
4.4 标志间的匹配设置
4.5 标志支撑方式
4.6 材料要求
4.7 标志结构设计
5指示标志
5.1 一般规定
5.2 车辆行驶方向标志
5.3 立体交叉行驶路线、环岛行驶标志
5.4 单行路标志
5.5 鸣喇叭标志
5.6 最低限速标志
5.7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8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5.9 人行横道标志
5.10 步行标志
5.11 允许掉头标志
5.12 停车位标志
6禁令标志
6.1 一般规定
6.2 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
6.3 会车让行标志
6.4 禁止通行标志
6.5 禁止驶入标志
6.6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6.7 禁止各类或某类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标志
6.8 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
6.9 禁止掉头标志
6.10 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6.11 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标志
6.12 禁止鸣喇叭标志
6.13 禁止非机动车骑行标志
6.14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6.15 区域禁止、区域解除标志
6.16 限制宽度、限制高度标志
6.17 限制质量、限制轴重标志
6.18 停车检查标志
6.19 海关标志
7 警告标志
7.1 一般规定
7.2 交叉口标志
7.3 注意信号灯标志
7.4 铁路道口标志
7.5 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
7.6 急弯路标志
7.7 反弯路标志
7.8 连续弯路标志
7.9 陡坡标志
7.10 连续下坡标志
7.11 驼峰桥标志
7.12 窄路、窄桥标志
7.13 双向交通标志
7.14 注意障碍物标志
7.15 注意潮汐车道标志
7.16 注意合流标志
7.17 施工标志
7.18 注意行人标志
7.19 注意儿童标志
7.20 注意非机动车标志
7.21 注意残疾人标志
7.22 傍山险路标志
7.23 堤坝路标志
7.24 渡口标志
7.25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7.26 慢行标志
7.27 注意危险标志
7.28 建议速度标志
7.29 注意保持车距标志
8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
8.1 一般规定
8.2 交叉口预告标志
8.3 交叉口告知标志
8.4 路名牌标志
8.5 街道名称标志
8.6 地点方向标志
8.7 地点距离标志
8.8 著名地点标志
8.9 分界标志
8.10 地点识别标志
8.11 停车场标志
8.12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标志
8.13 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
8.14 观景台标志
8.15 应急避难设施(场所)标志
8.16 绕行标志
8.17 此路不通标志
8.18 车道数变少标志
8.19 车道数增加标志
8.20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
8.21 线形诱导标
9 快速路指路标志
9.1 一般规定
9.2 入口预告标志
9.3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9.4 入口标志
9.5 地点距离标志
9.6 路名标志
9.7 出口预告标志
9.8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9.9 出口标志
9.10 出口地点、方向标志
9.11 起点标志
9.12 终点预告、终点提示及终点标志
9.13 交通信息标志
9.14 里程牌、百米牌标志
9.15 停车领卡标志
9.16 车距确认标志
9.17 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
9.18 快速路车道指路标志
9.19 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
9.20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指示标志
9.21 计重收费标志
9.22 加油站标志
9.23 紧急停车带标志
9.24 特殊情况下指路标志的设置
10 其他标志
10.1 作业区标志
10.2 辅助标志
10.3 告示标志
10.4 旅游区标志
11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
11.1 一般规定
11.2 交通标线的基本要素
11.3 交通标线的材料要求
11.4 交通标线的其他要求
12 指示标线
12.1 一般规定
12.2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2.3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2.4 潮汐车道线
12.5 车行道边缘线
12.6 待行区线
12.7 路口导向线
12.8 导向车道线
12.9 人行横道线
12.10 车距确认标线
12.11 道路出入口标线
12.12 停车位标线
12.13 停靠站标线
12.14 导向箭头
12.15 路面文字标记
12.16 路面图形标记
12.17 减速丘标线
13 禁止标线
13.1 一般规定
13.2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13.3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3.4 禁止停车线
13.5 停止线
13.6 让行线
13.7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8 导流线
13.9 中心圈
13.10 网状线
13.11 车种专用车道线
13.12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
14 警告标线
14.1 一般规定
14.2 路面(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14.3 接近障碍物标线
14.4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14.5 减速标线
14.6 立面标记
14.7 实体标记
15 其他标线
15.1 一般规定
15.2 突起路标
15.3 轮廓标
15.4 弹性交通柱
15.5 作业区的标线
16 交通标志和标线协调设置
16.1 一般规定
16.2 交叉口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6.3 路段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7 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及验收
17.1 一般规定
17.2 交通标志施工及验收
17.3 交通标线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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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12.12 停车位标线

12.12.1  在停车场或不影响正常交通运营及其他设施正常使用的路侧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适当位置,可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可根据需要设置专属停车位。在公共汽车站、加油站、消防队、变压器、消防水井等地点前后3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对需在限定的时段停放,其他时段禁止停放的地方,应设置机动车限时停车位。

12.12.2  在出租车需等待客人的地点,可设置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标线;仅允许出租车短时停车上下客,可设置出租车专用上下客停车位标线。

12.12.3  在停车场或不影响正常交通运营及其他设施正常使用的路侧空地、人行道或道路中适当位置,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应避开无障碍设施。

12.12.4  出租车、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停车位标线应采用白色,专属机动车的停车位标线应采用黄色。

12.12.5  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宽度宜为6cm~10cm。大中型车辆宜采用长15.6m、宽3.25m车位尺寸;小型车辆宜采用长6m、宽2.5m车位尺寸,极限宽度不应小于2m。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应为虚线边框,虚线的线段及间隔长度均应为60cm,线宽应为10cm,数字高度应为60cm,虚线应和限时停车标志配合使用。

12.12.6  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标线应为实线边框,出租车专用上下客停车位标线应为虚线边框;线宽应为10cm,每个车位长度应为6m、宽度应为2.5m;边框内附加“出租车”文字,字高应为120cm、字宽应为80cm、字间距应为50cm,文字沿出租车行驶方向应由远及近纵向排列。

12.12.7  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宜由标示停车区域边缘的边线和划于其中的非机动车路面标记组成。已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标志的,可不施划非机动车路面标记。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宽度应为10cm,每个停车区段长度不宜大于20m,宽度宜为1.8m~2.0m。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应包围非机动车停车架等设施。

12.12.8  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可布置为平行式、倾斜式、垂直式;可根据需要在停车位标线内布置附加箭头,箭头朝向应为车头方向(图12.12.8)。

图12.12.8  固定停车方向停车位标线设置示例(cm)

12.12.9  设置在路侧的停车位,宜在停车位标线上游路面上设置两组及以上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

12.12.10  当需设置校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的专属停车位时,应在停车位内标注对应的专属车辆的文字。

12.12.11  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标线,应在停车位标线内布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路面标记,在两侧设置黄色网格线;黄色网格线应由外围线和内部填充线两部分组成,外围线线宽应为20cm,外围线长度应与停车位标线长度相同,外围线宽度应为120cm,内部填充线线宽应为10cm,和外围线夹角应为45°。

12.12.12  路边停车位标线应配合路边停车位标志共同使用。有停放规定时,应设置辅助标志说明停放时间、时长、车种、收费等情况。路边停车位标志宜采用内部照明标志。

条文说明

12.12.9  路侧的停车位,为保证非机动车及停车的安全,须在停车位标线上游路面一定范围设置两组以上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图90)。

图90  路边式停车位标线设置示例(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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