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H 设计风速分析计算
H.0.1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风速应通过气象站设计风速计算、大风调查资料、沿线地形气候特征、已建线路设计风速,以及运行情况、地区风压图等综合分析确定。
H.0.2 气象站设计风速计算应对气象站实测大风资料进行代表性、一致性、可靠性审定,对突出的特大值可通过大型天气过程分析、资料系列的不均一性分析、地区比审、气象要素相关、查阅史籍记载等方法进行审查。
H.0.3 气象站有25年以上的年最大风速资料时,可直接进行频率计算推求气象站设计风速;当气象站资料短缺时,可选择邻近地区地形、气候条件相似,有长期实测资料的气象站进行相关分析,展延资料序列后应进行频率计算。
H.0.4 气象站设计风速应经过下列步骤进行计算:
1 风速高度订正可按下列公式进行:
式中:VZ——高度为Z处的风速(m/s);
V1——Z1高度处的风速(m/s);
Z——设计高度(m);
Z1——风速器离地高度(m);
α——地面粗糙度系数,可按表H.0.4-1选用。气象台站在开阔平坦地区时,地面粗糙度可按B类确定。
2 气象站风速资料为定时观测2min平均或瞬时极大值时,应进行观测次数和风速时距的换算,并应统一订正至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所要求的自记10min平均风速。次时换算可按下列公式进行:
式中:V10min——10min平均最大风速(m/s);
VTmin——定时2min平均或瞬时最大风速(m/s);
a、b——系数,可通过搜集当地分析成果或根据资料计算确定,也可按表H.0.4-2采用。
表H.0.4-1 地面粗糙度系数
表H.0.4-2 风速次时换算公式系数
3 频率计算方法可采用P-Ⅲ型分布或Ⅰ型极值分布。
H.0.5 山区风速应按工程实际情况通过大风调查和对比观测,并应分析移用附近气象站设计风速,可用山区风速调整系数。山区风速调整系数,宜采用实测资料分析成果;无实测资料时山区闭塞地形可为0.87~0.92;谷口、山口可为1.10~1.23。
H.0.6 滨海线路的设计风速,由陆地上气象站风速计算确定时,应作陆地与海面的调整换算,调整系数应按表H.0.6选用。滨海线路工程设计风速取值,应作单站风速计算,并应作线路附近各站(包括海岛、海岸)的风速计算分析和大风调查,同时应计及线路与台站的地形差异等影响风速的因素,并应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设计风速。
表H.0.6 滨海风速调整系数
H.0.7 确定设计风速,应重点对微地形微气候区段分析研究。风区划分应依据充分、划区合理,并应客观反映工程沿线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