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交叉跨越测量
6.6.1 交叉跨越测量可采用全站仪、全球定位系统及直接丈量等方法测定距离和高差。
6.6.2 对于一、二级通信线,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有危险影响的建(构)筑物,宜就近桩位观测一测回。
6.6.3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和弱电线路时,应测量中线交叉点线高。当已有电力线左右杆不等高时,还应施测有影响一侧边线交叉点的线高及风偏点的线高,并应注明其电压等级。当中线或边线跨越杆塔顶部时,应施测杆塔顶部高程。对一级、二级通信线,应施测交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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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时,除应测量中线与地线交叉点的线高外,还应测量本工程线路两侧边线处被交叉地线的高度,以及有影响一侧风偏点的线高,应注明其电压等级、两侧杆塔号及通向。当需要进行低电压线反向风偏校验时,应测量被跨越线路的弧垂、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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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接近边导线外30m范围内的已建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应测绘其位置、高程和杆高。
6.6.6 与铁路和主要公路交叉时,应测绘交叉点轨顶或路面高程,并应注明通向和交叉处的里程。
6.6.7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一般河流、水库和水淹区,应根据水文人员要求测绘洪水位及积水位高程,并应注明由水文人员提供的发生时间及施测日期。当在塘、河中立塔时,应根据设计需要,测量塘、河地形图及水下地形图,水下地形图的比例可为1:500。
6.6.8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或接近距中心线60m以内的房屋时,应测绘屋顶高程及接近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对风偏有影响的房屋应予以绘示。在断面图上应区分房屋平顶与尖顶型式。
6.6.9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电缆、油气管道等地下管线时,应根据设计人员提出的位置,测绘其平面位置、交叉点的交叉角及地面高程,并应注明管线名称、交叉点两侧桩号及通向。
6.6.10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索道、易燃易爆管道、渡槽等建(构)筑物时,应测绘中心线交叉点顶部高程和左右边线交叉点的高程,并应注明其名称、材料、通向等。
6.6.11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交叉跨越拟建或正在建设的设施时,应根据设计人员现场指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测绘或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标注在平断面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