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平面及断面测量
Ⅰ 一般要求
6.5.1 输电线路平断面图应采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测绘,现场应采用全站仪、全球定位系统校测和补测平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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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输电线路平断面图的比例尺,宜采用水平1:5000、垂直1:500。线路平断面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6.5.3 现场平断面测量,应绘制草图。
6.5.4 平断面图从变电站起始或终止时,应注记构架中心地面高程,并应根据设计需要,测量已有导线悬挂点横担高程并注明高程系统。凡分段测量时,相邻两段均应在图纸上注明接合处桩位的相对高程值,并应加以说明。
6.5.5 对输电线路中心线两侧各75m范围内有影响的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河流、水库、水塘、沟渠、坟墓、悬岩、陡壁等,应测绘于平面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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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输电线路通过林区、果园、苗圃、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分布区时,应测绘其边界,并应注明作物名称、种类、林木现实生长高度及密度。
6.5.7 输电线路平行接近通信线、地下光缆时,应按设计要求测绘相对位置平面图,成图比例尺宜为1:1000或1:2000。
6.5.8 当线路路径经过拥挤地段时,可根据设计专业需要测绘比例尺为1:1000或1:2000的平面图。
6.5.9 选测的断面点应能真实地反映地形变化和地貌特征。断 面点的间距,平地不宜大于50m。独立山头不得少于5个断面点。在导线对地距离可能有危险影响的地段,断面点应适当加密。
6.5.10 当边线地形比中心断面高出0.5m时,应加测边线断面。路径通过缓坡、梯田、沟渠、堤坝时,应选测有影响的边线断面点。当两边导线之间有高出中心断面和边线0.5m的危险点时,应施测并标于图上。
6.5.11 当边线外存在高宽比为1:3以上边坡时,应测绘风偏横断面图或风偏点。风偏横断面的长度或风偏点的位置,应根据其对边导线的危险影响确定,风偏横断面图的水平与垂直比例尺宜相同,可采用1:500或1:1000,宜以中心断面为起画基点,当中心断面点处于深凹处不需测绘时,可以边线断面为起画基点。当路径与山脊斜交时,应选测两个以上的风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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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测图
6.5.12 采用框标定向进行内定向时,框标坐标量测允许误差为±0.01mm。
6.5.13 相对定向,定向点上的允许残余上下视差为±0.005mm,特殊情况为±0.008mm。
6.5.14 绝对定向平面坐标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地、丘陵地区为±0.0002M,其中单位为m,M为成图 比例尺分母,特殊情况为±0.0003M。
2 山地、高山地区为±0.0003M,特殊情况为±0.0004M。
6.5.15 绝对定向高程允许定向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地、丘陵地为±0.3m。
2 山地、高山地为±0.5m。
6.5.16 像机参数、图幅参数、边线距离应正确设置,并应保证转角坐标导入或输入正确。
6.5.17 采集断面数据时,步距宜为5m~10m,并应能正确反映现场地形,高程宜手动切准地面。
6.5.18 调绘信息应全面转绘到平断面图上。
6.5.19 一个耐张段内不应更换作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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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全站仪测量
6.5.20 平断面测量应选用DJ6级及以上全站仪进行测量,仪器垂直度盘的指标差不应超过1′,光电测距的棱镜常数应作改正。
6.5.21 平断面测量,直线路径后视方向应为0°,前视方向应为180°。一当在转角桩设站测量前视方向断面点时,应将水平度盘置于180°,并应对准前视桩方向。前后视断面点施测范围,应以转角角平分线为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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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 断面点宜就近桩位观测。测距长度不宜超过500m,测距长度超过500m时,应进行正倒镜观测一测回,其距离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200,垂直角较差不应大于1′,成果应取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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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 当桩间距离较大或地形与地物条件复杂时,应加设临时测站。加设临时测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3.9条和第6.3.10条的规定。
Ⅳ 卫星定位测量
6.5.24 同一耐张段内的平断面测量宜采用同一基准站进行实时动态定位方法测量。当更换基准站时,应对上一基准站放样的直线桩进行重复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6.1.5条的规定。
6.5.25 实时动态定位模式测量的原始三维坐标数据中宜保留平面、高程精度指标。
Ⅴ 平断面图汇编
6.5.26 对使用摄影测量系统所测的平断面图,应根据现场所测数据和调查的地物属性信息进行补充、修正,并应编辑绘制平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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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7 平断面图图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