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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CJJ/T 120-20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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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设备控制

5.6  设备控制

5.6.1  设备控制方式和优先级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控制系统应通过设备控制箱(柜)实现对设备的状态监视和运行控制。

   2  中小型泵站的设备应设置基本和就地两个层次的控制,纳入区域监控中心控制的泵站宜增设远程控制功能。

   3  污水处理厂和大型以上泵站的设备应设置基本、就地、中央三个层次的控制,纳入区域监控中心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和大型以上泵站应能接受区域监控中心的调度。

   4  基本控制应具有较高优先级,中央控制或远程控制应具有较低优先级。

   5  基本控制应提供独立于自动化运行控制系统之外的设备基本操作和保护,能直接控制设备运行。

   6  基本控制可采用下列两种控制方式,或两者的组合:

    1)现场控制:通过现场设备控制箱手动控制(也称机旁控制);

    2)配电盘控制:通过配电盘或电动机控制中心(MCC)手动控制。

   7  现场控制装置应能够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和报警。

   8  现场控制装置应能够优先取得设备的控制权,并能切断其他任何装置对设备的控制。

   9  就地控制层应提供下列就地手动、就地自动、远程控制三种控制方式:

    1)就地手动:通过操作界面手动控制设备的运行;

    2)就地自动:根据工艺参数自动控制设备的运行,不需人工干预;

    3)远程控制:接受中央控制室或区域监控中心的控制。

   10  就地控制站应提供站内设备的联动、联锁和保护控制。

   11  中央控制室的操作界面上应能够进行机电设备的运行监视和控制,能够逐一或成组地控制机电设备的运行,完成生产调度和控制。

   12  中央控制室和区域监控中心按各种模型产生的优化控制参数应通过就地控制站执行,各机械设备的联动应由就地控制站根据预定逻辑实现。

   13  各级控制的采用和功能配置应满足工艺要求和自动化运行控制要求。

   14  具有较高优先级的操作界面上应能选择本级控制或执行较低优先级的控制。

   15  控制方式切换时,机电设备的运行应能够平稳过渡。

   16  自动控制系统宜通过2个独立的控制信号分别控制机电设备的运行和停止,或电气开关的分断和闭合。控制信号撤除时,机电设备或电气开关应保持原运行状态不变。

   17  自动控制系统宜采用2个独立的状态信号分别表示机电设备的运行和停止状态,或电气开关的分断和闭合状态。

▼ 展开条文说明

5.6.2  水泵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应在配电室或现场设置水泵控制箱实现。当水泵容量较小或控制特别简单时,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元件可并入配电柜内;当一台水泵控制箱控制多台水泵时,每台水泵应设置独立的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

   2  应设置防止水泵干运转的超低水位保护,应直接作用于每台水泵的启动控制回路。

   3  当水泵控制设备距离水泵较远或控制需要时,可在水泵设备附近设置现场操作按钮箱现场控制。

   4  现场水泵控制箱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

   5  设在配电盘上的水泵控制单元应设置水泵运行状态指示、手动操作按钮和手动方式或联动方式选择开关。

   6  水泵启动和停止过程所需的辅助控制等应在水泵控制箱内完成。

   7  水泵的工况和报警应以图形或文字方式显示在控制系统的操作界面上。

   8  在就地自动方式下,自动控制系统应根据泵房集水池液位(格栅后液位)的信号自动控制水泵的运行。

   9  水泵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的启停次数应符合水泵特性要求,当需要增加投运水泵数量时,应优先启动累计运行时间较短的水泵;当需要减少投运水泵数量时,应优先停止累计运行时间较长的水泵,使各水泵的运转时间趋于均等。

   10  当泵站自动控制系统接受区域监控中心的远程控制时,水泵应属于远程监控的对象,水泵的启动和停止命令可由区域监控中心发出,实现区域监控中心对水泵的遥控。

   11  启动水泵失败,应自动启动下一台水泵,同时对故障水泵的状态信息进行标记并报警。

   12  水泵运行与有关闸门、阀门的状态应联锁,水泵的启动和运行控制逻辑应符合表5.6.2-1的规定。当出现表中状态之一时,不得启动水泵,正在运行的水泵应立即停止。

表5.6.2-1  水泵的启动和运行控制逻辑

   13  干式水泵机组应设置双向限位振动监测传感器,当振动幅度超过预定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当振动继续增加至更高的预定值时,应自动停泵。

   14  大型水泵的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及液压系统的压力监视宜采用压力开关或电接点压力表。大型水泵的冷却水循环状态检测宜采用水流开关。

   15  水泵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2-2的规定。当大型水泵机组设有冷却水系统、密封水系统或润滑系统时,应提供相应的监控信号接口。

表5.6.2-2  水泵控制箱接口信号

5.6.3  粉碎型格栅、格栅除污机、输送机、压榨机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宜设置现场控制箱,当控制逻辑较简单时,上述设备可采用一台综合控制箱,但每台设备应设置独立的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

   2  格栅除污机的运行控制应具有定时和液位差两种模式。

   3  粉碎型格栅、格栅除污机、输送机、压榨机的工况和报警应以图形或文字方式显示在泵站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界面上,在就地手动模式下,可通过泵站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界面手动控制粉碎型格栅、格栅除污机、输送机、压榨机的运行。

   4  输送机、压榨机的运行控制应与格栅除污机联动。启动时,应按压榨机、输送机、格栅除污机的顺序依次启动设备,停止时,应按相反的顺序操作;两台设备先后启动和停止的时间间隔应按设备操作手册确定。

   5  输送机、压榨机与格栅除污机合用一台控制箱时,与格栅除污机的联动控制宜在格栅除污机控制箱内完成;当输送机、压榨机单独设置控制箱且与格栅除污机控制箱之间不存在联动逻辑关系时,可由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实施联动控制。

   6  粉碎型格栅、格栅除污机、输送机、压榨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3的规定。

表5.6.3  粉碎型格栅、格栅除污机、输送机、压榨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5.6.4  闸门、阀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闸门、阀门的启闭应提供机械的开度指示,当需要控制开度时,现场控制箱上应设开度指示仪表。

   2  自动控制系统宜通过现场控制箱或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实施对闸门、阀门的开启和关闭控制;当控制信号撤除时,闸门、阀门的运行应立即停止。对于检修用或不常用的闸门和阀门,可只设状态监视。

   3  闸门、阀门启闭机的工况和报警应以图形或文字方式显示在泵站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界面上,可通过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界面手动控制闸门、阀门的启闭动作。启闭过程可被手动暂停和继续。

   4  闸门、阀门的启闭过程应设超时检验,超时时间宜为正常启闭时间的1.2倍~2倍。

   5  当闸门、阀门在启闭过程中出现报警或超时,应立即暂停启闭过程,闭锁同方向的再次操作,但应允许反方向的操作,反方向操作成功时解除闭锁。

   6  当泵站自动化运行控制系统接受区域监控中心的远程控制时,与泵站运行调度有关的闸门和阀门应属于远程控制的对象,相关闸门、阀门的启闭命令可由区域监控中心发出。

   7  闸门、阀门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表5.6.4  闸门、阀门控制箱接口信号

5.6.5  除臭装置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臭装置宜由配套的现场控制箱实施启动控制、运行保护和内部设备联动控制;

   2  除臭装置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5的规定。

表5.6.5  除臭装置控制箱接口信号

5.6.6  通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通风设备宜设置现场控制箱实施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

   2  实现需要的联锁控制;

   3  风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6的规定。

表5.6.6  风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5.6.7  积水坑排水泵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积水坑排水泵宜设置现场控制箱实施启动控制和运行保护,并应采用液位开关实现自动排水控制;

   2  积水坑排水泵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7的规定。

表5.6.7  积水坑排水泵控制箱接口信号

5.6.8  刮砂机、刮泥机、吸泥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8的规定。

表5.6.8  刮砂机、刮泥机、吸泥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5.6.9  搅拌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9的规定。

表5.6.9  搅拌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5.6.10  压缩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0的规定。

表5.6.10  压缩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5.6.11  鼓风机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配套的现场控制箱实施启动控制、运行保护和转速控制(变频)或进口导叶片角度控制以及风机组内部设备联动控制;

   2  就地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箱实施对鼓风机的启动、停止和输出风量的调节控制;

   3  鼓风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1的规定。

表5.6.11  鼓风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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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  调节阀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系统应实施对调节阀的启动、停止和开度的调节控制;

   2  需远程点动遥控开度时,应配置切换和控制接口;

   3  调节阀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2的规定。

表5.6.12  调节阀控制箱接口信号

5.6.13  污泥泵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3的规定。

表5.6.13  污泥泵控制箱接口信号

5.6.14  污泥浓缩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综合控制装置提供污泥浓缩机组的基本启动、停止逻辑控制和相关的污泥进料泵、加药泵、混合装置、反应器、污泥浓缩机、厚浆泵、增压泵等设备的联动控制;

   2  污泥浓缩机组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4的规定。

表5.6.14  污泥浓缩机组控制箱接口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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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  污泥脱水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控制装置提供污泥脱水机组的基本启动、停止逻辑控制和相关的污泥切割机、污泥供料泵、配药装置、加药泵、润滑、冷却、清洗、脱水污泥输送等设备的联动控制;

   2  污泥脱水机组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5的规定。

表5.6.15  污泥脱水机组控制箱接口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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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6  紫外线消毒装置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6的规定。

表5.6.16  紫外线消毒装置控制箱接口信号

5.6.17  加氯机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7的规定。

表5.6.17  加氯机控制箱接口信号

5.6.18  膜生物反应器(MBR)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控制装置提供膜生物反应器系统的基本启动、停止逻辑控制和相关配套设备的联动控制;

   2  膜生物反应器(MBR)控制箱接口信号应符合表5.6.18的规定。

表5.6.18  膜生物反应器(MBR)控制箱接口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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