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负荷计算
4.3.1 工程供电负荷的设计调查应包括工程规模调查、工艺调查、用电量调查、发展规划调查、环境调查等内容。
4.3.2 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主要机械设备的负荷计算应采用轴功率法或需要系数法,辅助机械设备的负荷计算应采用需要系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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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不同工作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应换算成为统一计算功率。
4.3.4 鼓风机、水泵等主要设备负荷应按连续工作制计算。
4.3.5 短时或周期工作的设备功率应经过换算确定其有功功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期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功率应将额定功率按式(4.3.5)换算到电动机额定负载持续率(εN)为100%时的有功功率:
Pe=PN√εN (4.3.5)
式中:Pe——统一负载持续率的有功功率(kW);
PN——电动机额定功率(kW);
εN——电动机额定负载持续率(%)。
2 短时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功率应将额定功率换算为连续工作制的有功功率。短时工作制电动机可近似看作周期工作制电动机,按式(4.3.5)进行换算。0.5h工作制εN按15%考虑,1h工作制εN按25%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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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组的计算负荷及计算电流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Pjs——计算有功功率(kW);
KX——需要系数,按本标准表4.3.9的规定取值;
Qjs——计算无功功率(kvar);
tanф—计算负荷功率因数角的正切值;
Sjs——计算视在功率(kV·A);
Ijs——计算电流(A);
Un——系统标称电压(线电压)(kV)。
2 变电所的计算负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KΣP——有功功率同时系数,取0.8~0.9;
KΣQ——无功功率同时系数,取0.9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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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采用轴功率法进行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所需的轴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N=QPHγ/102ηP (4.3.7-1)
式中:N——轴功率(kW);
QP——水泵的出水量(m3/s);
H——水泵的总扬程(m);
γ—液体密度(kg/m3);
ηP——水泵效率。
2 单台水泵的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ηc——水泵传动效率,与电动机直接传动时,ηc=1;
ηd——电动机效率。
3 多台水泵的负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4 鼓风机所需的轴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B——空气流量(m3/s);
PB——空气压力(kPA);
ηB——鼓风机效率。
5 单台和多台鼓风机设备的负荷应按式(4.3.7-2)~式(4.3.7-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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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变配电所的负荷统计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电所或配电所的计算负荷,应为各配电干线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计算变电所高压侧负荷时,应再加上变压器的功率损耗;
2 分变电所的计算负荷应为各设备组负荷的计算之和乘以该区域内动力设备运行的同时系数;
3 总变电所的计算负荷应为各分变电所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综合同时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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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设备组的需要系数应按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表4.3.9的规定。
表4.3.9 设备组需要系数
4.3.10 同时系数应按下列方式确定:
1 分变电所区域设备的有功功率同时系数KΣP宜取0.85~1.00,无功功率同时系数KΣQ宜取0.95~1.00;
2 总变电所的综合有功功率同时系数KΣP宜取0.80~0.90,综合无功功率同时系数KΣQ宜取0.93~0.90;
3 当简化计算时,同时系数KΣP和KΣQ均宜取为KΣP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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