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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JGJT 466-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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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建筑构造

3.8 建筑构造


3.8.1模块单元的结构骨架、地板、顶板和墙体之间应可靠连接,保证其整体性,并应符合保温、隔热、防水、防火和隔声的要求。

3.8.2在钢构件可能形成声桥的部位,应采用隔声材料或重质材料填充或包覆,使相邻空间隔声指标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外墙与楼板端面间的缝隙应以隔声材料填塞。当门窗固定在钢构件上时,连接件应具有弹性且应在连接处设置软填料填缝。

3.8.3模块化组合房屋应进行隔振设计。对冲击导致传声、传振的部位应采取隔声、隔振的构造措施;对设备运转导致传声、传振的部位应分别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和隔振的构造措施,其中隔振材料与构件应根据振动的固有频率选用。

3.8.4应对模块安装就位后最外侧模块之间的缝隙进行有效封堵,阻止外部冷空气、雨水及其他异物进入到模块之间的空腔中,以防其最终渗入到模块内。封堵构造应采用柔性材料完成,以适应模块之间可能产生的相对位移。

3.8.5模块单元间隔声构造可根据使用功能采用不同的方案(图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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