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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JGJT 466-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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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模块地板

3.3 模块地板


3.3.1模块地板可采用轻钢结构楼板、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工厂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预制钢筋混凝土圆孔板、装配整体式楼板等。

3.3.2轻钢结构楼板宜采用主次龙骨或轻钢龙骨桁架结构,其上铺设复合板材组成。

3.3.3复合板材可采用增强纤维硅酸钙板、定向刨花板等,不得采用不配钢筋的纤维水泥类板材和水泥加气发泡类板材。

3.3.4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在工厂内宜采用轻质混凝土现浇制成,楼板钢筋应与模块四周边梁可靠连接,楼板和模块之间应增设连接件有效连接。

3.3.5对于预制混凝土圆孔板或装配整体式楼板,板与梁、板与板之间应有效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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