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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已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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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单液硅化法和碱液加固法

7.1.1 单液硅化法和碱液加固法适用于加固地下水位以上、渗透系数为0.50~2.00m/d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碱液加固法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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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对于下列建筑物,宜采用单液硅化法或碱液法加固地基:

1 沉降不均匀的既有建筑物和设备基础;

2 地基浸水引起湿陷,需要阻止湿陷继续发展的建筑物或设备基础;

3 拟建的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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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采用单液硅化法或碱液法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施工前应在拟加固的建筑物附近进行单孔或多孔灌注溶液试验,确定灌注溶液的速度、时间、数量或压力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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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灌注溶液试验结束后,隔10d左右,应在试验范围的加固深度内量测加固土的半径,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加固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等指标。必要时应进行沉降观测,至沉降稳定止,观测时间不应少于半年。

7.1.5 对酸性土和已渗入沥青、油脂及石油化合物的地基土,不宜采用单液硅化法或碱液法加固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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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单液硅化法

7.1.6 单液硅化法按其灌注溶液的工艺,可分为压力灌注和溶液自渗两种。

1 压力灌注宜用于加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拟建的设备基础和构筑物的地基,也可用于加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既有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的地基。

2 溶液自渗宜用于加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既有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的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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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单液硅化法应由浓度为10%~15%的硅酸钠(Na2O·nSi02)溶液掺入2.5%氯化钠组成,其相对密度宜为1.13~1.15,但不应小于1.10。

硅酸钠溶液的模数值宜为2.50~3.30,其杂质含量不应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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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加固湿陷性黄土的溶液用量,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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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采用单液硅化法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灌注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注孔的间距:压力灌注宜为0.80~1.20m;溶液自渗宜为0.40~0.60m;

2 加固拟建的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地基,应在基础底面下按正三角形满堂布置,超出基础底面外缘的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m;

3 加固既有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的地基,应沿基础侧向布置,且每侧不宜少于2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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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 压力灌注溶液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向土中打入灌注管和灌注溶液,应自基础底面标高起向下分层进行;

2 加固既有建筑物地基时,在基础侧向应先施工外排,后施工内排;

3 灌注溶液的压力宜由小逐渐增大,但最大压力不宜超过20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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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溶液自渗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拟加固的基础底面或基础侧向将设计布置的灌注孔部分或全部打(或钻)至设计深度;

2 将配好的硅酸钠溶液注满各灌注孔,溶液面宜高出基础底面标高0.50m,使溶液自行渗入土中;

3 在溶液自渗过程中,每隔2~3h向孔内添加一次溶液,防止孔内溶液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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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2 采用单液硅化法加固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的地基时,在灌注硅酸钠溶液过程中,应进行沉降观测,当发现建筑物或设备基础的沉降突然增大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灌注溶液,待查明原因后,再继续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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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 硅酸钠溶液全部灌注结束后,隔10d左右,应按下列规定对已加固的地基土进行检测:

1 检查施工记录,各灌注孔的加固深度和注入土中的溶液量与设计规定应相同或接近;

2 应采用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在已加固土的全部深度内进行检测,确定加固土的范围及其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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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碱液加固法

7.1.14 当土中可溶性和交换性的钙、镁离子含量大于10mg·eq/100g干土时,可采用氢氧化钠(NaOH)一种溶液注入土中加固地基。否则,应采用氢氧化钠和氯化钙两种溶液轮番注入土中加固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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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5 碱液法加固地基的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一般为2~5m。但应根据湿陷性黄土层深度、基础宽度、基底压力与湿陷事故的严重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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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6 碱液可用固体烧碱或液体烧碱配制。加固1m3黄土需氢氧化钠量约为干土质量的3%,即35~45kg。碱液浓度宜为100g/L,并宜将碱液加热至80~100℃再注入土中。采用双液加固时,氯化钙溶液的浓度宜为50~8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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