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停止运行
5.6.1 泵站与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各项操作应按停止运行方案及调度指令进行。
5.6.2 泵站的停止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网的供水温度小于50℃,且热源停止加热后,系统转入冷运阶段,直至系统停运。进入冷运状态后,水泵的停止应符合停运方案和调度指令的要求;
2 冷运阶段水泵运行状态应满足热源循环泵的运行工况;
3 泵站的水泵应在热源循环泵完全停止之前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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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热力站的正式停止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间供系统:
1)水/水换热系统:在一级网转入冷运后,应逐步降低一级网的流量直至停运。热源循环泵应在二级网循环泵停运前停止运行;
2)汽/水换热系统:应逐步降低蒸汽管网的蒸汽量直至全部停止,并应逐步降低二级网的流量直至停运;
3)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应与一级管网解列后停止生活水系统水泵。
2 混水系统:
当一级网的供水温度小于50℃时,应停止混水泵运行,并应随一级网停运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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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钠离子水处理设备停运前应进行再生处理,停运后应对树脂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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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当泵站与热力站在运行期间检修时,应逐台设备解列检修,当需要时可采取临时停止运行进行检修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站的临时停止运行:
1)应打开泵站内主管道的旁通阀门,并应逐台停止水泵运行;
2)水泵完全停止后应将主管道与泵站内的设备解列。
2 热力站的临时停止运行:
1)应停止站内循环水泵,关闭二级网的供水阀门、回水阀门,将二级管网系统或生活水系统与热力站解列;
2)应关闭一次网的供水阀门、回水阀门,并应使热力站与一级管网解列。
3 补水泵站的临时停止运行:
1)应调整其他补水点及定压点的补水量;
2)应将补水系统与管网解列后停止补水泵及水处理等设备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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